Chapter 10 相關憑證 ■ 預付票款通知 ■ 雜費支付單
第一節 先付款開機票通知單 先付款開機票通知單(PTA)是航空公司或其旅行代理店在收到機票款後,藉由電報、郵件或其他方式告知在另一個城市的航空公司,請其針對某一個特定人或團體開立機票或其他服務。 PTA的使用涵蓋範圍有: 1. 預付機票票款及稅 2. 預付超重行李費 3. 旅行途中需花費之零用金
第二節 雜費支付單 雜費支付單(MCO)是由航空公司或旅行代理店發行的旅遊憑證,替旅客安排旅行並用來支付與旅遊有關的各項開支,使旅客在旅行時更為方便。 MCO不可單獨拿來當作匯款之目的使用。 一、MCO的使用 MCO使用涵蓋的項目有: 1.旅客空中或地面交通運輸。
2.行李超重費用 3.行李空運費 4.套裝旅遊,陸上安排費用 5.租車費用 6.地面住宿費用 7.額外開支 8.超支費用或不足額款項之費用 9.稅金 10.訂金 11.退款 12.PTA(以PTA為目的使用) 13.旅客使用額外設備之開支 14.機上臥鋪 15.行程變更手續費、預約等各 項費用
MCO的構成可分: 1.審計聯(audit coupon):MCO的第一張,填完後撕下繳回總公司作帳用。 2.公司聯(agent coupon):填完後撕下,發行公司存查作帳用。 3.交換聯(exchange coupon):旅客使用時,需出示交換聯,以換取交換聯上所記載之服務項目。 4.旅客聯:旅客自己存查。
二、MCO的填寫 雜費支付單範本如圖10-3。
三、MCO其他應注意事項 1.MCO若為無特定目的用法,其可使用金額不可超過三百五十美元。 2.填MCO時必須大寫。 4.沒有旅客聯只有交換聯,提供服務者可以拒收。 5.MCO之使用需按照順序,不可跳號。
6.在填寫金額時,儘量靠左邊,剩餘空白部分畫一條橫線,以防塗改。 7.在“EQUIVALENT AMOUNT PAID”欄若沒填入資料,則畫一橫線。 8.若為旅行代理店發行之MCO,不可以用「無特定目的的用法」。 9.旅行代理店發行之MCO只有兩種版本,分一張及二張交換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