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李斌
南山文化产业 全市的领头羊 2015年 文化产业法人单位6000余家 实现营业收入1666.31亿元 增加值594.45亿元 南山文化产业 全市的领头羊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5年 文化产业法人单位6000余家 实现营业收入1666.31亿元 增加值594.45亿元 占全区GDP 16% , 占全市文化产业的33.83%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6架构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区发改局 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区经促局 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区科创局 人才工作分项资金---区人资局 绿色建筑分项资金---区住建局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区文产办 ◎ 全面实现核准制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第十五条 事前资助项目资金的使用原则上实行银行监管制度。…… 第十六条 获得资金扶持的单位需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在获得资助后连续三年如实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第十七条 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搬离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纳税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三)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五)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十一条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支持的企业范围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在南山区注册 ★ 诚信守法经营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 诚信守法经营 ★ 从事文化产业 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 http://www.stats.gov.cn/tjbz/t20120731_402823100.htm
文化产业重点支持的领域范围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一、新闻出版 二、影视演艺 三、创意设计与广告策划 (一)书、报、刊出版、制作与发行; (二)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制作与发行; (三)版权交易与中介服务。 二、影视演艺 (一)电视节目及电影制作; (二)电视传输及网络服务; (三)商业演出(包括主题公园演出); (四)演员、艺术家、画家等经纪代理服务; (五)影、视作品及文艺表演等代理中介服务。 三、创意设计与广告策划 (一)创意设计(包括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时装设计、展览设计、室内设计与环境设计、广告设计、珠宝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等); (二)广告策划(包括典礼等文化活动策划服务、广告策划、制作与中介服务、文化会展策划与招展、体育赛事策划与中介服务);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四、动漫和游戏 五、新媒体服务 四、动漫和游戏 (一)动漫作品开发、制作与经营; (二)游戏开发与经营; (三)动漫、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经营。 五、新媒体服务 (一)互联网信息、娱乐服务(包括网络门户、网络搜索、网络电视、网络视频、网络杂志等); (二)移动信息、娱乐服务(包括手机电视、移动搜索、移动门户、手机报等); (三)户外广告媒体(包括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 六、现代印刷 (一)高端出版物印刷; (二)高档包装及商标印刷; (三)高档印刷材料研发; (四)印刷排版技术和设备升级。 七、高端工艺美术产业 (一)高端工艺美术品制造与销售; (二)黄金珠宝首饰制造与销售; (三)艺术品流通与拍卖。 八、文化设备生产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文化产品内涵和质量,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重点支持 创意设计、 文化软件、 动漫游戏、 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 数字出版、 影视演艺、 文化旅游、 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 高端印刷、 高端工艺美术 等文化创意产业领域。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大力扶持文化产业专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1. 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项目补贴 2. 园区鼓励机构开展公共服务活动补贴 3. 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 4. 园区(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 5. 园区入驻企业房租补贴 6. 文化产业众创空间建设补贴 (二)鼓励文化产业项目落户,积极引进重大产业项目 1. 园区外文化企业房租补贴 2. 总部和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奖励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鼓励企业开展投融资 1. 贷款贴息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参加文化产业重大展会 1. 企事业单位参展补贴 2. 区政府组织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相关费用 3. “文博会”分会场、专项活动补贴 (五)鼓励企事业单位创优评级 1. 获得国际、国家、省级文化重大奖项奖励 2. 文化产业领域国家级、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奖励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六)支持企事业单位举办或参加专业交流活动 1. 文化产业专业交流活动补贴 (七)鼓励原创文化精品创作,促进自主创新 1. 首年度播出/运营奖励 (八)促进文化产品出口 1. 文化产品出口奖励 (九)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1. 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 (十)对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配套资助 1. 配套资助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大力扶持文化产业专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1.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项目补贴 资助标准:对经区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园区和基地,按照建设和 改造实际投入资金的30%予以资助,每个项目获得的 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为申报主体; 2)园区已获得区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认定。 1.2专业园区及孵化器管理机构开展公共服务活动补贴 资助标准:资助额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个园区管理机 构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运营单位为申报主体; 2)公共服务活动指为本园区入驻企业提供的公共交流、培训及 文化活动。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大力扶持文化产业专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1.3 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 资助标准: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 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化 出口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为申报主体; 2)园区(基地)已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和 基地,或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基地; 3)本项资助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资助金额按各档奖励标准 减去已获得的下一档奖励金额。 4)2016年只受理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奖励申请。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大力扶持文化产业专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1.4 园区和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 资助标准: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 且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 2016年暂不受理此项资助申请。 1.5 园区入驻企业房租补贴 资助标准:对于入驻经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给予房 租补贴资助。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25元,每个单位年 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1)文化产业园区入驻的文化企业为申报主体。可申请房租补贴 的文化产业园区包括以下园区: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OCT-LOFT华侨城创意文化园、深圳动漫园、深圳设计产业园、 深圳(南山)互联网产业园、蛇口网谷、南海意库、 深圳南山互联网创新创意服务基地、深圳大学城创意园、 T6艺术区、世外桃源创意园、百旺创意工厂。 入驻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等政府政策性园区的企业不在资助范围内。 2) 至本次申报开始之日,入驻园区需满一年,且目前仍在合 同租赁期内;未享受满36个月房租补贴; 3) 补贴范围为入驻企业与园区运营单位签订合同的办公(不 含宿舍、会所、餐饮、百货零售等用途)用房。与非园区 运营单位签订合同或转租自他人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4)园区运营单位需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确认材料的真实性。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大力扶持文化产业专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1.6 文化产业众创空间建设补贴 资助标准:对运营状况良好、创新创业活动效果明显的文化产业 众创空间,根据实际投入,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给 予一次性资助,每个单位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2016年暂不受理此项资助申请。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鼓励文化产业项目落户,积极引进重大产业项目 2.1 园区外文化企业房租补贴 资助标准:对由区外新迁入和新注册的文化企业,落户在经认定 的文化产业园区外的,属于南山区文化产业重点发展 领域,且具有较好发展潜质的,可给予房租补贴资助。 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每个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 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2016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或迁入南山区的文化企业; 2)在南山区年度纳税总额超过100万元; 3)补贴范围仅限于申报单位注册地址所在之正规商业楼宇,并 与原始业主(或业主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的办公 (不含宿舍、会所、餐饮、百货零售等用途)用房; 4)入驻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南山智园等政府政策性园区的 企业不在资助范围内。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鼓励文化产业项目落户,积极引进重大产业项目 2.1 园区外文化企业房租补贴 资助标准:对已落户在经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外的文化企业,属 于南山区文化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且形成一定产业规 模的,可给予房租补贴资助。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5 元,每个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 限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2016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或迁入南山区的文化企业; 2)在南山区上年度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 3)补贴范围仅限于申报单位注册地址所在之正规商业楼宇,并 与原始业主(或业主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的办公 (不含宿舍、会所、餐饮、百货零售等用途)用房; 4)入驻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南山智园等政府政策性园区的 企业不在资助范围内。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鼓励文化产业项目落户,积极引进重大产业项目 2.2 总部或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奖励 资助标准:对在南山区新设的文化产业领域的总部或重大产业项 目,给予一次性奖励资助。资助上限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注册或迁入的文化企业; 2)总部指达到《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规定的总部企业标 准的企业; 3)重大产业项目指实际投资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的文化产业项 目。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鼓励企业开展投融资 3.1 文化产业贷款贴息 资助标准: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贷款,按贷款额5%以内的比例 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 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已获得商业贷款,且至申报之日贷款尚未完成还本付息的企 事业单位为申报主体; 2)获得政府政策性优惠贷款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参加文化产业重大展会 4.1 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参展补贴 资助标准:对文化企事业单位单独参加重大文化产业展会的,按 不超过实际场租费5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项会展补 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上年度已参加重大文化产业展会的企事业单位为申报主体; 2)可资助的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名录见附件《文化产业重大展会 名录(2016)》 资助标准:对组织我区企业参加重大文化产业展会的,按不超过 组织单位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项会 展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上年度已组织我区企业参加重大文化产业展会的企事业单 位或中介机构为申报主体;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参加文化产业重大展会 4.2 “文博会”南山展区补贴 资助标准:对区政府组织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的相关费用, 包括组织宣传费用、场地租金、南山展区布展费等, 按实际发生额度给予相应补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此项资助针对南山区文产办组织参加深圳“文博会”的相 关费用。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参加文化产业重大展会 4.3 “文博会”分会场及专项活动补贴 资助标准:对我区“文博会”分会场的各承办单位,分别给予30 万元的专项补贴,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按照深圳 市奖励金额予以配套奖励;对我区“文博会”专项活 动的各承办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 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 “文博会”分会场、专项活动的承办单位为申报主体。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五)鼓励企事业单位创优评级 5.1 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奖项奖励 资助标准:对获得重要文化产业国际、国家和省级评奖奖励的区 内文化企事业单位、个人和项目,参照所获奖励标准 给予相应奖励。 申报条件及说明: 1)2016年暂不受理此项资助申请。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五)鼓励企事业单位创优评级 5.2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奖励 资助标准:对获评文化产业领域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重点 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分别给予200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资助。 申报条件及说明: 1)已获评为文化产业领域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 室、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为申报主体; 2)本项资助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资助金额按各档奖励标 准减去已获得的下一档奖励金额。 3)2016年只受理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申请。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六)支持企事业单位举办或参加专业交流活动 6.1 重大活动补贴 资助标准:对区内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有关机构举办或参 加具有较高知名度、属于南山区文化产业重点发展 产业领域、行业带动性强的专业交流活动,每个活 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资助;参 加境内专业交流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参加境外专业交流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上年度重大文化产业专业交流活动的举办单位为申报主体; 2)专业交流活动指行业内多家企事业单位参与的,对整个行 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活动。企业为宣传自身产品或形象而 举办的活动不在资助范围内。 3)2016年只受理南山区政府或南山区文产办作为主办单位或 承办单位之一的活动的资助申请。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七)鼓励原创文化精品创作,促进自主创新 7.1 原创作品播出、运营奖励 资助标准:我区企事业单位原创文化产品(动漫、影视产品、舞 台剧、出版作品、网络剧、微电影等)在国家级、省 级出版发行单位和电视台、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发行 或播出、演出的,我区游戏开发企业原创开发的或拥 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不含委托加工游戏 产品)进行运营的,按其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运 营首年度内实际收入10%的比例给予原创作品开发企 业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原创文化产品的独立制作单位或第一出品人单位、游戏产 品的开发商为申报主体; 2)奖励范围为上年度原创作品在国家级、广东省的出版发行 单位和电视台、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所 产生的全部收入;原创游戏产品公开发售或投入运营所产 生的全部收入。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八)促进文化产品出口 8.1 文化产品出口奖励 资助标准:对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产品在境外获得收入的,按境 外收入总额的10%予以奖励。每家单位年出口奖励 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上年度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在境外获得的收入的企事业单位 为申报主体; 2)文化产品包括软、硬件产品及服务。一家公司有多个产品 获得境外收入的,可统一计入奖励范围。 3)奖励范围需扣除第(七)款已获得奖励之收入。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九)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9.1 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 资助标准:对获得版权、著作权登记的,每项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其登记费用和代理费用总额,且最高不超过2500元奖 励。 申报条件及说明: 1)上年度获得国家、省版权局登记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或者 作品著作权登记证的企事业单位为申报主体; 2)每家企业每年该项资助的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十)配套资助 10.1国家、省、市资金配套资助 资助标准:对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 项目,可予以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其 获得国家、省、市资助金额的50%,且总额最高不 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事业单 位为申报主体; 2)上年度获得上级单位资助,且资助资金已到账; 3) 获得国家、省、市资助项目中的奖励类、贷款贴息类、配 套类资助的,不在本配套资助范围内。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资金申报、核准流程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网上申报 网上审核 网上复审 报送纸质材料 单项资助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及配套资助类,实行银行监管制度。受资助单位将资金使用计划交区文产办备案后,按计划向监管银行申请使用资助资金。 专项审计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拟定资助计划 资金拨付 打印收据 领导小组审批 公 示
资金申报平台网站 sfms.szns.gov.cn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注意事项: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1、指定专人。人员变动注意交接 2、提交材料后留意审核意见 3、将审核意见提出的问题全部修改后重新提交 4、申请单位审核 5、资料填写完整、正确。联系电话留手机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6、及时提交纸质材料 7、地址写公司办公地址 8、认真填写“公司简介” 9、附件齐全 10、有不能上传等技术问题,打网站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11、“近三年获政府资助情况”需要把近三年在各级政府获 得的各种资助全部写上。填写方法是,先点选“添加” 增加条目,再按条目内容填写。 12、企业纳税额应当以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上的额度为 准。请勿按照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上的金额填写。 13、没有的项目填“0”,附件要求为“否”的指“如有则 需要提供 14、其他部门政策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诚信系统 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资金使用的规模性 按时完成项目验收 是否按章纳税 积极配合统计、审计等工作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文产处 地址:桃园东路区委办公大楼A601 电话:26542728 26542334 电话:26542728 26542334 网址:南山文化产业网http://www.szns.gov.cn/publish/whc/index.html QQ群:47546699 89260794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文产处 地址:深南中路档案大厦5楼 网址:深圳文化产业信息网 http://www.szwenchan.gov.cn/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谢 谢! 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