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醫事系統入口網系統 教學手冊 彰化縣衛生局 支援報備業務承辦人 102.7.編修
瀏覽目錄 醫事系統入口網 報備支援系統操作 報備支援法源簡介 常見問題 登入路徑 醫事人員初次使用-帳號開通 無法登入(忘記帳號、密碼) 代申請報備支援系統權限(如行政人員申請權限) 報備支援系統操作 申請登錄 申請變更 申請註銷 查詢 報備支援法源簡介 常見問題
3.從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maportal)登入 醫事系統入口網登錄路徑 2.衛生局首頁-線上申請-支援報備線上申辦 1.搜尋:醫事系統入口網 3.從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maportal)登入
(限第一次登入本系統人員、或未收到E-Mail認證信人員) 帳號開通 (限第一次登入本系統人員、或未收到E-Mail認證信人員) 1.說明: (1)點選進到帳號開通 (2)同意書之同意
2.說明: 輸入完身份證號,可點選查詢,立即知道是否已開通過 3.說明: (1)填寫執照基本資料 *(未執業可不用填寫執業機構代碼) (2)設定個人資料 *(請記得帳號,為本系統登入之帳號) (3)帳號開通完成 請至您註冊的E-Mail收取認證信
4.說明: (1) E-Mail認證 點選連結進行E-Mail認證 或 把網址貼至瀏覽器中即進到密碼設定頁面 (2)密碼設定頁面 設定完密碼後,即可使用本 系統
5.說明: 登入(一般登入) (1)輸入帳號(非身份證字號)、密碼 (2)輸入驗證碼 (3)按下登入
6.說明: 左下角出現預設功能(積分管理系統、報備支援系統),點 選後,即可進到該系統
無法登入(忘記帳號、密碼) 說明: (1)點選進到無法登入(忘記帳號、密碼) (2)輸入身份證號及選擇忘記帳號或密碼
*(若真的不記得,請輸入隨便一組您的E-Mail) (3)輸入註冊時電子郵件 *(若真的不記得,請輸入隨便一組您的E-Mail) ●驗證成功: ■申請帳號:直接跟您的帳號寄至您的E-mail ■申請密碼:重新寄”密碼申請表”至您的E-Mail ●驗證失敗: ■可以再試別組e-mail ■改用紙本申請,如上圖
代申請應用系統權限(如行政人員) (目前只開放報備支援系統代申請) 說明: (1)登入後進入系統頁 (2)請點選應用系統申請 (3)代申請應用系統請按代申請 *其餘步驟同一般申請 *代申請應用系統權限有額度限制,超過額度即不 能再申請
「報備支援系統」 客服專線:02-89521508 12
線上報備支援-首頁(1) 1. 登入衛生服務通報入口網後,點選左邊選單「醫事人員報備支援線上申辦系統」 2. 登入醫事系統入口網後,點選左邊選單「報備支援系統」 13
線上報備支援-首頁(2) 配置說明 編號1:功能列 編號2:登入者資訊 編號3:系統公告區 編號4:報備支援申請項目辦理情形 14
報備支援管理(新) 登錄
步驟一 點選「報備支援管理(新) > 登錄」 配置說明 (1)案件查詢條件 (2)報備支援新申請 *單筆申請 (一次報備一位醫事人員) *整批申請 (一次報備多位醫事人員) (3)案件查詢結果
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2) 申請進度選項說明 未送審:意指尚未送出至衛生局/所審查之案件。 審核中:意指已送出至衛生局/所審查尚待確認之案件。 已核准:意指已送出至衛生局/所審查且核准通過之案件。 不核准:意指已送出至衛生局/所審查且不核准之案件。 退回:意指已送出至衛生局/所審查且退回之案件。 步驟二 如要採用單筆申請作業,點選「單筆申請」按鈕,進入單筆申請流程畫面。 如要採用整批申請作業,點選「整批申請」按鈕,進入整批申請流程畫面。 17
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單筆(1) 步驟三 輸入支援人員的身分證,如不知道人員身分證時,可點選右方的「查詢」按鈕進行查詢。 輸入支援機構的機構代碼,如不知道機構代碼時,可點選右方的「查詢」按鈕進行查詢,若查無該機構或至非醫事機構,請自行新增(新增方式請點選我或跳至第42頁) 。 輸入完人員身分證及機構代碼後,點選右下方「新增」按鈕。 18
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單筆(2) 步驟四 點選「時間輸入」進入時間輸入流程畫面。 依照畫面輸入「支援科別、支援目的、支援時間(詳細輸入方式於下頁說明)、附件、備註」等資料。*必填欄位。 支援時間輸入完成後,需點選「新增」按鈕,系統會依照輸入的規則新增支援的日期資料。 若至非醫事機構請於備註欄註記業務內容或計劃名稱。 確認輸入完畢後,點選「確定」按鈕,回上一頁。 19
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單筆(3) (1) (3) (2) 時間輸入方式 持續:適用於支援期間為連續的方式,無中斷時間。例:24小時連續支援。 間斷:適用於有固定規則前往支援的方式,系統提供5種常用的重複樣式。例:支援期間內,每週一上午1000~1200前往支援。 選擇:適用於無固定規則前往支援的方式。例:1/3、1/19、1/24上午1000~1200前往支援。 (3) (2) 20
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單筆(4) 步驟五 完成時間輸入後,此時所支援的時間會暫存於系統中且狀態為「未送審」,後續可再進行送審作業。 如需輸入多人員支援或多場所支援時,請重覆「步驟三」~「步驟四」作業。 確認資料都輸入完畢後,點選「送審」,此時案件已送出到主管衛生局/所等待審核。(送審中的案件不可進行修改) 可點選「列印同案申請書」,列出申請書留存 21
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整批(1) 步驟三 選擇要採用的整批上傳格式,一般或規則式整批上傳方式。 下載說明檔及範本。 22
報備支援管理(新)-登錄(3)-整批(2) 步驟四 依照範本檔格式,輸入支援資料。 點選「瀏覽」按鈕後,選取要上傳的檔案。 點選「匯入」按鈕,系統自動依照XLS檔案內容匯入。(匯入後為未送審資料)。 點選「送審」將案件送至主管衛生局/所進行審核。 可點選「列印申請書」,列出申請書留存。 23
報備支援管理(新) 變更
報備支援管理(新)-變更(1) 步驟一 點選「報備支援管理(新) > 變更」 步驟二 輸入要申請變更的的支援案件條件、申請進度選擇「未送審」,點選查詢。系統列出符合條件的支援案件。 點選要申請變更支援的案件左方「新增」超連結,進入變更申請流程。 25
報備支援管理(新)-變更(2) 步驟三 如要採用單筆變更作業,點選支援案件左方「新增」操連結,進入單筆變更流程畫面。 如要採用整批變更作業,先勾選要變更的支援時間,再點選「整批變更」按鈕,進入整批變更流程畫面。 *變更若要變更到日期,只能使用單筆時間的變更,無法使用整批變更。 26
報備支援管理(新)-變更(3)-單筆 步驟四 系統顯示出,該筆支援變更前後的資料內容。 依照畫面輸入變更後的資料,輸入完畢後,點選「確認」按鈕,系統回覆新增成功。此時案件已送至主管衛生局/所審核。 可點選「列印本申請書」、 「列印同案申請書」 ,列出申請書留存 27
報備支援管理(新)-變更(3)-整批 步驟四 依照畫面勾選變更項目。 並輸入變更後資料,輸入完畢後,點選「確認」按鈕,系統回覆作業成功。此時案件已送至主管衛生局/所審核。 可點選「列印同案申請書」 ,列出申請書留存 28
報備支援管理(新) 註銷
報備支援管理(新)-註銷(1) 步驟一 點選「報備支援管理(新) > 註銷」 步驟二 輸入要申請註銷的的支援案件條件、申請進度選擇「未送審」,點選查詢。系統列出符合條件的支援案件。 點選要申請註銷支援的案件左方「新增」超連結,進入變更申請流程。 30
報備支援管理(新)-註銷(2) 步驟三 如要採用單筆註銷作業,點選支援案件左方「新增」操連結,進入單筆註銷流程畫面。 如要採用整批註銷作業,先勾選要註銷的支援時間,再點選「整批註銷」按鈕,進入整批註銷流程畫面 31
報備支援管理(新)-註銷(3)-單筆 步驟四 系統顯示出,該筆支援的資料內容。 確定無誤後,點選「確認」按鈕,系統回覆新增成功。此時案件已送至主管衛生局/所審核。 可點選「列印本申請書」、 「列印同案申請書」 ,列出申請書留存 32
報備支援管理(新)-註銷(3)-整批 步驟四 勾選要註銷的支援時間。 點選「整批註銷」按鈕,系統回應「確定要註銷?」點選「確定」完成註銷申請(此時案件已送至主管衛生局/所審核。 )、點選「取消」取消此註銷申請作業。 33
報備支援管理(新) 查詢
報備支援管理(新)-查詢_他院支援本院 步驟一 點選「報備支援管理(新) > 查詢_他院支援本院」 步驟二 輸入要查詢「他院支援本院」支援的條件,點選查詢。系統列出符合條件的支援案件。 點選案件左方的「瀏覽」可觀看案件的詳細內容。 點選「匯出查詢資料」可將查詢結果匯出成xls檔案 35
報備支援管理(新)-查詢_本院支援他院 步驟一 點選「報備支援管理(新) > 查詢_本院支援他院」 步驟二 輸入要查詢「本院支援他院」支援的條件,點選查詢。系統列出符合條件的支援案件。 點選案件左方的「瀏覽」可觀看案件的詳細內容。 點選「匯出查詢資料」可將查詢結果匯出成xls檔案 36
支援報備法源簡介
■醫師報備支援規定依據 1.醫師法第8 條之2 規定:「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之。但急救、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2.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20 條規定:醫療機構之醫事人員,除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外,前往他醫療機構執行業務,應依各該醫事人員法律規定,經事先報准,始得為之。 前項所稱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指下列情形且未固定排班提供診療者而言:一、遇有大量傷病患,需臨時增加醫事人員人力處理者。二、對於緊急或重症傷病,需徵詢其他醫師意見者。第一項所定之事先報准,其為越區前往他醫療機構執行業務者,應報經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副知執行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前項醫療機構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醫事人員越區執業申請案件,應副知執行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3.違反醫師法第8 條之2 規定,依同法第27 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 ■相關法令及規定 護理人員法第12 條、醫檢師法第9 條、放射師法第9 條、物理治療師法第9 條、職能治療師法第9 條、呼吸治療師法第10 條、心理師法第10 條、聽力師法第9 條、語言治療師法第9 條規定、營養師法第10條。
常見問題
A:使用「案件編號」、「申請類別」、「申請進度」三種條件進行查詢。 Q1:如何查詢案件狀態? A:使用「案件編號」、「申請類別」、「申請進度」三種條件進行查詢。 40
A:案件審核是由地方衛生局/所,視各地衛生局規定有所不同,請與主管衛生局/所聯繫確認。 Q2:審核時間需要多久? A:案件審核是由地方衛生局/所,視各地衛生局規定有所不同,請與主管衛生局/所聯繫確認。 Q3:超過支援時間是否可再進行報備? A:不行,報備支援需於支援前預先通報轄區衛生局/所,超過支援時間則不得申請報備。 41
Q4:被支援機構若系統查無如何自行新增? A:請按下列操作說明新增。 於被支援機構處點選「查詢」 跳出被支援機構視窗後請點選「新增」 輸入該機構的名稱、地址(機構代碼為系統自動給予,不需填寫) 填寫完畢點選「新增」
(5)出現新增成功通知後,復製欄框內的機構名稱,點選「返回」 *此時系統會自動給 予機構代碼 (6)回到原來頁面中時,於被支援機構處點選「查詢」 (7)於機構名稱處貼上剛剛復製的機構名稱,點選「查詢」 (8)確認所出現的機構之名稱、地址皆正確後點選「選擇」 (9)被支援機構已自行新增完畢 *不建議以機構代碼進行搜尋,因為會出現多筆資料,非醫事機構的代碼多重復,故建議以機構名稱做搜尋
Q5:未送審的案件若我要取消了該如何刪除? A:請按下列操作說明刪除。 點選「選取」 點選右上角的「刪除」 該案件即刪除
報備支援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客服諮詢專線:02-89521508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 報備支援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客服諮詢專線:02-89521508 45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