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培训讲义 人口社会科技科室 2013年12月
主要内容 一、主要变化 二、年报工作时间及安排 三、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102-3表)
一、主要变化 表号变化 制度第 9 页 102-2表 102-3表
二、年报时间及报送安排 http://www.bjes.gov.cn 1、报送方式 一律网上报送。 报送报表网址:北京统计直报网 劳动统计年报培训 2017/3/14 二、年报时间及报送安排 1、报送方式 一律网上报送。 报送报表网址:北京统计直报网 http://www.bjes.gov.cn *没有纸介质报表。 *不能由统计机构进行代录。
2、报送时间 年报: 开网时间:2014年1月1日 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17:00时前 (建议报送时间:1月15日前) 劳动统计年报培训 2017/3/14 2、报送时间 年报: 开网时间:2014年1月1日 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17:00时前 (建议报送时间:1月15日前)
2、网上下载:下载台账网址: www.bjstats.gov.cn 台账要求 建立台账方法有两种: 1、统计机构购买。(单价:15元) 2、网上下载:下载台账网址: www.bjstats.gov.cn 北京市统计信息网—制度&标准—统计台帐—2013年定报台账—工资统计台帐
三、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统计原则 指标解释
统计原则 执行“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 注意: 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即在法人单位直接领取工资、生活费的人员都应由发放单位统计 注意: 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即在法人单位直接领取工资、生活费的人员都应由发放单位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无论是否直接发工资都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
第一部分: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项指标 按人员类型分(3个指标)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它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注意:不可累计或者用其他时点数据代替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80人-8人=72人 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如何计算 如果年(季)末最后一日是公休日或者是节假日,那么人数按照前一工作日的人数计算,但要扣减期末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人数 比如:12月31日是星期六,某单位12月30日24时人数是80人,其中8人12月底合同到期,不再续签。31日这8人尚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该单位年末人数为: 80人-8人=72人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不包括的几类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不包括的几类人员 参军人员无论原单位是否仍发生活费或补贴都不统计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中; 本单位正式离退休人员,但正式离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属于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不在岗职工,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从业人员其中项 非全日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从业人员其中项 非全日制人员判断标准 工作时间 计酬方式 结算支付周期 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及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
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统计原则为: “谁发工资谁统计” 一般来讲,档案关系在本单位、人才、职介或自存 一般来讲,如果有社会保险关系在本单位 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工资在本单位的财务账上有反映;工资由本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或委托银行、财务公司代发
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没有保险的人员); 处于试用期(见习期)的人员; 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 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不包括: 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 注意: 在本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均没有社会保险关系,且只在一家单位工作的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如农民工),作为在岗职工统计。
举例 甲公司派2名高级管理人员到下属单位(独立法人)工作,全部工资由下属公司发放,下属公司将2人的社会保险金划拨给甲公司,由甲公司缴纳,这2名高级管理人员可否计为下属公司的在岗职工? 某企业4月份有100名在校学生到该企业实习,其中50人实习期间表现良好,7月份毕业后继续留在该企业试用,并每月领取1700元工资。这50人是否该企业在岗职工? 是 是
在岗职工其中项 户口在外省市人员 要点:在岗职工、非北京市户口 户口在农村人员 要点:在岗职工、农业户口 户口在本市农村人员 要点:在岗职工、本市农业户口
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保安、保洁不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 被派遣到 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 实际用工单位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不统计 只要使用就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 强调: 无论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在“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举例 某企业从劳务派遣公司招用了100名生产工人,10名搬运工。 另有2名保安公司的人员负责该公司的日常保安工作,工资由保安公司发放。 100名工人的工资由该单位直接发放 10名搬运工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发放 社会保险均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为缴纳。 另有2名保安公司的人员负责该公司的日常保安工作,工资由保安公司发放。 该企业统计 110名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公司 不统计 保安公司 统计2名保安为在岗职工
什么是劳务外包人员? 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来,由专业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的人员称为劳务外包人员。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人员的区别? 虽然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都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是劳务外包人员的具体工作是不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的,而劳务派遣人员则完全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人员的区别? 举例:本单位的保洁人员,虽然在本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与保洁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因此这些人员不在本单位统计,而应由保洁公司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 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的人员。 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
其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包括留用的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和聘用的外单位离退休人员; 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不包括临时访问、讲学和因从事某一课题(或任务)进行短期(半年以内)研究或工作的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本单位聘用或使用与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关系, 但在本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这类人员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
其他从业人员 由街道、镇政府发放劳动报酬且社会保险 在外单位的社区治安巡逻人员、社区保洁 员、园林绿化员以及城管监察员、护林员 、水务管理员等都由街、镇政府统计为其 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社区居委会干部由街道发放工资并有社会 保险关系的由街道统计为在岗职工。 社区居委会干部由街道发放工资没有社会 保险关系的由街道统计为其它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判定标准: 本单位有工作岗位 本单位直接发放劳动报酬 与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关系(不包括应有而没有建立的情况) 此类人员社会保险在其他单位(如:外单位的下岗、内退人员) 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在多家单位兼职人员
举例 √ ╳ 1+1=2人 某广告公司,人员情况如下: 保安公司招用两名保安 1名财务部会计为某单位的内退人员,原单位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1名外地农村户籍的保洁员,没有保险 1名送货人员为农村人员,并同时为另一家公司送货,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请问该广告公司其他从业人员为多少人? 1+1=2人 ╳ √ ╳ √
各类人的判断 在岗位状况 收入所得 是否直接发放 社会保险 (企业) 在岗职工 有 工资 是 本单位有 劳务派遣人员 工资或 劳务费 不一定 劳务派遣单位有 其他从业人员 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 本单位无
举例 某商贸有限公司,12月31日人员状况如下: 在本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的在编人员150人 其中:2人事假当日未上班 其中:另有2人,31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离职手续未办理 另有未在本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2名,是被派到下属企业(法人单位)工作,全部工资仍由该单位发放 该单位聘用了1名外单位的内退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在岗职工 √ × 在岗职工 √ 其他从业
举例 2012年年报从业人员按人员类型分如何统计? 从某劳务派遣公司招用了10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 聘请了2名香港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按年薪制领取报酬 1名已经毕业的研究生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目前正处于试用期,尚不属于在编职工 从保安公司雇佣了2名保安,工资由保安公司发放 2012年年报从业人员按人员类型分如何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职工 不统计
举例 在岗职工 150-2+2+1=151人 劳务派遣人员 10 人 其他从业人员 1+2=3 人 从业人员 151+10+3=164 人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的计算 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的计算 注意: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 12
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月平均人数 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包括公休日或者是节假日
第二部分: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千元) 按人员类型分(3个指标) 在岗职工工资四项构成 按职业类型分(5个指标)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免填)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P14-16 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注意: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公积金 社保基金 商业保险 统计为工资总额 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 个人承担部分 统计为工资总额 单位承担部分 不统计 不统计
注意 注意: 在统计工资总额时(三个不管) 不管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 不管是单位自筹的资金,还是上级(或政府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 在财务账上不管是工资科目,还是其他科目 强调: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注意
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两个不论) 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 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 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注意: 某些单位的个别人员,如部分高管人员发放工资时不存在代扣保险和公积金问题,因为这些项目已由企业承担。本单位在统计工资总额时,要将企业替他承担的上述费用加回。所有人员的工资统计口径保证一致。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均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工资总额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的帐户,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各企、事业、机关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应计入工资总额项中的各种津贴。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暂不做工资总额统计,其他各种商业性保险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因此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其实质为岗位津贴或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实报实销的餐费、车费、打车的费用都不作为工资进行统计;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有些地区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一定的现金或补贴,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国家统计局(国统办字[1999]106号)文件中规定:(应统尽统) 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计入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 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工资总额具体包括: ——制度第14页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交通补贴、洗理费、书报费、旅游费、过节费、伙食补助、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房水电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强调:税前概念
公务员工资 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绩效考核奖金 年终一次性奖金 生活性补贴 工作性津贴(职务) 工作性津贴(工作年限) 工作性津贴(领导职务) 保留津贴 地区附加津贴 警衔津贴 专岗津贴 通讯工具补助 2012年工资补发 补发工资 冬季取暖补贴 独生子女费 生活性补贴扣减额 工作性津贴扣减额 病事假扣款 代扣住公积金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所得税 实发工资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助 其他工资 不统计 扣减津贴和补助 扣减基本工资
事业单位工资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浮动级 年度绩效 自主分配绩效工资 年终一次性奖金 工资包干结余奖 专岗津贴 事业职务补贴 菜金 洗理费 书报费 节日补助 公有住房提租补贴 事业岗位津贴 2012年工资补发 补发工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防暑费 冬季取暖补贴 代扣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所得税 实发工资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助 其他工资 不统计
行政工人工资 岗位工资 技术等级工资 年度绩效 年终一次性奖金 通讯工具补助 专岗津贴 补发2012年年终奖金 补发工资 独生子女费 生活性补贴 工作性津贴(职务 工作性津贴(工作年限) 通讯工具补助 专岗津贴 补发2012年年终奖金 补发工资 独生子女费 冬季取暖补贴 病事假扣减额 绩效奖金扣减额 生活性补贴扣减额 工作性津贴扣减额 代扣住房公积金 所得税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实发工资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助 其他工资 不统计 扣减基本工资 扣减绩效工资 扣减津贴和补贴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基本工资 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基本工资不包括: 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 各种津贴和补贴 加班工资 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绩效工资 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绩效工资具体包括: 值加班工资 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 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 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 年底双薪等 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金额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 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具体包括: 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岗位性津贴 保健性津贴 技术性津贴 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具体包括: 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 无食堂补贴 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可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款除外) 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注意: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其他工资 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 如:补发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如:补发的可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款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注意: 各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 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 不包含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应折合成人民币。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见制度第15页: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医疗卫生费 冬季取暖补贴 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 防暑降温费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 文体宣传费 独生子女牛奶补贴 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 独生子女费 集体福利事业补贴 “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 探亲路费 工作服洗补费 计划生育补贴 献血员营养补助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 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支付给外单位一次性劳务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实行住宿费、餐费包干后,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7.对自带工具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等的补偿费用。 文艺汇演请指导老师的费用; 请老师进行技能培训的费用; 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的费用;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一些单位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本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10.企业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违约金,买断工龄支付给职工的费用。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11.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15.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6.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人员的补贴。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 不管来源只管去向 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谁发工资谁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谁使用谁统计 税前工资 何时发何时统 :跨年、跨季发放的工资,以发放时间为准,在发放的时间段进行统计。
工资总额与应付职工薪酬区别 项目不同 会计账反映的位置不同 工资总额是无论是计入工资科目还是其他科目,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的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会计账反映的位置不同 工资总额主要是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中的部分数据; 应付职工薪酬是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全部数据
举例 某单位填报工资总额时,按照财务表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数填报。 某单位使用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发放。每月该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以及管理费一笔打入劳务派遣公司账户。2012年年报该单位将12个月来打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总金额统计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中。 错 错 扣除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和管理费
举例 某公司,2013年5月实施了薪资调整方案,给全体在岗职工一次性补发了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的薪资调整部分的金额。2013年年报时,该公司将这部补发金额统计在了其他工资项下。 错 补发的2012年1月-2012年12月 的工资统计在其他工资中 补发的2013年1月-2013年4月 的工资统计在前三项的相应项目中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强调: 为年平均工资的概念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分组为计算指标(计算结果乘以1000),调查单位免填(加灰底指标) 点击“计算”按钮自动生成
第三部分:不在岗职工 不在岗职工期末人数 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不在岗职工生活费 北京指标
不在岗职工期末人数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两个特点 不包括本单位办理正式手续的离退休人员 两个特点 不在岗位工作 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社会保险)
不在岗职工期末人数 包括: 只发放基本工资的外派工作人员 离岗休养职工 企业的离岗挂编人员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 下岗待工人员 长期学习、病、伤、产假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等
不在岗职工 单位外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带薪人员 六个月及以内的,本单位仍将其统计为在岗职工,工资统计在相应指标中 六个月以上的,本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单位发放的生活费统计在相应指标中 对于外出工作人员从境外单位再领取的工资或补助本单位不作统计
不在岗职工 停薪留职公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停薪外派出国工作人员 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 无论境外单位是否发放工资或补助本单位均不作统计 从出国之日起 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 无论境外单位是否发放工资或补助本单位均不作统计
不在岗职工生活费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全部生活费。 包括发给本单位下岗职工的生活费。
第四部分:补充资料 限空表单位填报 不包括由银行或财务公司代发工资的单位,此类情况视同该单位直接发工资,由单位直接填报数据
空表单位的认定 一个法人实体有多个法人执照的单位 只报一张《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其他单位报空表,补充资料填写填报数据的实体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不直接发工资并且没有独立帐套的单位 补充资料反映给该单位设置财务帐并且直接发工资的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空表单位的认定 社团法人无专职人员,没有经营活动的 补充资料填写给社团主要负责人发工资的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第四部分:补充资料 由其它单位发工资: 工资发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工资发放单位名称 本单位不发工资并且也没有其它单位发放工资 组织机构代码处填写八个1; 单位名称处填写不能填报的简要原因。
核实性说明 需要注意的问题 涉及表间审核的澄清说明,需要核实相关报告期数据后,方可进行确认 说明中的特殊情况要进行核实,如包含补偿金、赔偿金 特别强调:对于“数据无误”以及不能说明审核提示错误的澄清说明,返回重新填写
常见澄清说明 期末人数与上年同期(三季度)比差距较大? 因任务量加大招用了大量人员; 因企业效益不好解聘了部分人员。 平均人数与上年同期(三季度)比差距较大?先检查平均人数的算法是否正确。 查看是哪一个月内人员变动较大,写明具体原因。
常见澄清说明 工资总额与上年同期比差距较大? 人员增多或者是工资水平上升造成。 平均工资与上年同期(三季度)比差距较大? 工资水平上升或高工资人员增加、低工资人员减少。(与人数多少没有关系)
平台审核关系 需要注意的问题 对于填报空表补充资料填写发工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需要注意对补充资料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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