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新规与工会经费监管 省总工会 林 源 2015年7月
一、廉政新规对工会的影响 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新内容、新要求 三、如何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监管
(一)十八大以来的廉政新规定 六项禁令 ●要改进调查研究 ●要精简会议活动 ●要精简文件简报 ●要规范出访活动 ●要改进警卫工作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 ●要改进调查研究 ●要精简会议活动 ●要精简文件简报 ●要规范出访活动 ●要改进警卫工作 ●要改进新闻报道 ●要严格文稿发表 ●要厉行勤俭节约 六项禁令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 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 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 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 搞铺张浪费 严禁超标准接待 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十八大以来的廉政新规定 强化干部监管 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2013年3月)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节选)(2013年10月)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2013年12月) 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2014年1月) 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2014年6月) 引导示范带头 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节选)(2013年5月) 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2013年12月) 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12月) 提倡厉行节约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2013年7月)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11月)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2014年3月) 规范公务接待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013年9月)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12月) 严禁公款送礼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2013年9月) 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2013年10月) 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2013年11月) 严禁干部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2014年1月)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至2015年3月,全国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693起,处理党员干部1090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456人。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13次对66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先后172次对897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人民日报》: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 2014年09月08日) ——中央“打虎灭蝇”,腐败分子纷纷落网,效果显著。然而,欢欣鼓舞之时,人们却发现,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这绝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 ——中央的八项规定,反的绝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一年就那么几个节假日,单位这时慰问基层员工,发一点福利,全体员工捧着节日福利喜气洋洋,这是多么体贴民心的好事,和腐败有多大关联? ——然而现在的情形是,一些单位中秋节的二斤简装月饼没了,甚至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基层职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年终福利,也被“名正言顺”地不发了。 ——原因何在?很简单,歪嘴和尚吹喇叭——经念歪了 。
(二)基层工会的困惑与“拿不准” 逢年过节能否给职工发放福利? 生日蛋糕、礼品券、慰问金能否发放? 中秋节能否给职工发放月饼? 组织职工活动能否聚餐?能否发放纪念品、奖金? 能否组织干部职工疗休养?春游、秋游活动?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新内容、新要求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 〔2014〕23号 2014年7月3日
《通知》的适用性 《工会经费既要厉行节约 也要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全总财务部部长朱思泽(《中国工会财会》2014.8) 《工会经费既要厉行节约 也要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全总财务部部长朱思泽(《中国工会财会》2014.8) 背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一系列文件过程中,基层工会在经费使用方面的困惑和“拿不准”,全总财务部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通知》,经全总书记处会议审议,并征求中央有关部门意见后,正式以全总办公厅下发。 指导思想:保持工会经费开支的连续性,让全体职工满意。
《通知》的局限性 范围、标准、定性不明确?
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新内容、新要求 全总财务部 《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工财发〔2014〕69号 2014年12月8日
《补充通知》亮点 1.看电影、春游秋游—→会费+工会经费 2.“逢年过节”—→法定节日 “少量”的标准—→省级工会定 3.生日慰问—→可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 4.开展活动误餐—→可发放误餐补助
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新内容、新要求 福建省总工会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 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 闽工〔2014〕113号 2014年12月31日
1、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的开支 文体活动可以以单位名义租用场地;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按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予以适当奖励。 参与人数三分之一内 <或=500元
2、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经费的开支 在会员生日当月,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等...... <=200元
3、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相关费用的开支 组织春游秋游活动时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这是我的工作餐 可以
年人均<=1000元 4、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经费的开支 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节日慰问品只可从工会经费中开支,行政经费不可补助。(行政、事业单位收缴经费的春天) 年人均<=1000元
不要跨界哟!亲 5、组织劳模、职工疗休养经费的开支 劳模、职工疗休养对象主要为劳模(含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艰苦岗位、特殊岗位的一线职工。原则上住宿安排在全国各级工会创办的职工疗休养基地或酒店,以住宿地就地疗休养为主,不得跨省进行。经费支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不要跨界哟!亲
“闽工〔2014〕113号 ”文件适用 未明确事项 ——文件主送:省直机关工会、自管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委。 ——市级(含)以下各级工会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未明确事项
1、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因会费量少,是否可用工会经费弥补? 1、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因会费量少,是否可用工会经费弥补? 2、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只能按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进行奖励,对未获奖的能否给予少量、小额的纪念品? 3、会员生日发放生日蛋糕慰问品,可否执行全总《补充通知》规定,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200元的生日蛋糕慰问品,行政可否补助? 4、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的景点门票、泡温泉发票是否作为职工福利的组成部分予以报销? 5、春游秋游的定义能否按全总的补充通知规定执行?春游秋游在外安排工作餐是否有标准、执行哪里的标准?
7、组织职工疗休养的对象,什么是艰苦岗位、特殊岗位的一线职工?有无明确的定义? 6、文件规定文体活动可按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予以适当奖励,那么奖励多少才是适当的? 7、组织职工疗休养的对象,什么是艰苦岗位、特殊岗位的一线职工?有无明确的定义? 8、组织职工疗休养原则安排在全国各级工会创办的职工疗休养基地或酒店,不得跨省进行,是否不得跨出福建本省? 9、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能否执行全总的补充通知规定? 10、离退休职工能否享受工会的福利待遇?劳务派遣工、部分外聘工未加入本单位工会,是否可以一并发放慰问品?
《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有关问题的解答》 (省总工会财务部)——《福建工会通讯》2015年第5期 1、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因会费量少,是否可用工会经费弥补? 答:可以。适用全总《补充通知》第一条: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2、行政补助进入工会账户后是否就是工会经费?除节日慰问品外的其他项目费用可否由行政补助?行政补助与“小金库”的规定是否冲突? 答:行政补助是工会经费来源之一,可用于工会为职工服务和开展活动的费用补助,但要做好年度预算,专款专用。行政补助与“小金库”不存在冲突,但行政不得将不符合工会开支规定的资金转移到工会账户。
3、离退休职工能否享受工会的福利待遇? 答:《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因此,离退休人员由单位老干科室等专门机构负责服务,财政或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安排公务费及福利待遇。 工会福利的主要来源是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拨缴的工会经费,离退休人员虽然保留会籍,但不用缴纳会费,离退休金也不属于工资总额,无法提取工会经费。因此,离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工会的福利待遇。 如果单位工会经费宽余,或行政拨补专项经费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工会可以发放适当福利。
4、劳务派遣工、合同工、借调人员、挂职人员等, 能否参加工会活动,能否一并发放慰问品等? 答:能否一并发放慰问品,主要看其是否本单位工会会员、有否缴纳会费、有否按工资总额提取工会经费;能否参加工会活动,主要看其是否本单位工作人员(含借调人员、挂职人员)。
5、基层工会往往经办各种非工会活动,如开展社区慰问,党团、妇委会活动等,是否可用工会经费? 答:全总《通知》规定: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因此,基层工会可以代为经办各项非工会活动,但不得从工会经费列支。
6、组织劳模、艰苦岗位、特殊岗位的一线职工疗休养,是否不得跨出福建本省?艰苦岗位、特殊岗位如何定义? 答:可以到省外全国各级工会创办的职工疗休养基地或酒店,在住宿地疗休养,不继续跨省。 艰苦岗位、特殊岗位的定义参考国家对各行业的具体规定。
7、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只能按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进行奖励,如一个运动会有很多项目,奖励面如何把握?奖励标准如何确定?未获奖的能否给予少量、小额纪念品? 答:可按各项目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发放少量的奖金或奖品,“少量”的标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未获奖的不另发纪念品、不另设安慰奖或鼓励奖。
8、如何区别福利与活动奖品?比如开展健步走,每人发一个计步器,是否违反普惠制? 8、如何区别福利与活动奖品?比如开展健步走,每人发一个计步器,是否违反普惠制? 答:除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生日慰问品外,其他通过任何活动或各种名义普发福利和活动奖品、纪念品,都属于违反八项规定。
9、“三八”节活动也算在工会举办的活动吗? 答:由单位妇委会组织的,不属于工会举办的活动;工会女工委组织的,属于工会活动。 10、一年中能否选定几个大的节日发放节日慰问品?当年提取的工会经费不足发放1000元的节日福利时,能否使用以前年度的经费结余? 答:可以选定几个大的节日发放节日慰问品,但人均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当年不足发放时可使用以前年度的工会经费结余。
11、生日慰问品可否执行全总《补充通知》规定的“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2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行政可否补助?除福利慰问外,其他慰问(如住院、丧事)是否有对应标准?如何把握? 答:可以执基层工会出具的蛋糕领用券在指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蛋糕店领取蛋糕。工会经费不足发放生日慰问品时,可以向行政申请补助。 工会经费可用于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如住院、丧事慰问,突发性灾害等,其标准由工会委员会或会员大会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制定。
12、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可否报销景点门票、泡温泉发票? 答:不可。 12、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可否报销景点门票、泡温泉发票? 答:不可。 13、福利物品采购是否有要求?比如是否要询价、甚至统一招标等? 答:根据大部分会员的需求,由工会采购小组通过货比三家,择优采购,不要通过统一招标程序。 14、工会组织的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春游秋游活动在外用工作餐,标准如何确定? 答:参照同级财政标准。目前省级标准50元,不准上酒水。
(四)正常的职工福利有哪些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即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如何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监管 (一)贯彻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二)发挥工会经审组织作用
(一)贯彻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公款吃喝方面 ①公务接待中超标准、超陪餐人数,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高档酒水 ②违规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吃请。 ③违规豪华装修单位内部食堂和培训接待中心用于公务接待。 ④在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中违规组织公款聚餐。 ⑤在公务活动中同城会餐。 ⑥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餐费。
(2)公款旅游方面 ①以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搭车”、“借道”公款旅游。 ②违规携带家属参加公务活动。 ③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等费用。
(3)公车使用方面 ①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或企业长期借用、租用或者占用公务车辆。 ②违规将公务用车用于旅游、探亲、扫墓、接送亲属等。
(4)检查评比方面 ①违反《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及认定类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委办发﹝2014﹞6号)精神,擅自设定或保留检查评比项目。 ②检查评比、活动组织、办会办展等活动中重形式、声势大、场面大,但实效不明显等问题。 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项目清理结果
保留项目摘录如下: 一、由省总工会主办项目 1、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 2、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 3、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奖 二、与其他省直单位联合举办项目 1、福建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企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省委宣传部等) 2、福建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省委宣传部等) 3、福建省道德模范(省委宣传部等) 4、生育文明·幸福家庭示范单位、示范户、标兵户(省计生委等) 三、其他 有一些考核评先属系统内部工作,不属清理之列。 如我会“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属系统内部工作,不属于清理范围。
2、依法获取原则。 《工会法》来源 《办法》的预算收入 ①会员缴纳的会费 ①会费收入 ②工资总额2% ②拨缴经费收入 《工会法》来源 《办法》的预算收入 ①会员缴纳的会费 ①会费收入 ②工资总额2% ②拨缴经费收入 ③工会企事业上缴收入 ③事业收入 ④人民政府的补助 ④政府补助收入 ⑤其他收入 ⑤其他收入 ⑥上级补助收入 ⑦行政补助收入 ⑧投资收益
会费收入与拨缴经费收入 会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 (1)对象:工会会员 单位行政 (2)比例:0.5% 2% (3)基数:标准工资 工资总额 会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 (1)对象:工会会员 单位行政 (2)比例:0.5% 2% (3)基数:标准工资 工资总额 (4)计算:整拾 上月份工资总额 (5)分成:全部留用 按比例 (6)管理:存入工会账户 代征/划拨/自收
3、行政补助收入 (1)《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根据财力和需要,可以给本单位工会一定的经费补助。 (2)省总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闽工[2010]123号《关于切实依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通知》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每年应当给工会一定的经费补助,根据财力和需要可给财政核拨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安排一定的机关工会活动费用预算;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根据财力和需要,可给本单位工会一定的经费补助,用于财政部印发的《工会会计制度》规定的支出范围。 (3)省总工会、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工会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 》(闽工〔2012〕95号)规定:“行政补助收入包括工会收到行政拨付的劳动竞赛经费、工会换届会议经费、工会开展活动经费等补助以及行政转拨政府按规定给予工会的各项补助。 ” (4)《工会会计制度》: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3、行政补助收入 钱从何来(列支渠道)? 行政: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预算资金+职工福利基金 企业:税后利润
3、经费独立原则。 ——“三权”独立: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 —— 做 到:独立账户、独立核算、独立审批 开设银行账户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可以凭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可为单位名称加资金性质,即单位名称后“工会”字样。
4、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小金库” ——定义: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认定: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是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的唯一标准。 《 预算法》
◆ 2014年8月,《 预算法》修改草案四审通过 有“经济宪法”之称的《 预算法》修正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举债规模必须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修改预算法,是整个财税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突破口。 ——财税改革有三方面内容:预算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税制改革、中央地方关系改革。
5、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 ——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 ——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6、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工会预算办法》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工会行政性支出预算,应参照同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度、费用标准以及核定的人员编制编列。 乡镇工会(总工会、联合会):同级政府 基层工会(乡镇机关工会):行政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①定期公布账目,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工会换届要向代表大会作财务工作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②自觉接受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检查监督。 ③预决算接受同级工会经审查委的审查审计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审委审计监督。
(二)发挥工会经审组织作用 ——政府审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社会审计(受托,盈利性) ——内部审计(保健医生,对症下药)
1、工会经审组织的性质: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具有权威性和合法性。 2、工会经审组织的职能:监督、评价、鉴证。 3、工会经审组织的作用 (1)建设性的促进推动作用。——以审促收、以审促管、以 审促用、以审促廉。 (2)防护性的监督制约作用。——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即预防、揭露和抵御功能。
4、基层工会经审会的主要职责 (1)监督同级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以及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 (2)审查同级工会经费预算、决算情况; (3)督促同级工会按规定向会员公布财务账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4)检查有关会议的执行情况; (5)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同贪污、浪费、腐败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现象作斗争; (6)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5.基层工会经审会的主要任务 (1)审查同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并作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定期审查同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行使对同级工会财务的内部审计职能。 (3)与单位行政方面搞好拨缴工会经费的结算审查,督促单位行政依法及时、足额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监督同级工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解工会经费。 (4)检查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对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5)督促同级工会认真执行财经法纪及工会财务制度,督促同级工会发扬财务民主,定期公布财务账目,定期向工会会员大会或工会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和征求会员与职工的意见,帮助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7)在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调动工作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8)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侵占工会财产的现象做斗争。
莫让工会经费成为监管真空 (2013年5月28日《人民日报》) 北京市卫生局原机关工会主席白宏,多次从自己主管的市属卫生系统工会会费账户中领取现金支票或现金共计人民币399万余元,转入高档美容会所等多家公司,用于支付其个人作为高级会员的美容、保健消费。 ——“自己审自己”,不会“家丑外扬”,只会“遮丑” ——为什么工会经费游离在政府审计之外? ——某县权力部门“一把手”突然被调任县工会主席,当时他恼得骂娘。半年后,他发出感慨:进工会是塞翁失马呀,钱多的没法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审计纪委没人管……快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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