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疾病預防 李素箱 教授
運動與糖尿病 規律運動能增加肝臟與脂肪等細胞對胰島素的敏感性(蘇俊賢, 2002;林世澤,1995),原因: 一、規律運動會減少體內多餘的脂肪並減輕體重,而過多的脂 肪與體重會妨礙身體細胞對胰島素之敏感性。 二、增加胰島素細胞之接收部位,或者增強細胞被接收部位之 功能。 三、規律運動會增加胰島素在細胞表面或內部對肝醣的氧化速 度及交互作用(張妙瑛等,2007)。
運動與糖尿病(續) 規律運動會增加肌肉和肝臟的血糖含量,改善因活動而造成血 糖過低現象。 肌肉肝醣在運動時會被消耗,當肌肉肝醣被耗盡至某種程度實 會導致血糖下降;因此,會刺激肝臟釋放葡萄糖進入血液中, 以維持血糖濃度(劉立宇,1995)。 如果能長期規律運動並配合飲食管理,便能發揮控制血糖效果 (戴良全,2003;陳嫣芬、李文玲,2001)。
運動與糖尿病(續) 規律運動可增進心臟和血管的循環和代謝功能,並可穩定心理情緒及降低心臟冠狀動脈症狀。 另外,在血脂方面,規律運動會降低膽固醇、三酸甘油脂和低密度蛋白膽固醇,而增加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運動與血脂肪 低密度脂蛋白方面,研究證實: 從事耐力訓練者的低密度脂蛋白濃度要比同年齡不運動者低。 高密度脂蛋白方面,研究證實: 從事耐力訓練者的高密度脂蛋白濃度要比同年齡不運動者高。
運動與血脂肪(續) 三酸甘油脂方面,研究證實: 常跑者的三酸甘油脂,濃度要比同年齡不運動者低。 無氧(乳酸)閾值方面,研究證實: 耐力訓練要達到某種最低閾值,才能顯著的改善血脂肪。
運動與血脂肪(續) 運動、食物與血脂肪方面,研究證實: 食物的攝取會影響平常不運動者的高密度脂蛋白的濃度,但食物的改變對於常跑者的高密度脂蛋白並沒有影響。幾乎任何強度的持續性運動,都有降低血脂肪的效果。
運動與血脂肪(續) 氣喘與運動能力,氣喘者可以藉適當的運動方式, 會同醫藥來避免其症狀其症狀發作;同時,也可 以因適當的運動或訓練來達到更強的體能水準。
運動與癌症 目前運動也被認為是預防癌症的方法之一。多年來癌症一直是臺灣地區十大死因之榜首,經常從事身體活動或維持規律運動的習慣,可降低罹患結腸癌、肺癌、攝護腺癌及乳癌等多種癌症的危險(Kinningham, 1988)。
運動與癌症(續) 臺灣地區女性乳癌的死亡率有年年上升的趨勢,以身體活動或運動來預防乳癌的可能機制包括:運動改變女性荷爾蒙濃度、運動減少體脂肪、運動增強免疫系統功能、運動增強抗氧化能力、運動者基因傾向、運動者健康的生活行為、運動降低鐵質、運動消耗多餘能量及運動加速受傷或不正常細胞凋亡等(黃森芳,2003)。
運動與骨質疏鬆症 要避免骨質疏鬆症除有賴於平日多攝取鈣質外,多做運動亦可預防。若能在較年輕時及早參與運動,則骨頭內會儲存較多的骨質,發生骨質不夠的情況自然較少。若老年才參與活動,則可以減緩骨質的流失,甚至停止骨質流失(黃永任,1998)。
運動與骨質疏鬆症(續) 身體活動的情形對骨骼的強度有很大的影響,骨骼的使用量愈大或承受的壓力愈大,愈能增加骨細胞的建造能力(張豐麟,2002;侯勝茂,1991;黃建蘭,1997;楊再興,1998;Legwold & Greg, 1997)。隨著年齡的增長 ,骨骼和骨中礦物質無可避免的都會流失,而規律的運動具有減緩其流失速率的效果,因此,運動對於預防骨質的流失,的確有很大的功效(張豐麟,2002;陳韋達,1996)。
運動與骨質疏鬆症(續) 此外,運動可以作為不同年齡層骨質疏鬆症的預防和治療,除了幫助停經前婦女達到最高的巔峰骨量,也可以幫助維持增加的骨量。老年人從事漸進式運動除了幫助維持骨質密度外,亦可增加肌力和改善敏捷性及平衡感,可以有效的減少跌倒的危險性,降低骨質疏鬆性骨折的意外(李水碧,2003)。
運動與骨關節疾病 適當運動除了可減少骨關節的僵硬與疼痛外,也可增進肌力,避免作用肌與拮抗肌的肌力不平衡現象,並在規律的運動後,增加關節部位的氧氣與營養素的補充,以促進關節部位組織的再生。同時患者的心理也會因為適當的運動而避免沮喪現象的產生,對生活品質的提升有相當大的助益(黃永任,1998)。
運動與內分泌 運動對腎上腺、胰腺、性賀爾蒙及腦下垂腺等的變化,已普遍受到重視。至於長期運動對焦兒茶酚縜爾蒙的影響,在Karki的研究報告指出:經過訓練後血漿內腎上腺皮質賀爾蒙皆有增加的現象。運動後血漿內胰島素下降,有助於肌肉對血糖的攝取並有利於大腦使用。運動中血漿內胰島素下降,在生理上有助於肝臟產生的葡萄糖輸出量增加。昇糖激素在運動中對肝醣的產生有著鉅大任務。
運動與內分泌(續) 運動中類皮質糖有調節肝臟內的肝醣及末梢葡萄糖的功能。一般相信運動後睪固酮會改變,有研究指出訓練有素的女性,其睪固酮含量比沒有訓練的女性來的高些。一般專家學者認為運動中動情激素與妊娠激素會有增加的情形。腦垂體分泌生長賀爾蒙,研究發現運動中血漿內生長賀爾蒙有上升的情形(黃榮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