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21世纪的管理新思想 第七章 旅游交通管理法规制度
第七章 旅游交通管理法规制度 第三节 旅客铁路运输管理 一、铁路运输概述 二、旅客铁路运输法律规定的有关内容
一、铁路运输概述 1. 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宗旨 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经营管理,切实改进路风,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2. 对铁路运输的要求 1) 必须保证旅客的乘车安全。 2) 保证货物、行李的安全和完好。 3) 保证列车安全正点到达目的地。
二、旅客铁路运输法律规定的有关内容 国家规范铁路运输活动的法律主要是于1990年9月7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该法于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1. 铁路运输合同及违约责任 (1) 铁路运输合同。 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铁路运输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旅客到铁路车站购买车票,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具体的车次、时间、到站,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旅客的要求售给相应的车票,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即告成立。旅客凭车票有权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按照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即时安排旅行。铁路运输企业也有义务按照票面的规定,组织旅客旅行,并为乘客提供条件,把旅客即时运送到旅行目的地。
(2) 违约责任。 由于客观原因,有时旅客并不能按时乘车。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旅客自身的原因,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旅行计划的变更或者终止,也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发生了误车等情况;二是铁路运输企业的原因,如列车晚点、车次取消等。这两种情况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1) 旅客违约责任 由于旅客自身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乘车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旅客自己负责,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旅客可以按照铁路的规定,办理退票或改乘其他列车的手续,并缴纳规定的退票或改乘的签证费用。
2) 铁路运输企业违约责任 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原因而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即退还全部票款或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地站的其他列车。
2. 关于旅客乘车条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规定,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指铁路车站出售的、有规定的乘车期限、上下车站和票面指定的乘车车次的车票。 对无票乘客或者持失效车票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1)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①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②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③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④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⑤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票价的差额。
(2)有下列情况时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①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按第十九条规定补收票价。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②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补收至前方下车站的票款。 ③主动补票或者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
(3)下列情况只核收手续费,但已经使用至到站的除外: ①旅客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乘车的,应补签。 ②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 ③持通票的旅客中转换乘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
修改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及《办理细则》公布,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坐动车行李限20千克 新规规定,“每件物品……重量不超过20千克”改为“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普通火车改签须在开车前 但动车可改签当天其它动车
不能购学生票的老3种情况: 新增的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为: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新增的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为: 1、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2、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3、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3、铁路运输法律责任
(1)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责任规定 ◆由于旅客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乘车,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旅客可以按照铁路的规定,办理退票或改乘其他列车的手续,并缴纳规定的退票或改乘的签证费用。 ◆由于铁路企业的原因(如列车晚点、车次取消等等)而造成旅客不能按照车票载明日期、车次乘车,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即退还全部票款或安排乘坐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逾期(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逾期满30日仍未送到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铁路运输赔偿标准 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上述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赔偿请求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铁路运输企业应于30日内答复
案例分析1 刘大妈今年喜逢60大寿,儿女们为给母亲庆祝生日,带其乘飞机到桂林旅游。刘大妈平时非常注意锻炼身体,生活也比较有规律,所以身体一向很好。可谁料想飞机在飞行中突然发生剧烈的颠簸,刘大妈顿时感到气短,发虚汗,胸闷。她刚要叫坐在身边的女儿,确却眼前一黑,摔倒在机舱里,不省人事了。刘大妈的儿女急忙喊来医务人员帮助抢救。由于刘大妈患的是突发性心脏病,病情比较急,抢救无效而死亡。刘大妈的儿女们悲痛欲绝,他们认为飞机在飞行中突然发生剧烈颠簸是导致母亲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要求航空公司赔偿人民币50万元。 思考: 刘大妈在飞机上的死亡与航空公司是否有关,本案例中,刘大妈的儿女能拿到航空公司50万元的赔偿金吗?
案例分析2 哈尔滨市刘某在北京旅游行程中,精心选购了一个价值3000多元的陶器,旅游结束后,他兴致勃勃地携带者陶器及其他旅游纪念品乘坐火车返回哈尔滨。登上火车后,刘某将其携带物品放置在行李架上,便与周边的几个同路人开心地玩起了扑克牌。当火车临近双城火车站时,由于刹车不稳,刘某的包裹从行李架上掉下,心爱的瓷器摔碎了。刘某立刻叫来列车员,要求以3000元的价格全额赔偿,可列车员却说:在你刚上车的时候,我已经将你的行李摆放好了,谁让你自己不看好,我们不能赔偿。刘某听完后很生气,与乘务员争吵起来,这时列车到达哈尔滨站,刘某随即向当地的铁路部门反应情况,要求对被摔碎的的瓷器进行赔偿。 思考: 刘某能得到全额赔偿吗?
练习:假如你是一位列车员,现在有一位北京的旅客想乘火车游览下列景点,最后返回北京,请你设计一条合理的旅游路线。要求:走近路,不走重复路。 杭州西湖 泰山 兵马俑 昆明世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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