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毕业生顶岗实习与就业 1 顶岗实习与就业形式 2 顶岗实习及毕业教育时间安排 3 顶岗实习与就业前各种手续办理程序 4 关于顶岗实习费用及退款规定 5 其他要求
一、 顶岗实习与就业形式 1、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系部负责联系岗位推荐 2、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岗位进行顶岗实习 毕业生主要采取下列形式进行顶岗实习与就业 1、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系部负责联系岗位推荐 2、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岗位进行顶岗实习 必须向系部和就业中心出具用人单位(企业)的接收证明。学院周边由学生自主创业的电脑店提供的接收证明无效,要真实的企业单位。 3、专升本学生利用校内实训基地顶岗实习 课题或项目供选择进行实训 已修
已联系到单位并且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可以到企业单位实习。 回校领取毕业证及各种证件,参加毕业教育。 二、 顶岗实习及毕业的时间安排 时 间 事 项 2012年11月14日前 完成各科考查、考试 (补考事宜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2012年11月15日起 (第11周起) 已联系到单位并且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可以到企业单位实习。 2012年11月15-23日 (第12周) 上交各种证书复印件(职业认证、行业认证、等级考试、外语、普通话、院级(含)以上证书等),班主任回收汇总,造表统一交给潘海妹老师。 2013年6月22-26日 回校领取毕业证及各种证件,参加毕业教育。 已修,但具体数字需要核对。
三、各种手续办理程序 实习(实训)与就业前各种手续办理程序: 本人到就业信息网办理离校手续 进行财产归还验收 系部审核 到就业指导中心 签订《外出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 离校参加顶岗实习
四、关于实习费用及退款的规定 1、本学期结束后至下学期开学后前两周,离校之前尚未使用完的餐费、水电费请分别到第二食堂和后勤处办理退款手续,并办理IC卡注销手续;生活补助费、课本费的剩余款在2013年6月22-26日返校参加毕业教育时再退还。 2、凡欠学费及住宿费的毕业生可以办理离校手续,第二学期的生活费在2013年6月22-26日返校参加毕业教育时发放到个人。 3、参加校外实训的毕业生交通费、中介费等由学生自理。
五、其他要求 1、每一位大专毕业生要完成岗前综合技能训练,岗前综合技能训练成绩作为最后一学期的学业成绩,系部整理备案。 2、实习结束后,毕业生要填写《毕业生实习成绩评定表》,由实习单位作意见并盖公章(红章),按要求(一式两份)送系部备案(当年入伍生顶岗实习免)。
五、其他要求 4、参加“专接本”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建议在学院或本省企业单位实习以便参加明年上半年有关科目面授或考试。 5、班主任要随时了解毕业生的实习、就业动态,做好毕业生就业证明的回收工作。 6、班主任造册登记学生的实习情况,如中途变更实习单位的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要与班主任保持联系,电话变更的要主动告诉班主任。最好有班级QQ群,飞信等群体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