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身體強壯 氣喘噓噓3對3鬥牛籃球賽 組員:9826017 鄭宇宸 9826028 江泓毅 9826084 林信丞 9826117 陳旻君
目 錄 活動企劃 附件〈一〉活動報名表 附件〈二〉活動預算 附件〈三〉工作人員執掌與活動工作計畫 附件〈四〉活動備案 附件〈五〉各項比賽規則
一、活動企劃的緣起 :讓年輕人揮灑青春的汗水 二、活動目的 : 推廣青少年籃球運動,倡導假期正當休閒 運動習慣,以球會友,促進人際交流。 三、活動對象 :青少年 四、活動日期 :2011年7月2日(星期六) 五、活動時間 :上午8時30至下午4時 六、活動地點 :台中技術學院籃球場 七、活動企劃負責人:江泓毅 八、活動宣傳:至各大相關網站放置相關的文件以及電視海報宣傳
九、相關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 主辦單位: 台中市體育處 (三) 承辦單位: 台中市體育總會 (四) 協辦單位: 健康籃球協會 十、報名組別:(1)男子組 (2)女子組 十一、報名資格:(1)凡愛好籃球運動,男女生皆可報名參加。
十二、報名辦法: (1)每隊四人一組,每人限報一隊。(候補一人) (2)只限傳真或現場報名(報名表字跡潦草不受理報名)。 (3)聯絡電話-0980460698、傳真電話-045611782 江泓毅先生。 (4)通信報名-400台中市三民路三段295號台中技術學院體 育處收 陳敏君先生收。(日期以郵戳為憑)。 (5)隊名『不雅』恕不接受報名。
十三、比賽制度:賽制採舉循環賽制 抽籤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比賽規則:採比數10分或10分鐘計時循環決賽制。 詳見附件(一)
十五、活動內容 〈一〉男子籃球: 1.一人限報一隊。 2.每隊報名人數至多4人,一人為候補球員,皆需報名及登錄。 3.每一場比賽前五分鐘為報到時間,若於規定時間開始後尚未 到達比賽場地之隊伍,視同棄權論〈一律嚴格執行〉。 4.比賽時間為二十分鐘,每隊各一次暫停機會〈一分鐘停錶〉。 〈二〉女子籃球: 1.一人限報一隊 2.每隊報名人數至多4人,一人為候補球員,皆需報名及登錄 4.比賽時間為十分鐘,每隊各一次暫停機會〈一分鐘停錶〉
十六、活動附件: 〈一〉活動報名表 〈二〉活動預算 〈三〉工作人員執掌與活動工作計畫 〈四〉活動備案 〈五〉各項比賽規則 十八、活動備案:如遇地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活動延期並另行通知活 動更改日期。 詳見附件(二)
活動預算 款 項 名稱(各股花費) 合計(元) 規格及說明 一 00 文宣費 300 二 人事費 4000 三 午餐費 800 四 禮品費 二 人事費 4000 三 午餐費 800 四 禮品費 3000 五 攝錄影費 200 六 預備金 700 七 總計 9000
十七、附 則: (1)參加人員請於99年12月4日上午8時30分 於比賽場地內報到、隨後原地集合舉行開 幕典禮,請各參賽隊伍踴躍參加。 (2) 選手請攜帶附有照片之學生證以備查驗,未能提出證明 者應退出比賽。 (3)本辦法經主辦單位核准後實施,修訂亦同。
〈附註一〉報名表 男子籃球三對三報名表 姓名 連絡電話 隊長 隊員 女子籃球三對三報名表 姓名 連絡電話 隊長 隊員
〈附註二〉活動預算 款 項 名稱(各股花費)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小計(元) 合計(元) 規格及說明 一 00 文宣費 300 01 300 01 海報製作 20 張 15 02 影印費 二 人事費 4000 裁判費 人 200 三 午餐費 800 裁判午餐費 16 50 四 禮品費 3000 獎品(一) 5 份 1000 獎品(二) 03 獎品(三) 五 攝錄影費 照片 六 預備金 700 七 總計 9000
〈附註四〉活動備案 地點 活動項目 備案方式 籃球場 男子籃球/女子籃球 如遇小雨,活動項目則延後時間,各時間以體育組公佈為準。 如遇大雨,則取消比賽,各活動若有變動以大會為準。 如比賽期間遇大雨,則延至日後比賽公布時間以大會為準。
〈附註五〉比賽規則 (1) 本規則未規定的事項,以國際(標準)籃球規則為主。 (2). 所有三隊三籃球比賽都是以二人或三人開始和結束。 (3). 發生任何死球狀況時都可以請求替補。由隊長代表該隊發言。 (4). 一般來說比賽的時間為兩個半場,每半場十分鐘,中間休息二分 鐘。但主辦單位有權力改變比賽的時間。 (5). 兩隊於上半場的時候可以各叫一次暫停,每次暫停的時間是一分 鐘,而且比賽計時鐘是不停止的,下半場時則可以停止。 (6). 控球的順序以在賽程表上的排名為主,排名在前的球隊於上半時 先控球,後者於下半時先控球。 (7). 每位球員不能犯規超過四次。場內只有一位裁判監督。 (8). 如果有明顯的受傷狀況,裁判可以依受傷的嚴重狀況給予一分鐘 的因傷暫停,此時比賽計時鐘也是不停止的。 (9). 每次投球進籃得分後就必須交換控球權。 (10). 如果不是在投籃時發生犯規或違例的情況時也需交換控球權。 (11). 每次交換控球權的時候,要把球送到發球區,而且發球的球員必 須兩腳站立於發球區內,如果有任何觸犯,就失去控球的資格。 (12). 在發球區發球的時候,不能投籃或運球,只能將球傳出,如果不 遵守,就失去了控球的資格。
(13). 對於裁判的判決必須服從,不能再上訴。 (14) (13). 對於裁判的判決必須服從,不能再上訴。 (14). 發球的時候由防守隊接觸球,而且球拿在手中的時間只能維持兩 秒,在摸球後防守球員不可以繼續停留於發球區內,但如果球已 經發出的話就沒有關係。而進攻的那一方必須在五秒內從發球區 發球。 (15). 防守的那一隊抄到球或搶得籃板球以後必須把球送回到三分線外, 該而且必須球員雙腳站立於三分線外, 這時候比賽就已經開始, 防守隊可防守,進攻隊可傳球、投球、運球。 (16). 關於罰球部分,必須依照籃球規則。如果罰球隊罰球不中但搶到 籃板球,就可立刻出手投籃。但如果防守的那一隊搶得籃板球, 在攻籃之前球就必 須回到三分線外。 (17). 發生技術犯規的話,處罰為兩次罰球和控球權的取得。 (18). 當兩隊比賽結果得分相等的時候,由兩隊各派出三位球員各罰一 球來定勝負。如果還是平手的話,就由兩隊球員交互罰球,先中 者就算勝利。犯規超過規定次數罰滿退場的球員不能參與罰球定 勝負。 註:如果比賽結束其中一隊只剩二位球員,那麼在第一階段罰球賽時, 那二名球員只能共罰二球決勝負。但如進入第二階段罰球賽時,則 兩隊可交互罰球。
(時間) 3秒鐘:籃框下的禁區,進攻隊不得停留三秒鐘 5秒鐘:持球不做任何運球、傳球等動作不得超過五秒鐘 發邊線球或端線球時,必須在五秒鐘內將球傳入場內 8秒鐘:進攻隊必須在8秒(10秒)鐘內將球傳或運到前場,舊規 則為10秒 24秒鐘:進攻隊必須在24秒(30秒)鐘內有投籃的動作,舊規則 為30秒 1分鐘:每次請求暫停的時間為1分鐘 5分鐘:正規比賽時間終了,雙方得分相同時,延長5分鐘 10分鐘:(1)四節比賽規則中每一節的時間(可視情況調整為8分 鐘) (2)上、下半場休息時間為10分鐘(但可調整) 20分鐘:上、下半場規則中每一半場的比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