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主要经济一体化组织的 服务贸易规则 潘辉
学习目标 了解NAFTA/EU/ ASEAN/APEC产生的背景及谈判历程 熟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罗马条约》的产生背景及主要内容 熟悉《东盟服务业架构协议》、《执行茂物宣言的大阪行动议程》的主要内容 掌握四大区域经济组织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北美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规则 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概述 1.产生背景 第一节 北美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规则 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概述 1.产生背景 1988年6月2日,美加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并于1989年1月1日生效。1992年8月12日,美、加、墨三国代表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最后文本达成协议。l992年12月17日,美加墨领导人在美国举行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字仪式,至此协定的一切法律程序均已完成。
2.基本内容 (1)逐步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实现区内贸易自由化 (2)原产地规则 (3)对纺织品和服装、汽车产品、能源和基本石化产品、农产品等较为敏感商品贸易的专门规定 (4)劳务贸易(包括陆路运输、电信和金融服务) (5)投资和金融服务 (6)知识产权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服务贸易范围及基本原则 1.关于服务的范围 明确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服务和活动: (1)金融服务、与能源或基础石油化工有关的服务; (2)航空服务及其支持服务(除航空器维修服务和特种航空服务之外); (3)跨境劳工贸易、政府采购、政府补贴、成员国政府所进行的与法律执行、收入保障、社会福利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活动。
2.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2)市场准入 (3)透明度原则 (4)许可及证书 (5)利益的拒绝 (6)垄断性行业的服务提供者 (7)政府采购 (8)争端的解决机制
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服务贸易主要规则 1.陆路运输 (1)公共汽车及卡车服务 (2)铁路及港口服务 (3)其他
2.电信服务 (1)参与及利用公共网络 (2)增值电讯服务 (3)排他性条款及限制 (4)与标准有关的措施 (5)独家提供服务 (6)提供信息 (7)技术合作
3.金融服务 (1)美国方面 (2)加拿大方面 (3)墨西哥方面
第二节 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 一、欧盟服务贸易规则模式与特点 1.欧盟规制《罗马条约》对服务的定义与GATS的规定完全不同 第二节 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 一、欧盟服务贸易规则模式与特点 1.欧盟规制《罗马条约》对服务的定义与GATS的规定完全不同 2.欧盟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立法模式可以归纳为“五种二级”
二、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具体规则 1.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法律基础 欧盟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原欧洲共同体的有关法律文件中,其中包括《罗马条约》这一基本法以及在此基础上派生的、主要由欧洲理事会制定和发布的条例、指令、决定、建议和意见等。
2.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具体规则 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主要体现在《罗马条约》及其后签署的系列协定中。 (1)共同商业政策中建立具体服务市场的策略 (2)专业资格的相互承认 (3)服务原产地规则 (4)政府采购 (5)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新举措--服务业指令
第三节 东南亚国家联盟服务贸易规则 一、东盟发展历程 第三节 东南亚国家联盟服务贸易规则 一、东盟发展历程 1976年2月,东盟国家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第一届东盟高峰会议,主要签署了两项历史性文件:《东南亚友好与合作条约》和《东盟和谐宣言》。 1992年1月,东盟六国在新加坡举行第四次高峰会议,本届峰会签署了三项文件:《1992年新加坡宣言》、《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义》、《促进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1995年12月,在泰国曼谷举行了东盟第五届高峰会议,这次峰会主要签署《曼谷高峰会宣言》、《东南亚非核区条约》、《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议定书修正条文》。 1998年12月15日至16日,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大胆措施”声明》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东盟加强经济、政治与安全合作的文件。
2001年11月5日至6日,第七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东盟10国领导人审议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并确定了加速东盟区域一体化、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优先合作项目。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八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上通过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宣言,确定了东盟将向关系更加密切的共同体挺进。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第十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两份文件,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两个文件。
2005年12月12日,第十一届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实现东盟共同体的建设。 2007年1月13日,第十二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东盟国家领导人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宣言,并决定成立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东盟宪章。会议签署了有关在2015年前建成东盟共同体、保护和促进海外劳工权益等宣言,还签署了本地区第一份反恐公约。
2007年11月20日,第十三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与会各国领导人在会上就东盟今后的发展、加快一体化建设、迎接新形势下的各种挑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东盟领导人在会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等重要文件。 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第十四届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举行。此次峰会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以“东盟人民的东盟宪章”为主题,各国领导人将共商东盟发展大计,特别是将就如何实施《东盟宪章》做出具体规划,为以“东盟方式”落实和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二、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 1.东盟各国服务贸易概况 表6-1 东盟部分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状况(单位:亿元) 2000 2001 2002 表6-1 东盟部分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状况(单位:亿元)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新加坡 进口 293.79 316.78 332.67 395.97 498.29 540.76 440 608.65 出口 280.75 273.67 294.54 361.72 466.75 451 573 589.36 泰 国 153.29 144.75 165.72 179.99 229.09 269.74 275 327.23 137.85 129.32 153.04 156.94 189.32 205 239.03 243.16 菲律宾 51.75 52.98 53.86 53.22 57.64 57.90 59.69 60.12 33.77 30.72 34.28 33.89 40.43 44.62 53.29 54.68 印 尼 153.81 155.96 167.70 171.71 --- ---- 50.61 53.62 65.19 51.43 马 来 西 亚 166.03 165.39 162.48 173.23 187.77 217.51 216 252.17
2.东盟服务行业贸易自由化进程 (1)电信服务业 (2)金融服务业 (3)运输服务业
三、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 1995年12月15日,东盟签署了《东盟服务贸易框架协定》,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其后各国还先后签署了《电子东盟框架协定》和《东盟旅游协定》等,分别提出了推动区域信息通信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促进区域旅游的便利化、市场准入和市场共同开发等领域的合作等。
第四节 东南亚国家联盟服务贸易规则 一、亚太经合组织概述 1.宗旨及目标 第四节 东南亚国家联盟服务贸易规则 一、亚太经合组织概述 1.宗旨及目标 APEC的宗旨是:保持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促进成员间经济的相互依存;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减少区域贸易和投资壁垒,维护本地区人民的共同利益。 APEC的目标是贸易投资自由化、商业便利化以及经济技术合作;促进货物、服务和投资的自由流动、提高生活和教育水平、保护自然环境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增长。
2.组织机构 (1)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2)部长级会议 (3)高官会 (4)委员会和工作组 (4)秘书处
3.运作机制 (1)从“开放性地区主义”走向全球自由贸易 (2)采取“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 (3)单边自由与集体行动结合的运行与推进机制 (4)政府与企业界的紧密结合
二、亚太经合组织服务贸易发展特点 1.APEC 服务贸易规模呈上升趋势,占世界服务贸易比重不及欧盟
三、亚太经合组织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 1.电信 2.交通运输 3.能源 4.旅游
本章小结 1.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三国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纲领性文件。 2.欧盟(EU)是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政治、经济集团组织,现有27个成员国。欧盟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立法主要集中在《罗马条约》及其派生的文件中。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政策主要包括:共同商业政策中建立具体服务市场的策略、专业资格的相互承认、服务原产地规则、政府采购以及2006年通过的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新举措--服务业指令等。
3.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现有10个国家。自1967年成立至今历时40年的发展,东盟目前已成为东南亚地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组织。 4.东盟各成员国开放各自国内的服务贸易市场成为普遍的趋势,但不是普遍性开放,而是成员国以特殊承诺的方式确定开放的范围与程度。随着《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和《金融服务贸易协定》三项重要的服务贸易领域协定的签署,大大推进东盟这三大领域的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
5.东盟服务贸易规则主要集中体现在《东盟服务贸易框架协定》、《电子东盟框架协定》和《东盟旅游协定》等协议,他们分别提出了东盟服务贸易整体框架、推动区域信息通信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促进区域旅游的便利化、市场准入和市场共同开发等领域的合作等。在《东盟服务贸易框架协定》框架下,区域内服务部门相互开放将有所加快,尤其是优先开放的金融服务、电信、旅游、海运、航空、建筑业等部门。
6.亚太经合组织(APEC)现有21个成员国,目前已逐渐演变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经济合作论坛和最高级别的政府间经济合作机制。APEC运行机制独特,它承认多样化,强调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性;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的原则;单边行动和集体行动相结合,其经济发展对整个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经济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7.近年来APEC服务贸易规模上升较快,但占世界服务贸易比重不及欧盟,APEC成员国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服务贸易构成中,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占比较大。有关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方面,APEC在《执行茂物宣言的大阪行动议程》中就电信、交通运输、能源和旅游等服务业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以实现亚太地区服务贸易自由化。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成员国间服务贸易的规定。 2.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的特点是什么? 3.简述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新举措--服务业指令的基本内容,并简要分析之。 4.简述《东盟服务业架构协定》中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的具体内容。 5.与其他区域经济组织相比,亚太经合组织的运行机制有何特点? 6.简述亚太经合组织关于旅游业自由化的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