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研讨会 开放教育教学部 朱垭梁
一、课程开设情况
二、课程基本情况说明 (一)课程性质 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两课”之一。 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公共课之一。 各专业的一门通识课。
(二)教材选用 《法学基础知识》(主编:刘文华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 选用标准:(1)条理清晰;(2)知识点涵盖全面;(3)内容浅显易懂;(4)展现形式生动活泼,生活化。——适宜非法律专业学生学习。 未达到的标准: (4)展现形式生动活泼,生活化。
(三)课程结构 实用法律基础 法理学 宪法 行政法 民法 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 劳动法和社会 保障法 环境和自然 资源法 刑法 诉讼法 国际法
(四)教学要求 1、教学内容:重难点突出,有繁有简。 2、教学形式: (1)面授辅导:尽量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在难点讲解的过程中要做到化繁为简。 (2)网上答疑:让学生养成上网与老师沟通的习惯,特别是BBS。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email,电话等)。 (3)网上实时讨论:有必要的话,各教学单位可以在省校平台组织CHAT活动。 3、其他: (1)要做到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规划和指导(告知学生如何安排学习进度); (2)结合生活化的案例展开案例教学。
(五)考核
1、形成性考核 可以作为授课时 的课堂讨论题!
可以作为授课时 的课堂讨论题!
2、历次考试情况
历次考试情况
3、考试改革 (1)形成性考核 比例是否需要提高?采取什么方式考核更为合适? (2)期末考试 开卷?还是闭卷?或者其他方式?
三、多媒体资源情况 1、现状 (1)目前暂无自建多媒体资源。 (2)2010年10月立项建设“实用法律基础”多媒体课件,目前正在建设中。2011年10月终期验收后可以投入使用。 2、后续计划: 在多媒体课件的基础上编写教材,弥补现有教材严谨有余而生动不足的缺陷。
3、课件示例
四、课程的教学重难点 第一章 法的一般原理 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 3、法的一般分类; 第一章 法的一般原理 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 3、法的一般分类; 4、法律规范、法的渊源、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5、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 6、法律关系的概念、主体、客体和内容; 7、法治的内涵。
第二章 宪法 1、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的历史; 2、国家基本制度(人大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和选举); 3、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二章 宪法 1、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的历史; 2、国家基本制度(人大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和选举); 3、公民的基本权利; 4、国家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5、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宪法的解释和实施保障。
第三章 行政法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行政立法、许可、处罚和强制; 3、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赔偿)
第四章 民法 ——整章作为重点讲解。
第五章 知识产权法 1、知识产权的客体、特征; 2、作品的概念、著作权归属、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3、商标注册的条件; 第五章 知识产权法 1、知识产权的客体、特征; 2、作品的概念、著作权归属、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3、商标注册的条件; 4、专利权的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申请原则。
第六章 经济法 1、公司法; 2、竞争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3、产品质量法;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1、劳动合同; 2、法定的劳动条件; 3、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章 环境和自然资源法 1、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第九章 刑法 ——整章作为重点讲解。
第十章 诉讼法 1、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2、证据制度; 3、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
五、其他问题 各教学点发帖 专区! (一)BBS论坛的使用 公布实时CHAT 的时间!
(二)教学辅导内容的使用
六、讨论
本次会议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