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道德“高线” 守住纪律“底线”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专题辅导 主 讲:刘建伟
一、新修订的两个党内法规的总体考虑 二、新修订两个党内法规“新”在哪里?缘何修改? 三、新修订的两个党内法规的十大亮点 四、《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主要内容 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 六、违纪与处分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于2015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内两大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道德为“高线”,以纪律为“底线”,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
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已于2016年1月1日颁布、实施。
一、新修订的两个党内法规的总体考虑
在修订两部法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五点考虑 在修订两部法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五点考虑 一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创新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必须清醒看到,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基于以上考虑,亟须对《准则》和《条例》)这两部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
二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 二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牢牢把握党章这个根本遵循。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把党章中的有关要点突出出来,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两部法规指向明确,既树立高尚的道德追求,又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就是要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
三是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 三是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 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纠错,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强调德法相依、德治礼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紧密结合。以德治党的“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其内核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 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 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两部法规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总结一些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教训,进一步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
五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 我们党之所以先进,之所以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比国家法律对公民的要求更高、更严。原《条例》《准则》均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 修订过程中,对法律中已有规定的条款,在《准则》和《条例》中不再做重复规定,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
二、新修订两个党内法规“新”在哪里?缘何修改? 二、新修订两个党内法规“新”在哪里?缘何修改?
(一)《准则》“新”在哪里?缘何修改?
《准则》新在哪? 第一,表述更为简练。 第二,内容更为聚焦。 第一,表述更为简练。 2010年版廉政准则计3600余字;修订后《准则》仅281个字,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包括“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 第二,内容更为聚焦。 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去除与此无直接关系的条文。坚持正面倡导,变“不准”为“自觉”。新的《准则》将旧版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倡正面规范。 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原《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而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8700多万全体党员,并在普通党员基础上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
第一,修改《准则》是国家发展的形势需要。 《准则》缘何修改? 第一,修改《准则》是国家发展的形势需要。 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的问题逐渐显现。同时,原《准则》的内容也因时代的变化需要调整。 第二,实现依规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需要。新《准则》出台之前,党内监督存在着法律和规定重合的现象。党内监督的有效性和党规党纪的权威性都有待增强。《准则》把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旨在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证“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二)《条例》“新”在哪里?缘何修改?
第一,突出政治纪律。 《条例》新在哪? 为什么如此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王岐山说:“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 第一,突出政治纪律。 为什么如此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王岐山说:“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 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 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是强调政治纪律的原因,也是习近平在多个场合强调政治规矩的原因。比如,“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就都被列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可以相应做出处分。
第二,固化良好做法。 《条例》新在哪? 突出了政治纪律之后,其余的5类违纪行为,中央纪委调整的原则是:固化已有的优良做法和成果。 第二,固化良好做法。 突出了政治纪律之后,其余的5类违纪行为,中央纪委调整的原则是:固化已有的优良做法和成果。 新增加违纪情形(条款),大多都是十八大以后党内重点清查、抽查的内容。比如,在全国范围内,党员干部个人事项的申报填写已经铺开;未经国家批准和备案、自发成立并常由领导干部担任职务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事实上早在十多年前中央就发文禁止过,因为此类团体容易形成“勾肩搭背”、“团团伙伙”。“八项规定”、中央纪委持之不懈通过查处和通报严厉禁止的内容,大部分也写入了《条例》。比如,在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章节,就增加了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等违纪条款。
第一,从严治党的需要。 《条例》缘何修改? 第二,依法治国的需要。 第一,从严治党的需要。 王岐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第二,依法治国的需要。 旧《条例》中,有半数以上的条款都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后果是什么?“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在“纪法不分”的情况下,纪委便成了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纪委干了司法部门应该干的活儿,党和国家机关的分工也就存在了重合的问题,不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
旧《条例》规定的主要违纪情形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并未覆盖全体党员。 《条例》缘何修改? 第三,恪守底线的需要。 旧《条例》规定的主要违纪情形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并未覆盖全体党员。 因此,要想真正使《条例》成为“管党治党的一把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大修就在所难免。
三、新修订的两个党内法规的十大亮点
(一)新《准则》的五个亮点
(二)新《条例》的五个亮点
四、《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主要内容
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
六、违纪与处分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在违纪与纪律处分方面,还有从重和加重的情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六类违纪情形 第一类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一类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一类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六类违纪情形 第一类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六类违纪情形 第一类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一类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一类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二类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二类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二类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二类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三类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三类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三类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四类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四类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五类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五类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五类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五类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六类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类违纪情形 第六类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七、哪些“底线”不能触碰
结束语: 最近十多年,社会发展尤其是在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下,要求有新规定、新制度应对我们的新环境、新问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期望这两个新的党内法规在保障和推动从严治党上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开创严明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