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地質報告 地質調查、地物探勘及鑽探成果 溫泉開發合法化宣導課程 溫泉地質報告 地質調查、地物探勘及鑽探成果 主辦單位: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報告人:熊鴻嘉 副理 源興溫泉整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100年3月8日、10日
報告內容 壹、溫泉地質報告 貳、地質調查 參、地球物理探勘 肆、鑽探成果 伍、地質災害與地質敏感區
溫泉法及相關子法 溫泉法 990512 溫泉法施行細則 990921 溫泉水權輔導換證作業辦法 940726 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990719 溫泉法 990512 溫泉法施行細則 990921 溫泉水權輔導換證作業辦法 940726 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990719 溫泉區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理辦法 940926 溫泉開發許可移轉作業辦法 940726 溫泉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940726 溫泉區管理計畫審核及管理辦法 941116 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960215 溫泉標章申請使用辦法 990520 溫泉標準 970528 溫泉露頭一定範圍劃定準則 940722 溫泉取用費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 970314 溫泉標準檢測注意事項 940722
溫泉法重要期限 99.7 輔導期限延長至 102.7 94.7 溫泉法施行(含子法) 92.7 溫泉法公告
壹、溫泉地質報告
「溫泉開發許可辦法」修正條文 中華民國94 年07 月26 日:經水字第09404605410 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95 年06 月30 日:經水字第09504603310 號令修正全條文 中華民國97 年08 月06 日:經水字第09704604010 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99 年07 月19 日:經水字第099046043700 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4條,並自99年7月1日施行
第5條 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之名稱或姓名及所在地或住所;申請人如為自然人者,其身 分證統一編號,如為非自然人者,其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住所 二、開發之位置、範圍、預定之溫泉取用量。 三、土地使用現況圖、土地分區及用地說明、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 四、開發範圍之溫泉地質報告。 五、溫泉取用之目的及其使用規劃。 六、溫泉取用設施或其他水利建造物之使用、維護方法、說明、取用量 估算及其影響評估。 七、溫泉泉質、泉量、泉溫監測計畫、環境維護及安全措施。 八、溫泉開發工程相關圖說、規格及內容說明。 九、施工順序及預定實施期程。 十、維護管理計畫。 前項第四款所稱溫泉地質調查報告,指地質調查、探勘、分析、評估之報告及圖件
第6條 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四、開發範圍之溫泉地質報告。 前項第四款之溫泉地質調查報告內容,依前條第二項之規定 一、申請人之名稱或姓名及所在地或住所;申請人如為自然人者,其身分證統一編號,如為非自然人者,其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住所 二、現已使用溫泉之位置、範圍、溫泉取用量說明及使用事業類別。 三、土地使用現況圖、土地分區及用地說明、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 四、開發範圍之溫泉地質報告。 五、溫泉取用設施或其他水利建造物之使用、維護方法、說明、取用量估算及其影響評估。 六、溫泉泉質、泉量、泉溫監測計畫。 七、現況改善計畫。 前項第四款之溫泉地質調查報告內容,依前條第二項之規定
審查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時,應考量下列各款情形: 第10條第二項 審查時應考量事項 審查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時,應考量下列各款情形: 一、溫泉開發是否有影響周邊地區之溫泉湧出量、溫度、成分或其他損害公共利益之虞。 二、開鑿之溫泉井是否有損害水文地質、土壤、岩石或岩體安全,並造成公共安全之虞。 三、有否符合溫泉區管理計畫。 四、溫泉之總量管制。
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編製 參考手冊 經濟部水利署 98年2月
編製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書內容所涉之水文地質調查及測繪、環境 地質調查及測繪、地質鑽探、地球物理探勘及分析 、試驗(水量測試)等,屬應用地質技師執業範圍 ;水資源開發及水利工程之規劃、設計、試驗(水 量測試)、檢驗等,屬水利工程技師執業範圍。 二、撰寫重點以溫泉水資源開發為原則,開發範圍為 溫泉井或露頭、取水管線至第一個儲槽為界,如無 須設置取水儲槽者,以引水地點為界。
編製注意事項 五、第4.1節區域地質描述一節, 應包含地層及地質構造,區域地質圖及地質剖面圖等圖件製作,以參考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出版之五萬分之一圖幅為主。並描述開發範圍是否位於背斜地質構造區、油氣生產區、火山岩地區或遇含煤層等可能瓦斯或有毒氣體之岩層。製作比例尺不得小於五千分之一。
編製注意事項 六、第4.2節地下地質調查一節,可採地球物理探測或地質鑽探。
編製注意事項 七、第4.3節基地地質勘查一節,除可參考上述區域地質之相關網站或圖書資料,應進行現場調查及地表勘查後,分析詳述地層岩性,並繪製基地露頭地質圖(比例尺1/1200、以井為中心半徑至少200公尺,其範圍依井深適當調整或至少為A3尺寸篇幅)、推估之地質剖面圖。
編製注意事項 八、第4.4節地質災害發生之虞地區,包括位於活動斷層帶、崩塌、地滑、土石流、嚴重地層下陷等地區。
編製注意事項 九、第6.2節溫泉開發影響評估,可參考引用公部門委託之計畫或調查評估報告成果,例如經濟部水利署於民國八十九年起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分四年辦理「臺灣溫泉水資源之調查及開發利用」計畫、水利署民國九十五年委託能邦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溫泉蘊藏量推估及開發總量管制評估技術研究(1/2)、(2/2)」、民國九十六年度委託順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溫泉蘊藏量推估及開發總量管制評估」技術研究成果及各縣市政府委託辦理各溫泉區相關報告等。
編製注意事項 十、第7.2節施工方法及機具一節,視需要宜規劃於井孔開鑿完工前,進行封堵段以下至井底間之井測,輔助岩屑判定之不足,以推測含水層位置俾利安裝濾水管。
編製注意事項 十一、開鑿之溫泉井深超過600公尺以上者,或位於背斜地質構造區、油氣生產區、火山岩地區或遇含煤層等岩層時,開發工程應設置防噴器(BOP, Blowout Prevention)或有毒氣體偵測與警報裝置。施工時應注意可燃性瓦斯濃度問題,預防氣爆發生,並設置可燃性瓦斯感應警報器與排氣閥將瓦斯或有毒氣體引導至適當安全距離外排放等、工程緊急停工時之措施、適當比重之緊急用水泥準備、嚴禁煙火之標示、測定出危險濃度時之緊急聯絡。
編製注意事項 十二、第7.6節抽水試驗一節,應於開鑿完成三個月內應進行完成,並經水利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簽證,內容需包含分級試水、定量試水及回升試水,其中分級試水,得採連續性或間歇式並至少施作五級以上,其中應要有一級之抽水量要高於或等於申請水量以上。地面水之溫泉開發者,得免作抽水試驗。
編製注意事項 十三、承辦技師應協助業者建立長期自主監測機制,未來當鄰近溫泉資源不當使用或其他目的之開發,造成本計畫溫泉湧出或取用之不當影響時,此項機制建立之長期監測結果,可作為判斷發生原因之判斷依據,俾減少爭議產生。
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編製 第四章 開發範圍之溫泉地質報告 4.1 區域地質描述 4.2 地下地質調查 4.3 基地地質勘查 4.4 地質災害檢討
貳、地質調查
現場作業一:現地地質踏勘 地表地質現況勘查 熱能分佈調查 地層:岩性、走向、傾角 構造:斷層、節理、裂隙、線型 溫泉露頭分佈 地熱井分佈 區域地質圖 基地溫泉地質圖
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編製 溫泉 = 地熱水,地熱水 = 溫泉? 溫泉開發三大要件 地熱源 水溫 透水地層 水量 礦物質 水質
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編製
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編製
地質構造與岩層中之裂隙 水量 高滲透性之含水地層 地質構造裂隙 水頭壓力差(湧泉) 氣體浮力(湧泉)
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編製
台灣島的誕生 –動盪中的板塊運動 台灣地質概述 海岸山脈 中央山脈 雪山山脈 西部麓山帶 西部沖積平原 澎湖群島
菲律賓海板塊每年以7公分之速度,朝西北 擠壓中國大陸東南斜坡, 將呂宋島弧之火山島帶到台灣,並撞擊擠壓, 抬起中央山脈.
台灣島為弧陸碰撞產生之島嶼 弧是指東邊之琉球島弧,南邊之呂宋島弧 陸是指西及北邊之歐亞大陸
菲律賓海板塊撞擊後,在花蓮外海向北隱沒,原有之南中國海海盆則繼續向東隱沒,並迫使中央山脈南段爬昇其上(盧山層出露)
基地溫泉調查評估方法選擇 直接探查法 間接探查法 (目視、觸覺) (相對物性統計) 資料蒐集與分析 放射能法 地表地質 地電阻法 鑽井、開挖 溫度測定 抽水試驗 水質分析 間接探查法 (相對物性統計) 放射能法 地電阻法 電磁波法 震測法 重力法 磁力法
參、地球物理探勘
現場作業二:地球物理探勘 放射線法 大範圍地表裂隙探測 不受地表地形影響 地表 地電阻剖面影像法 地下岩性構造剖面探測 深度約展開長度1/2 基地空間限制 半深層 大地電磁波法 地下岩性構造剖面探測 深度不受地表地形影響 探測深度可達1500M以上 深層
γ-放射線探測法 不安定核種蛻變為安定核種 鈾系列 : U 238 Pb 206 (Rn 222 , Bi 14 ) 釷系列 : Th 232 Pb 208 (Tl 208) K 40
大地電磁波法探測 有效深度>1000M 電阻率低 高礦物質熱水
地電阻剖面影像探測 有效深度約1/2 測線展距
溫泉蘊藏 岩質電性 地下水電性 地球物理探勘 成果與解析
溫泉開發評估 水質水量 區位分佈 工程性 經濟性 景觀性 環保性 基地地質 + 地物成果 地溫分佈
肆、鑽探成果
基地 苗栗地質圖幅(中央地質調查所)
卓蘭層 砂岩頁岩互層 0 - 800M 錦水頁岩層 頁岩為主 800 - 1000M 桂竹林層 頭嵙山層 卓蘭層 砂岩頁岩互層 0 - 800M 錦水頁岩層 頁岩為主 800 - 1000M 桂竹林層 魚藤坪砂岩段 砂岩為主 1000 - 1300M 十六份頁岩段 頁岩為主 1300 - 1350M 關刀山砂岩段 砂岩為主 1350 - 1550M 上福基砂岩 砂岩為主 1550 - 1650M
震波 放射能 地電阻 孔隙率 井徑 比重
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編製
伍、地質災害與地質敏感區
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指自然或人為引發之地震、海嘯、火山、斷層活動、山崩、地滑、土石流、地層下陷、海岸變遷或其他地質作用所造成之災害 。例如 土石崩塌 活動斷層 地層下陷 河流侵蝕 等等
台灣常見的地質災害 土石流、山崩 與降雨有相當之關係 活動斷層 常伴隨地震出現 地層下陷 超抽地下水(廣域)或礦坑開挖(局部)
重點 不但應注意地質災害對溫泉開發案的影響或是基地是否位於地質敏感區 還應該要注意溫泉開發案是否會形成新的地質敏感區或是造成新的地質災害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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