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金融资产 2013
目 录 第一节 金融资产及其分类 第二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第四节 贷款和应收款项 第五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目 录 第一节 金融资产及其分类 第二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第四节 贷款和应收款项 第五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六节 金融资产减值 2013
第一节 金融资产及其分类 一、金融资产的内容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2013
一、金融资产的内容 金融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 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 款、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衍生工 具形成的资产等。 本章不涉及以下金融资产: (1)货币资金 (2)长期股权投资 2013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几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013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3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3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或回购。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 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属于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大于零时,应将 其相关变动金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 入当期损益。 2013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基于风险管理以及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 通常情况下,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3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 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 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企业风险管理或者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 明,该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 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 管理人员报告。 2013
注 意 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后,不能再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也不能再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3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013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如债券投资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额和时间。 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是指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否则将持有至到期。 2013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 企业应当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至到 期投资的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如果企业的持 有意图或能力发生了变化,应当将其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理。 2013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如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如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 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可以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 2013
如果某债务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则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的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限制。 如果某债务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则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1)贷款和应收款项;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3
第二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确定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第二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确定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2013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核算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明细科目——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2013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二)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 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 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013
企业购入股票、债券等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计入相关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例题见教材【例4-1、4-2、4-3】 2013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确认 例题见教材【例4-4、4-5】 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例题见教材【例4-4、4-5】 2013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例题见教材【例4-6】 2013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到的价款 -所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损益 2013
注意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已确认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应确认为处置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例题见教材【例4-7、4-8、4-9】 2013
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入的确认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处置与重分类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持有至到期投资 ——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例题见教材【例4-10、4-11、4-12】 (二)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 如果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 目。 例题见教材【例4-10、4-11、4-12】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入的确认 (一)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1.摊余成本 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者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2.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是使持有至到期投资未来收回的利息和本金的现值恰等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折现率。 实际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3.实际利率法 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并确定期末摊余成本的方法称为实际利率法,即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作为当期利息收入,以当期利息收入与按票面利率和面值计算确定的当期应收利息的差额作为当期利息调整摊销额,以期初摊余成本加上或减去当期利息调整摊销额作为期末摊余成本的一种方法。
在实际利率法下,利息收入、应收利息、利息调整摊销额、摊余成本之间的关系如下: 利息收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应收利息=面值(到期日金额)×票面利率(名义利率) 利息调整摊销额=利息收入-应收利息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大于面值,上式计算结 果为负数,表明应从期初摊余成本中减去该利息调整摊销额 作为期末摊余成本;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小 于面值,上式计算结果为正数,表明应在期初摊余成本的基 础上加上该利息调整摊销额作为期末摊余成本。
◆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既不存在已偿还的本金也没 有发生减值损失的情况下,其摊余成本可用公 式表示如下: 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利息调整累计摊销额 或 =面值±利息调整摊余金额
(二)分期付息债券利息收入的确认 ◆初始确认金额大于面值 借:应收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例题见教材【例4-13、4-14、4-15】 ◆初始确认金额小于面值 借:应收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借:应收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贷: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例题见教材【例4-13、4-14、4-15】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利息收入的确认 ◆初始确认金额大于面值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例题见教材【例4-16】 ◆初始确认金额小于面值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贷: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例题见教材【例4-16】
期初摊余成本的调整额可按如下公式计算 (四)可提前赎回债券利息收入的确认 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是附有可提前赎回条款 的债券,企业在预计发行债券公司将部分赎回债券 时,应调整期初摊余成本,并将摊余成本的调整额 计入当期损益。 期初摊余成本的调整额可按如下公式计算
例题见教材【例4-17】 期初调整后摊余成本=当期收回债券本金的现值 +当期利息的现值 +以后期间利息的现值 +剩余债券本金的现值 摊余成本调整额=期初调整前摊余成本 -期初调整后摊余成本 例题见教材【例4-17】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处置与重分类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例外情况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的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应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例题见教材【例4-18、4-19、4-20】
第四节 贷款和应收款项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概述 二、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概述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不限于此。 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持有的其他企业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等,只要符合定义,可以划分为这一类。
二、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一)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例题见教材【例4-21】 1.应收账款的一般会计处理 企业应于确认有关销售商品收入或提供劳务收入的同时,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应收账款。 企业代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也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例题见教材【例4-21】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2.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商业折扣的目的是鼓励购货方多购商品,通常根据购货方不同的购货数量而 给予不同的折扣比率。
例题见教材【例4-22】 商品标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为双方的实际交易价格,即发票价格。 由于会计记录是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的,而商业折扣是在交易成立之前予 以扣除的折扣,它只是购销双方确定交易价格的一种方式,因此,并不影响 销售的会计处理。 例题见教材【例4-22】
3.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的目的是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折扣条件通常用一个简单的分式表示。例如,2/10,1/20,N/30。 如果购货方能够取得现金折扣,则发票金额扣除现金折扣后的余额,为购货方的付款金额。
例题见教材【例4-23】 ▲总价法 总价法,是指直接按发票金额对应收账款及销售收入计价入账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总价法下,如果购货方能够在折扣期限内付款,销货方应将购货方取得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例题见教材【例4-23】
(二)应收票据 1.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载明债务人于规定 日期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款项的书面证明 ,包括支票、本票和汇票。
2.票据的种类 支票 银行本票 属于即期票据,见票即付,不需 要通过应收票据核算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属于远期票据,我国目前应收票 据的核算对象
3.应收票据的确认和计量 (1)取得商业汇票 无论商业汇票是否带息,企业均应于收到购货方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对应收票据计价入账。
例题见教材【例4-24】 (2)商业汇票到期 如果票据持有人如数收回票款,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或账面价值转销应收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果债务人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或账面价值转为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 例题见教材【例4-24】
例题见教材【例4-25】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企业为取得生产经营所需材料物资等而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预付账款属于债权,但产生于购货业务,收回债权的形式是取得所购买的材料物资。 例题见教材【例4-25】
(四)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主要包括
例题见教材【例4-26、4-27】 应收的各种赔款和罚款 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备用金 存出保证金 预付账款转入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例题见教材【例4-26、4-27】
(五)应收债权出售和融资 1.应收债权出售和融资的处理原则 应收债权的出售和融资,是指企业将其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合同产生的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应收债权出售和融资的会计处理,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充分考虑交易的经济实质。
对于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有关交易满足收入确 认条件的,如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 质上已经发生转移等,应按照出售应收债权处 理,并确认相关损益。 如果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并 未发生转移、有关交易不能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的,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进行会 计处理。
2.以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 企业将其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合同产生的应收债权提供给银行作为其向银行借款的质押的,应将获取的款项作为短期借款处理。 以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应比照短期借款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 期末,企业应根据债务单位的情况,合理计提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的坏账准备。 例题见教材【例4-28】
3.应收债权出售 (1)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 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所出售的应收债权到期债务人未能如期付款时,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不负有任何还款责任,表明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发生了转移,企业应将应收债权出售作为出售债权处理,确认出售损益。 例题见教材【例4-29】
(2)附有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 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出售的应收债权到期债务人未能如期付款时,出售债权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包括按约定金额回购部分债权),表明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并未发生转移,出售债权的企业应将应收债权出售作为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处理。
第五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确认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第五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确认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科目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动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例题见教材【例4-30、4-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如果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例题见教材【例4-30、4-31】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收益的确认 (一)权益工具投资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例题见教材【例4-32、4-33】 (二)债务工具投资 借:应收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借:应收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借或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差额] 例题见教材【例4-32、4-33】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例题见教材【例4-34、4-35】 □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按二者之差: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按二者之差: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例题见教材【例4-34、4-35】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例题见教材【例4-36、4-37】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之差,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是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加上或减去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累计变动后的金额。 对应于处置部分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金额应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例题见教材【例4-36、4-37】
第六节 金融资产减值 一、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二、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一、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升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根据以上客观证据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根据以上客观证据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这些与客观证据相关的事项必须影响金融资产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预 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无论其发生的可能性 有多大,均不能作为减值损失予以确认。 企业通常难以找到某项单独的证据来认定金融资 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因而应综合考虑相关证据的总 体影响进行判断。
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信用等级下降本身不足以说明企 业所持的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但是,如果企业将债务人 或金融资产发行方的信用等级下降因素,与可获得的其他 客观的减值依据联系起来,往往能够对金融资产是否已发 生减值作出判断。 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本身 不足以说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发生减值,而应当综 合相关因素判断该投资公允价值下降是否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并且企业应当从持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整 个期间来判断。
二、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中,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应按账面摊余成本列示其价值。但有客观证据表明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了减值的,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测试的基本要求
企业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非重大两类。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者将其包含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特点等,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计算资产负债表日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通常以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该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企业采用组合方式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的,可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模式和数据支持程度,选择 合理的方法确认和计量减值损失。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 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 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例题见教材【例4-38】
(二)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其减值规范的重点是金融企业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由于本课程不涉及金融企业会计业务的处理,因此,以下只介绍非金融企业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 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 性,预计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 性不大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 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应根据企业的 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 。
备抵法的关键是合理计量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应收款项减值测试的基本要求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同,但由于应收款项属于短期债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经常使用的坏账损失估计方法有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等
(1)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 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是指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一种方法。
例题见教材【例4-39】 = - = + ●期末,当期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当期实际计提 按期末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科目 当期实际计提 按期末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科目 坏账准备金额 计算的减值金额 原有贷方余额 ●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后,“坏账准备”科目余额 坏账准备科目 当期实际计提 按期末应收款项 原有贷方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计算的减值金额 = - = + 例题见教材【例4-39】
(2)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是指对应收款项按账龄分类并分别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百分比,据以计算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一种方法。 账龄分析法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相同,但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比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更精确、更合理。
例题见教材【例4-40】 会计处理步骤 对应收款项按账龄的长短进行分类 分别确定各类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百分比 计算各类应收款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加总求得全部应收款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例题见教材【例4-40】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本身不足以说明发生了减值。 当公允价值发生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之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发生了减值。 分析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应当注重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 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 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 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 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 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 予以转回。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转回的减值损失金额,应计入当 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转回的减值损失金 额,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例题见教材【例4-4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