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办法 休假 考勤
一、休假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休息休假 1、单身员工(在站工作的除外)及能够在公休日与家人团聚的人员,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2、不能在公休日与配偶团聚的已婚员工执行轮休制度,即每周工作6天(周日休息),每工作(生活)45天后回配偶居住地休息15天(含路途)。
一、休假制度 (二)站场工作人员的休息休假 1、在站内工作的员工,每工作40天后,休息20天(含路途)。 (三)休假地点 家庭居住地原则上指配偶居住地,有特殊情况者,可确定一处家庭居住地作为休息、休假地。居住地确定由本人申请,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公室和财务部备案,如需变更按程序报批。
一、休假制度 (四)休假审批 员工正常休假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由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五)其他事项 1. 各部门要在保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安排好员工的休假。员工休假期间做好工作交接。
一、休假制度 (五)其他事项 2. 实行轮休制度的不再享受探亲假、带薪年休假和每周的公休日。其他假期如事假、工伤假、病假、婚(丧)假、病假、产假等则正常享受。 3. 享有轮休的员工根据工作情况可安排倒休,倒休不跨年使用。一年内休假最多120天,次数不得超过6次。
一、休假制度 (五)其他事项 4. 如果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员工因工作原因不能回家休假的,其配偶可到工作地探亲,由公司按员工同等待遇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一年最多报4次。 5.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请有薪事假的天数要相应冲减带薪年休假期限。
一、休假制度 (五)其他事项 6. 有关带薪年休假的其他条例参见《江苏如东联合管道有限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7. 目前公司执行《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工资管理办法》,不影响工资的休假有: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有薪事假;其他假期如探亲假、病假等均需按要求停发部分工资。 8. 其他休假。
一、休假制度 其他休假: (1)事假 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确因有事需请事假的,应写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新增员工在试用期间,一般不能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应持本人申请,按上述规定的手续办理。员工在见习(实习)期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应相应延长见习(实习)期;经批准的事假期满后仍不能上班,应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连续事假一般不得超过20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
一、休假制度 其他休假: (2)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公司和社保机构确认后可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工负伤,伤愈复发,经相关机构鉴定为工伤按工伤假处理。 (3)病假 员工因病休假须持医保医院的病休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员工异地休假期满患急病需要续假的,须取得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的急诊证明,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员工异地病休一个月后不能痊愈、恢复工作的,由所在部门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
一、休假制度 其他休假: (4)婚假 员工本人在工作地结婚(含再婚),由本人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给与3天婚假;员工符合晚婚条件(男员工满25周岁初次结婚,女员工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员工配偶在外地,本人申请到配偶地结婚,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应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休婚假,否则视为员工主动放弃婚假。若因工作需要,未能在一年内休完婚假,可由员工本人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补休婚假。 (5)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予3天丧假。如到外地办理丧事,另给路程假。
一、休假制度 其他休假: (6)产假 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可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晚育(已婚女员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30天产假;已婚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可休护理假7天;配偶晚育的,可休护理假15天。 (7)哺乳假 女员工哺乳的婴儿未满十二个月的,每日工作时间可哺乳两次,每次哺乳时间为1小时(含路途)。 (8)计划生育假 计划生育假按工作所在地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一、休假制度 其他休假: (9)探亲假 凡工作满一年且不实行轮休制度的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上半年工作满一年的当年开始享受探亲假,下半年工作满一年的从次年起开始享受探亲假。 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另外,根据情况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期间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一、休假制度 其他休假: (9)探亲假 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员工,在“五一”节、国庆节、春节期间可以回居住地休假。 如因工作原因,探亲假不能一次休完者,可将探亲假分二次使用。 员工探亲假须经本部门及主管领导同意,综合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凭公司领导签审的“员工探亲假审批表”报销路费。
一、休假制度 其他休假: (10)有薪事假 公司员工确因有事需要本人处理时,按事假请假程序规定,可向单位申请有薪事假,经批准后使用;有薪事假连续使用一般不得超过8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不跨年度累计计算;假期期满仍未上班的,应办理续假手续,累计超过12天的按事假处理。有薪事假不作为员工必须休息休假的时间。有薪事假经所在部门及主管领导同意,总经理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休假单 休假单应至少提前3天报综合办公室人事管理岗 如调休应加括号备注 填上报的休假地点
二、考勤 (一)考勤上报 1. 各部门每月20日前上报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考勤; 2. 考勤表应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 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考勤; 4. 人事管理岗每月25日前将考勤汇总表报总经理审批。
二、考勤 (二)划考勤注意事项 1. 按照考勤说明划考勤; 2. 考勤应与休假单、出差审批单等相对应; (1)出勤:包括 正常班"/"、公出"/w"、节假日加班"加"、双休日加班"+"、白班"白"、通宵夜班"通夜"、夜间待班"待夜"、夜间临时性工作不超过零点"临夜"、学习"~" (2)缺勤:包括 公休"休"、轮休"休"、病假"i"、事假"o"、有薪事假"%"、带薪年休假"年"、探亲假"v"、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产假"@"、工伤假"伤"、疗养假"养"、旷工"x" 2. 考勤应与休假单、出差审批单等相对应;
二、考勤 出勤工日和公休日天数没有填写
二、考勤 公休日天数没有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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