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家旅游组织 第二节 我国旅游组织 第三节 国际旅游组织 第六章 旅游组织 第一节 国家旅游组织 第二节 我国旅游组织 第三节 国际旅游组织
旅游组织:是指为了加强对旅游行业的引导和管理,适应旅游业的健康、稳定、迅速、持续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或协调发展职能的专门机构。 以旅游组织的职能范围划分 国际性旅游组织 国家旅游组织 地方性旅游组织 以旅游组织的职能性质划分 旅游行政组织 旅游行业组织 旅游学术组织 官方组织 非官方、非营利性组织 旅游组织分类
第一节 国家旅游组织 一、政府对旅游发展的干预 (一)国家政府介入旅游业发展的动机 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第一节 国家旅游组织 一、政府对旅游发展的干预 (一)国家政府介入旅游业发展的动机 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会议认为,旅游业兼具经济和社会功能,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我国幅员辽阔,旅游资源丰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发展旅游业成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选择。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不断增进在旅游休闲方面的国民福利,为我国旅游业新一轮腾飞确定了方向。
国际旅游:了解别人,宣传自己,增进友谊 1、政治动机 国内旅游:增加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问题 (1)扩大外汇收入来源 (2)增加国民就业机会 (3)缩小地区差别 2、经济动机 (1)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2)促进本国社会的发展 3、社会动机 [例]如新中国成立不久,就组建了华侨旅行社和中国国际旅行社,当时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同友好国家和国际友好人士的交往.
(二)政府干预旅游发展的必要性 [课堂讨论]在大众化旅游兴起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不少人主张旅游业的发展应当实行纯市场导向的观点曾非常流行。认为国家政府对旅游业的干预所导致的是市场扭曲而不是市场规范。认为在旅游业发展上,政府应当是“无为”的。结合以下的案例讨论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游客遭“绑架” 100多名游客参加的由北京青旅组织的团队去五台山,但因大同青旅与北京青旅发生纠纷,100多名游客被反锁在宾馆的大门内。一名游客从大同向全国假日办打去“求救电话”。经有关方面协调,游客已按时顺利出行。游客对于投诉的结果非常满意,当天下午还特意从五台山打来电话向全国假日办表示感谢。 类似纠纷在近年来关于黄金周的报道中屡见不鲜。如何解决?依靠行业自律能解决吗?在本案例中问题最终得以妥善解决,是谁解决的?
由于旅游业和旅游产品的综合性和复杂性,一个国家的旅游政策目标不可能仅靠旅游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自身行为来实现。 同其他行业的发展有所不同的是,旅游业在任何一个国家中,在很大程度上都表现有政府干预和介入的特点。
三、政府干预旅游发展的手段 1、需求管理手段 (1)目的地的宣传与促销; (2)为来访游客提供信息服务; (3)通过控制价格去影响需求; (4)控制游客进入量。 2、供给管理手段 (1)控制土地的用途; (2)对建筑物行使管制; (3)市场管制; (4)实行特别征税(旅游税、机场税); (5)投资鼓励政策。
二、国家旅游组织的设立形式及其职能 (一)国家旅游组织的设立形式 1、国家政府直接设立的部门或机构:编制上作为国家政府的一个部门或机构。中国、泰国、埃及等国家的旅游局模式;意大利旅游与娱乐部,法国工业、邮电与旅游部等国家的混合部模式;美国在商业部下设旅游管理局、日本运输省下设的国际观光局等部辖旅游局模式。 2、国家政府承认的半官方组织:编制上并非属于政府机构。但是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需由国家政府任命,并且该组织的部分经费由国家政府拨款。英国、爱尔兰、瑞典等西欧国家的国家级旅游局。 3、国家政府承认的民间组织:由民间自发组成的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旅游协会代表国家政府行使旅游行政管理职能。德国和新加坡的国家旅游组织就是由这种民间组织兼任。 [提问]这三种设立形式各自会有怎样的优缺点? (官方命令比民间倡议有效、民间组织比官方更了解基层实际情况)
(二)各国旅游组织的差异原因 国家政治经济制度 旅游业发达水平 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旅游业发达水平 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总之,世界各国国家旅游组织的设立并无统一的模式,其设立形式、地位高低和权利大小都是依据本国的国情来决定的。
(三)国家旅游组织的职能 总的基本职能:代表国家政府工作,直接或间接地协助执行国家制定的旅游政策。并负责使本国的旅游事业朝最优化方向发展。 1、制定国家旅游业发展规划 2、制定旅游政策和法规 3、对旅游业实行全面管理 4、海外市场推销宣传 5、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旅游业的供需情况 6、旅游业人力资源开发
第二节 我国旅游组织 一、旅游行政组织 国家旅游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地级市、县旅游局 我国最高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 第二节 我国旅游组织 一、旅游行政组织 我国最高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 国家旅游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地级市、县旅游局 负责本省、市、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开发、旅游业管理工作及旅游宣传和促销工作 负责其辖区内的旅游业管理工作
国家旅游局主要机构及职能: 国家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各驻外旅游机构 政策法规司 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 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质量规范与管理司 人事劳动教育司 拟定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旅游业管理规则、规章;研究旅游体制改革;旅游统计工作。 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驻外旅游办事处市场营销;审批外国在我国设立的旅游机构;负责旅游涉外国际旅游协定签定;负责外事联络工作 拟定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旅游业财会工作。 规定和监控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救援与处理;指导优秀旅游城市创建。 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指导实施
二、旅游行业组织 三、旅游教育与学术组织 我国的旅游行业组织 中国旅游协会 中国旅行社协会 中国旅游饭店协会 中国旅游车船协会 总会性质的综合性组织。由旅游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旅游业相关的其他行业组织组成 由中国境内的旅行社、各地区性旅行社协会组成 由中国境内饭店和地方饭店协会、饭店管理公司、饭店用品供应厂商等组成 由全国各旅游汽车、游船、索道企业、汽车和配件制造厂家、经营商等组成 三、旅游教育与学术组织 ——高等旅游院校协作会和中国旅游未来学会
第三节 国际旅游组织 一、世界旅游组织(WTO,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世界旅游组织 第三节 国际旅游组织 一、世界旅游组织(WTO,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世界上唯一全面涉及国际旅游事务的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前身是国际官方旅游联盟,1975年改为现名,总部设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至2003年,世界旅游组织共有正式成员141个。1983年中国加入世界旅游组织,成为第106个正式会员。 世界旅游组织 宗旨:通过推动和发展旅游,促进各国经济 发展和繁荣,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 维护世界和平
二、太平洋亚洲旅游协会(PATA,Pacific Asia Travel Association) 太平洋亚洲旅行协会是亚太地区的一个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间国际旅游组织. 成立于1951年,原名为太平洋地区旅游协会,1986年起改用现名。其总部现设在美国的旧金山。我国于1993年加入该协会。 太平洋亚洲旅游协会 宗旨:发展、促进和便利世界其他地区的 游客前来太平洋地区各国旅游以及本地区 各国居民在本地区内开展国际旅游.
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该协会成立于1945年,是一个以全世界国际航空公司为会员的全球性民间组织。正式加入该协会的我国航空公司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宗旨:促进安全、正规和经济的航空运输; 促进航空运输业的发展;促进同联合国国 际民航组织(ICAO)的合作。
四、世界旅行社协会联合会(UFTAA, Universal Federation of Travel Agents Association) 该联合会是世界上最大的民间性国际旅游组织之一,其前身是1919年成立的欧洲旅行社组织和1964年成立的美洲旅行社组织,于1966两个组织在罗马会议上合并而成的,总部设在布鲁塞尔. 1995年中国旅游协会正式加入该组织。 世界旅行社协会联合会 宗旨:团结和加强各国全国性旅行社组织和协会;在国际上代表旅行社行业同有关各种旅游组织和企业建立联系合作;确保旅行社业务在各领域内最大限度地得到协调、保护和发展;向会员提供必要物质上、业务上指导和帮助,使其在世界旅游业中占有适当的地位。
五、国际饭店协会(IHA,International Hotel Association) 该协会是旅馆和饭店业的国家性民间行业组织,成立于1947年,总部设在法国巴黎。中国旅游饭店协会于1994年3月加入该协会,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 国际饭店协会 宗旨:联络各国饭店业,加强饭店业人士的接触,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技术合作;研究国际饭店业和国际旅游者交往的有关问题;协调饭店业与有关行业的关系;维护本行业利益。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国际汽车联合会 国际铁路联盟 其他国际性旅游组织 世界一流饭店组织 国际旅游联盟 国际旅游学会 国际旅游科学专家协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