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换届选举及党务工作实操 ————————————— 张浩博士后、副教授、硕导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 基层换届选举及党务工作实操 ————————————— 张浩博士后、副教授、硕导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
党的基层组织选举的文件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 工作暂行条例》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党内真正实行民主选举,才有可能建立起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威信的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各级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代表大会。党的各级委员会要按期改选。每届代表和委员,应有一定数量的更新。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由党员或代表通过充分酝酿讨论提出。选举应实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或者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作为预选,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员数量少的单位,可不实行差额选举或实行预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要向选举人介绍清楚。选举一律用无记名投票。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不得规定必须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个别有特殊情况的人,需要由组织上推荐选入的,也必须确实取得多数选举人的同意。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利,使选举流于形式,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 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免、调动下级党委的负责人。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1.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3.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一)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基本流程图 党组织班子任期届满 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换届请示 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按期换届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委员会委员 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选举正副书记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 上级党组织批复结果归档选举材料 新班子按党内规定开展党建工作
(二)党组织班子任期届满和职数设置 1、党组织的换届期限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至3年。
关于基层党委的任期问题 基层党组织任期 ●根据党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任期均为五年。 ●党章第三十条分别对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作了原则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根据党章的原则规定,中央和中央组织部对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作了如下具体规定:乡镇党委执行五年任期,中央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党委书记、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党委任期为五年;其他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按照《党章》规定,任期届满,必须换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党组织班子任期届满和职数设置问题 2、委员会委员职数设置 (1)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职数设置 机关党员在100人以上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2人的其中设专职副书记1人)。书记、副书记数额,不得超过委员人数的半数。分别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委员多的还可以设青年委员、群众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 (2)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数设置 机关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成立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分别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等。 (3)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职数设置 机关党员不足50名的一般成立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有的增设副书记1人。委员分别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等。委员人数少的可由组织委员兼任纪律检查委员。
党组织设置 (二)党组织班子任期届满和职数设置问题 党员人数 组织形式 任期 下设党组织 委员会职数 100人以上 党的基层委员会 3——5年 (1)总支部委员会 (2)支部委员会 一般5-9人 50人以上不足100人 总支部委员会 2-3年 (1)支部委员会 (2)党的支部 一般5-7人 7人以上不足50人 支部委员会 3-5人 3人以上不足7人 党的支部 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说 明 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党小组,但因为党小组不是一级党组织,故未列入下设党组织一栏。 党组织设置
(三)党的基层组织选举流程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基层委员会选举工作流程 1、筹备阶段 2、大会阶段 3、会后阶段 注意 3、会后阶段 注意 支部换届工作要点
条例规定 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500名,或虽然超过500名,但驻地比较集中,又便于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0名,但其所辖党组织驻地相当分散,不便召开党员大会的,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一般情况下: 党员人数在200-500名的,代表名额为50-100名; 500-1000名的,为100-200名; 1000名以上的,最多不超过300名。
党代表构成比例。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可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应有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各方面的代表”。“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改善代表结构,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一般应提高两个百分点。
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①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 ②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③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关于党代表的资格、条件及产生程序问题 党代表的资格和条件 1、党代表的资格和条件。 ●党代表资格:要按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要求,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①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党代表的资格和条件 ③带头创先争优,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④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群众的拥护。 ⑤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党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2、党代表产生的程序。 ①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②选举单位组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③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④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党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 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3、由党员直接投票选举党的委员会(即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筹备阶段 1、党的委员会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2、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 3、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准备 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5、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或党小组长会议
一是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 职数设置 项目 委员数 书记数 副书记数 党员较少 1 0-1 支部委员数 3-5 总支委员数 5-7 基层委员会 5-9 1-2 召开党委会研究: 一是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 二是下届党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方式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 筹备事项 •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酝酿、推荐下一届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起草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等文件。
党的十八大修改的党章:“(党的基层组织)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酝酿初步人选 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先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初步候选人,经测评、考察,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党委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上级党组织呈报。 党的十八大修改的党章:“(党的基层组织)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换届选举请示的写法要求 提示: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前,一定要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方能召开。 换届选举的请示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一届委员会任期情况;(2)换届选举的条件具备情况;(3)换届选举形式、时间及主要议程;(4)下届委员会构成的指导思想和原则;(5)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及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的办法等。
关于召开XXX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换届选举请示的例文 关于召开XXX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XX党(工)委: 根据党章的规定,中共XXX机关委员会已任期届满。机关党委决定于X月召开XXX党员大会。这次大会的任务是:总结X年来机关党委的工作,讨论、决定机关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动员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完成新时期党的中心任务而努力奋斗。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共XXX机关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XXX机关新一届届委员会。 中共XXX新一届委员会拟由委员X人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X名。机关党的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拟提X名,差额比例为20%;机关党委书记候选人拟提1名,副书记候选拟提X名。
经过广泛发动和充分酝酿,按照差额不低于20%的要求,我们提出XXX、XXX、XXX……等X名同志为中共XXX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0%),提出XXX同志为中共XXX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出XXX同志为中共XXX新一届委员会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中共XXX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简历 中共XXX机关委员会 XX年X月X日
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大会的选举办法,组织选举的主持词,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 会议材料 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大会的选举办法,组织选举的主持词,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 下届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两委一次全会选举办法,主持词,选票等;
会议阶段 6、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7、各支部(或各党小组)分别召开党员会议 8、召开党委会全体会议 9、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的工作报告也可以书面提交) 召开大会 宣布大会开会; 唱(奏)国际歌; 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的工作报告也可以书面提交)
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讨论 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 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推选监票人; 讨论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听取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委员会全体会议 听取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听取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 审议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讨论通过关于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召开选举大会主要程序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一般程序是: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在确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2)正式选举前,要通过选举办法; (3)要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 (4)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7)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需注意的事项: (1)党员大会的选举,由党的委员会负责主持。党的委员会通常应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主持换届选举党员大会。 (2)召开党员大会的人数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3)监票人产生的程序:监票人、总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并须从参加会议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中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由选举人推荐提名,提交党员大会或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已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4)计票员的确定:根据规定,计票人一般由党员大会的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5)选票的印制:a、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b、差额选举时要留有空格让选举人另选他人。 举例:如姓相同,如“王梅”和“王一梅”,在排序时先排“王梅”,再排“王一梅”,因为两个字的姓名,视第二个字为零划。 如姓不同但是姓的笔划相同,则按照起笔横、竖、撇、捺、折的顺序排,如姓“古”同“卢”同为五划,则先排“古”姓,再排“卢”姓,因为“古”第一笔是“横”,“卢”姓第一笔是“竖”。 (6)选举结果出来后,监票员、计票员都要在计票结果报告单上签名确认。
党员大会 注意事项: 一是党员权利问题 二是会议有效问题 三是要拟好并通过《选举办法》 四是大会的主持问题 五是委员的差额比例问题 六是选举大会程序
党员权利 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后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正式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因犯罪被监禁尚未作出处分的党员,停止组织生活,因此,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会议有效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暂行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不计应到人数 中组部在工作问答中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选举办法 选举任务。要明确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 选举形式。要说清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候选人差额的比例以及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举规则。说清楚什么叫选举有效和选举无效;什么叫有效票和无效票;什么叫当选;以及对选举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选举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说清楚选票的书写方法、票箱的设置、投票顺序以及选举结果的宣布办法等。
差额比例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必须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 选举可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直接进行正式选举; 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通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被选举人在预选中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时一般实行等额选举。
报告结果 进行预选的,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计票结果要当场宣布,当选委员顺序按姓氏笔划排列。)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预选程序:由上届党的委员会将经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预选结果向党员大会报告。 被选举人在预选中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会后阶段 10、召开委员会(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11、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党员大会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的报告 12、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13、做好会议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注意 十六大党章: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十七大党章: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决定》:“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及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得票情况、当选情况以及委员的分工情况。 向上级报告 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及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得票情况、当选情况以及委员的分工情况。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委员会、纪委会委员,需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在实际工作中,如选出的书记、副书记与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一致,通常办理备案手续,上级党组织不再批复。 选举结果如有与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不一致的,应向上级党组织办理报批手续,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注意事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例文: 关于中共XXX局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及 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XXX党(工)委: 中共XXX局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X月X日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XXX局机关新一届委员会。XXX、XXX …… XXX等X位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委员。经机关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XXX同志任机关党委书记,XXX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 现报上,请予审批。 附:干部任免审批表: XXX等同志的考察材料和廉政鉴定。 中共XXX机关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2.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3.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5.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6.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7.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8.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二/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1月28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一)发展党员的总要求 控制总量 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 发挥作用 控制总量 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 发挥作用 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 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发展党员的方针 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 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 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作用。 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到党内来。
质量第一:必须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吸收新党员,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能把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拒于党的大门之外。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质量第一 自愿入党 个别吸收 突出重点 质量第一:必须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吸收新党员,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能把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拒于党的大门之外。 自愿入党:只有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党组织才能用党员标准来教育、要求和衡量入党申请人;入党申请人才能自觉地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个别吸收:必须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和突击发展。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一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要逐个地进行讨论和表决,分别办理入党手续。 突出重点:根据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重点发展生产、工作一线的入党积极分子和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入党,重视在生产班组和新的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 党员发展五个阶段 确定发展对象 重点培养教育 入党前的考察审查 办理入党手续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 申请入党人 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前的考察审查 发展对象 办理入党手续 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 正式党员
(四)发展党员的基本流程
(四)发展党员的基本流程
(四)发展党员的基本流程
(四)发展党员的基本流程
(四)发展党员的基本流程
(四)发展党员的基本流程
党费的收缴 党费收缴基数: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 ————————————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离退休的: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基数
党费收缴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注意问题: (1)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号前将党费上交机关工委; (2)收党费进到整数,注意拒收残破旧币和假币 (3)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可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会 议 制 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党 课 制 度 每季度一次 党 日 制 度 每半月固定半天用于党的活动 民主生活制度 每半年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每年至少一次 党员汇报制度 每季度一次 报告工作制度 每半年一次或按工作阶段
个人简介 张浩,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获博士学位。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博士后,美国加州大学东亚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党校重点项目等多项课题研究。在《新华文摘》、 《政治学研究》、《人民日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手机:13710930596;电子邮箱:bjdxz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