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消防局102年10月份局務月報 時間:102年10月29日9時 地點:本局三樓307會議室
會議程序表 程 序 項 目 時 間 一 頒獎 0900~0910 二 主席致詞 0910~0920 三 上次會議決議 事項辦理情形 程 序 項 目 時 間 一 頒獎 0900~0910 二 主席致詞 0910~0920 三 上次會議決議 事項辦理情形 0920~0925 四 各科室業務報告 0925~1000 五 各大、分隊報告 1000~1030 六 臨時動議 1030~1050 七 主席裁示 1050~1100
頒 獎 ●中秋佳節分隊值勤拒受餽贈案 一、壽豐分隊隊員饒志奇。 二、新秀分隊隊員周光輝、陳建旭、 分隊長朱哲明。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案號 案由 承辦 單位 辦理情形 1 有關1.觀音分隊新舊廳舍交界處易發生漏水現象、2.三民分隊廳舍地板磁磚疑似熱漲冷縮而爆裂、3.玉里分隊部份地板有積水現象,以上請行政科儘速協助改善,避免造成分隊同仁生活起居不便。 行 政 科 1.觀音分隊新舊廳舍交界處發 生漏水現象,已於10月17日 花消行字第1020008459號函 請縣府建設處依約辦理保固 維修。 2.三民分隊廳舍地板磁磚爆裂 ,因承包商無法履行保固責 任,已函請縣府建設處依約 由保固金逕自處理,並委請 三民分隊估價維修。 3.玉里分隊新建廳舍部份地板 有積水現象,廠商已於10月 18日防漏補修完成。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案號 案由 承辦 單位 辦理情形 2 新秀、富源分隊建議函請太魯閣、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改善熱門步道標示設施及同步入山管制等問題,以保障遊客安全。 搶救科 俟匯整相關資料完成後函請太魯閣及玉山國家公園協助改善問題。
災害預防科業務報告 消防安全檢查(1/2) 一、請各分隊主管督促安全檢查承辦人,有關業 者已上安管系統實施檢修申報網路申報場所 ,分隊應先行上安管系統點選受理申報,才 不會造成重複申報案件,而變成網路申報為 無效情形,另內政部消防署最新評核標準規 定本年度網路申報家數達應辦理檢修申報場 所家數80%以上。
消防安全檢查(2/2) 二、年底將近,請各分隊安檢人員應特別注意,轄 區內尚未檢修申報場所,應儘速催促場所申報 ,如已申報場所應速前往複查,因內政部消防 署規定每年1月10日前統計各縣市轄區申報率 及複查率應達95%以上。近安管系統上顯示已 到分隊檢修申報場所而逾期尚未前往複查及檢 查不合格已逾期尚未前往複查場所比率偏高, 請各分隊儘速前往複查,以維護公共安全。
危險物品管理與爆竹煙火(1/3) 一、本局103年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執行計畫已 實施,請各分隊承辦人自103年1月起,每週 五上午12時前將訪視結果彙整表寄至本局承 辦人信箱,及於每月5日前將居家訪視成果 調查表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俾利彙整。
危險物品管理與爆竹煙火(2/3) 二、請本局各分隊依據「本局103年度防範一氧 化碳中毒執行計畫」將當月申請熱水器補助 案件相關資料,於次月5日前送至本局業務 科彙整,俾利辦理經費核銷以申請經費補助 。
危險物品管理與爆竹煙火(3/3) 三、本局102年下半年消防安全實務講習訓練已於10月 2、3日辦理完畢,請各分隊危險物品業務承辦人 依上課內容,建置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營運資料 申報暨容器管理系統、辦理危險物品相關場所安 全管理作為,並依消防法令講解、違規案例介紹 內容執行實務查察取締,以利消防署評鑑各級消 防機關102年度消防工作時爭取佳績。
防火宣導與防火管理(1/1) 一、請各分隊督促尚未完成驗證之大型醫院及觀 光旅館儘速安排演練預定日期,並將提報表 及預定行程表函送本局知悉,另針對上述場 所要求檢送消防防護計畫書函報本局核備。
災害搶救科業務報告 一、請各分隊於核銷5000元以上之發票時需檢附 該商家之存簿正面影本,俾利匯款。 二、請各分隊加速進行轄內狹小巷弄之搶救演練 ,務必於11月底前將轄內各狹小巷弄處所演 練完畢。 三、請各分隊同仁受訓結束核銷差旅費時,需檢 附訓練公文,並檢視核銷日期是否含括於公 假期程內。
四、承上,本局本年度於防溺期間(6月中-9月中)補助各防溺站15000元,請尚未辦理核銷之 分隊檢附相關憑證及出勤資料,以利核銷進行 ,如同一個防溺站有兩個分隊則每分隊可核銷 7500元。 五、102年7月份水源查察部分,新秀分隊林經堯、 陳建旭未落實上網填報消防水源責任區查察結 果,請上述分隊主管加強督導。
按時繳交且資料完整:○ ;資料缺漏或逾時繳交者△;未交者╳ 102年10月份搶救業務各分隊成果資料陳報管制表 辦理項目 災害搶救資源清冊 火災出動人員車輛月報表 高危險場所搶救演練(含狹小巷弄) 水域救援資訊系統 9月份水源月報表 和平分隊 ○ 新秀分隊 北埔分隊 花蓮分隊 自強分隊 美崙分隊 仁里分隊 吉安分隊 壽豐分隊 按時繳交且資料完整:○ ;資料缺漏或逾時繳交者△;未交者╳
按時繳交且資料完整:○ ;資料缺漏或逾時繳交者△ ;未交者╳ 102年10月份搶救業務各分隊成果資料陳報管制表 辦理項目 災害搶救資源清冊 火災出動人員車輛月報表 高危險場所搶救演練(含狹小巷弄) 水域救援資訊系統 9月份水源月報表 鳳林分隊 ○ 光復分隊 △ 豐濱分隊 富源分隊 瑞穗分隊 三民分隊 玉里分隊 觀音分隊 東里分隊 富里分隊 按時繳交且資料完整:○ ;資料缺漏或逾時繳交者△ ;未交者╳
緊急救護科業務報告 一、業務抽查 尚未繳交CPR宣導成果表: 和平、北埔、美崙、花蓮分隊。 其餘分隊皆按時繳交,請以上分隊 儘速繳交。 16
二、優良事蹟 9月份心肺功能停止急救成功: 光復分隊隊員李方傑、何尹慧生 特提月報表揚以資鼓勵。
(二)為便利民眾申請救護紀錄表(三聯單),請各 分隊至本局網站下載格式(如圖) 1.請附上申請人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三、業務提示 (一)本科預定11月30日辦理本局102年度緊急救 護宣導比賽暨鳳凰志工救護研討會,並辦理 鳳凰志工大隊及分隊幹部敦聘典禮,請各分 隊鳳凰志工派員參加。 (二)為便利民眾申請救護紀錄表(三聯單),請各 分隊至本局網站下載格式(如圖) 1.請附上申請人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2.申請人非本人或直系親屬(如保險公司),另 具委託書一份。 18
三、業務提示(續) (三)監察院調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品質低落、 人力不足、專業素質欠佳,及審議過程倉 促、草率,弊端叢生,各分隊提供救護車 錄影設備影像注意事項: 1.必須為警察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 2.列入公務電話紀錄(機關、職稱、姓名、事 由)。 3.報備:指揮科(指揮)、救護科(業務)、 大隊長(主官)。 4.請同仁加強救護車內救護作為。
花蓮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業務推展出力有功人員獎勵一覽表 火災調查科業務報告 花蓮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業務推展出力有功人員獎勵一覽表 序號 獎勵事由 獎勵額度 獎勵依據 1 各分隊協助辦理火災案件後續之現場勘查、證物蒐集及關係人筆錄製作等事宜,對火災調查確有助益者辛勞得力者 出力人員每案核予嘉獎1次之獎勵,以此類推。 本局消防專業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標準表 (火災調查科類) 2 各大(分)隊提供初期火災出火煙照片、影片,對起火戶研判有明顯助益者(每案需檢附照片2張以上) 3 受理民眾申請火災證明並告知火災受災戶相關權益者 出力人員每案核予優績2次之獎勵,累計3案者核予嘉獎1次,以此類推。 22
花蓮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業務推展出力有功人員獎勵一覽表 序號 獎勵事由 獎勵額度 獎勵依據 4 主動協助民眾檢視並 確認是否為公告瑕疵 除濕機召回檢修機型 ,如有查獲該類商品 ,登載於檢查表內, 返隊後立即傳真火災 調查科(傳真電話: 857-5614),以利後 續之通報、管制並完 成商品檢修之程序。 分隊同仁查獲瑕疵除濕機1台者,出力人員核予優績3次之獎勵,累計2台者核予嘉獎1次獎勵,以此類推。 分隊查獲4 台(含4台)以上瑕疵除濕機者,主管核予嘉獎1次之獎勵,以此類推。 1.101年12月21日簽核 。 2.101年12月21日花消 調字第 1010010539號函發各分 隊。
花蓮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業務推展出力有功人員獎勵一覽表 序號 獎勵事由 獎勵額度 獎勵依據 5 接受火災調 查科屬託, 辦理到府受 理火災戶申 請火災證明 書服務案件 。 分隊同仁接受火災調查科屬託,辦理到府受理火災戶申請火災證明書服務案件,出力人員每案核予優績3次之獎勵,累計2案者核予嘉獎1次獎勵,以此類推。 分隊主管督辦到府受理火災戶申請火災證明書服務案件,半年內達4件者,核予嘉獎1次之獎勵,以此類推。 局本部指揮科同仁受理火災戶申請火災證明書案件登錄,半年內達4件者,核予嘉獎1次之獎勵,以此類推。 1.102年5月3日簽 核。 2.102年5月3日於本 局OA系統公告。
經統計102年上半年度(1-6月份)各分隊推展 火災調查科業務出力有功人員之敘獎次數: 獲記嘉獎1次者,計有14人次。 1次獲記優績2次者,計有9人次。
救災救護指揮科業務報告 一、統計9/23-10/20,本局受理火災案件計55件,經 查均符合白天60秒、夜間90秒出勤時間規定,請 各分隊持續落實積極出勤搶救,以減少損失或防 止災害發生。 二、檢附各分隊執行102年8月與9月份各項災害數據 分析表(附件如下頁)。
花蓮縣消防局各分隊執行102年8月與102年9月各項災害數據分析表 統計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102年9月30日 單位 人數 救 護 火 警 為民服務 (抓蛇、捕蜂、送水等) 執行各項災害總件數 分隊執行各項 災害平均件數 8月 9月 相較 數據 9月 支援 和平 6 36 38 2 1 -1 39 新秀 9 61 66 5 4 29 32 3 92 104 12 10 11 北埔 8 139 108 -31 89 80 -9 231 194 -37 24 -5 美崙 79 13 46 49 129 146 17 16 18 花蓮 362 322 -40 -4 117 495 414 -81 31 25 -6 自強 183 171 -12 72 73 258 257 28 仁里 7 169 168 125 -21 307 284 -23 44 40 吉安 232 127 -105 145 83 -62 393 220 -173 -20 壽豐 138 115 20 -14 59 -45 262 180 -82 -8 鳳林 64 54 -10 -2 45 -3 光復 48 -13 58 35 119 87 -32 豐濱 30 22 富源 37 -7 23 69 瑞穗 43 51 34 85 15 14 三民 27 玉里 56 65 63 123 130 觀音 19 -19 東里 富里 55 -16 105 67 -38
三、各分隊102年8月及9月份數據分析 (一)救護:9月份救護案件較上月減少(1570件→ 1812件);以玉里、美崙等分隊增加較多; 吉安、花蓮等分隊明顯減少。 (二)火警:9月份火警案件較上月減少(121件→101 件);案件以雜草廢棄物火警為多。 (三)為民服務:9月份較上月明顯減少(858件→827 件)以新秀、美崙等分隊增加較多;吉安、壽豐 等分隊數量減少。 (四)分隊每人執行案件數:美崙分隊較上月增加2次 為最多,吉安分隊較上月減少20次。
四、彙整歷年(99~101年)11月份火警、救護、為民服 務平均件數統計數據供各分隊勤務規劃參考。 四、彙整歷年(99~101年)11月份火警、救護、為民服 務平均件數統計數據供各分隊勤務規劃參考。 (一)火警: 11月份49件,較10月份71件減少21件,減少 30.19%,較多時段為17-18時,案件以雜 草、廢棄物及住宅為多。 (二)救護: 11月份1522件,較10月份1554件減少32件, 減少2.06%,較多時段為17-18時。 (三)為民服務: 11月份199件,較10月份402件減少203件, 減少50.46%,較多時段為10-11時。
人事室業務報告 一、各單位替代役男管理請依照「內政部替代役消 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辦理,落實執行勤前 教育、勤務編排分配、填寫生活週誌、服勤評 量及外出管制登記等。各單位主管應善盡管理 及督導之責,疏於督導管理致役男發生違紀( 法)者,應連帶處分。 二、請各單位主管請轉知尚未完成本年度國民旅遊 卡休假補助申請同仁,利用時間安排休假刷卡 消費,儘快於年底前申請補助費。
會計室業務報告 一、依據縣府財政處102年4月25日公告: (一)警消人員加班費及結婚、生育、喪葬補助 費於每月20日發放。 (二)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按季發放(3/20、6/20 、9/20、12/20)。 二、為免延誤請款時間,請分隊同仁將上揭事項請 領單據於次月5日前送達人事室,俾利辦理支付 。
政令宣導-政風室 案例一:○○○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 還涉侵占遺失物案 壹、違法(紀)事實 一、102年○月○日8時59分○○市○○區○○街○ ○巷○○號火警,○○消防分隊出動進行救災 ,市民○小姐於102年○月○日約20時15分許 致電○○分隊表示:其小女兒○○○於逃生時 遺落紅包約5、6只,現場有圍觀民眾指稱紅包 係由鄰居及消防人員拾獲,並有目擊者指稱: 鄰居拾獲之紅包已現場交予消防人員,希望○ ○消防分隊拾獲紅包之消防人員能將紅包歸還 。
案例一-○○○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 還涉侵占遺失物案 ‧壹、違法(紀)事實 二、○○分隊接獲報案後,隨即展開內部調查, 針對當日參與救災同仁逐一查詢,並讓各員 撰寫「參與搶救無拾獲紅包」之書面切結書 ,計參與救災隊員○○○等10名人員均簽名 確認,無人拾獲紅包之情事。
案例一-○○○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 還涉侵占遺失物案 貳、查證過程 一、本案經調閱各參與搶救單位行車紀錄器,發 現○○分隊○車攝錄於火場正面道路,確實 有遺落之紅包4只;另查○○特搜中隊○車所 攝錄影像,發現○○分隊隊員○○○於火場 有拾獲紅包之情事屬實。 二、經約談○員,告知已被特搜中隊○車攝錄影 像之事實經過,要求坦承、改過並立即歸還 紅包。
案例一-○○○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 還涉侵占遺失物案 貳、查證過程 三、○月○日中午12時許,由中隊幹部○○○陪 同○員前往○小姐住處歸還紅包並表示歉意 ,○員歸還紅包數量1只,金額新臺幣(以 下同)1,000元整。 四、○月○日15時30分許,中隊幹部○○○撥打 ○小姐之小女兒○○○手機表示:當日深受 驚嚇,未記得所攜紅包總數,事後返家清理 火場發現2只紅包,加上消防人員歸還之紅 包,金額大致無誤,不願再追究,且希○○ 消防局勿再調查而打擾當事人。
案例一-○○○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還 涉侵占遺失物案 參、懲處結果 一、刑事責任部分 (一)○○地檢署起訴犯罪事實為:○員於102年 ○月○日8時59分執行救災任務時,將拾獲 受災戶之紅包,據為己有,觸犯刑法侵占 遺失物罪(刑法第337條),因其為公務員 ,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上開罪名, 爰請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刑法第134條公 務員犯罪加重處罰之規定),最高可罰2萬 2,500元。 (二)臺灣○○地方法院於102年○月○日判決量 處罰金1萬元,並諭知以1,000元折算一日 之易服勞役折算標準,全案仍可上訴。
案例一-○○○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還 涉侵占遺失物案 參、懲處結果 二、行政責任部分 ○○消防局於102年○月○日102年度第○次考 績會決議,將○員以違反紀律或言行不檢,致 損害公務人員聲譽,記一大過處分。 肆、檢討與分析 身為公務員即應知法、守法不逾法紀,除平時 執行公務應恪守相關規定外,並應積極建立正 確道德、價值觀,古有明訓:君子愛財取之有 道,舉頭三尺有神明,非屬自己該得之財物, 千萬莫取,俾以消防機關良好形象之建立。
案例二-消防小隊長竊油 隊員裝機蒐證 壹、違法(紀)事實 一、○○消防局配發兩台「圓盤切割器」(每台單 價新台幣5萬4000元)予所屬○○分隊,該分隊 小隊長余○○竟將其中一台帶回自家使用,經 接獲檢舉前往盤點,查獲犯行。 二、另該分隊獲配發救生艇、水上摩托車等救災器 材使用的95無鉛汽油,以油桶置於分隊油庫備 用,余姓小隊長竟利用休假日,以個人的廂型 車將油桶載回供自己使用,再將空桶放回油庫 ,前後共侵占價值約11萬7387元的公有油料。 經分隊部分成員察覺用油量異常,集資裝置攝 影機蒐證,始發現被告竊取油料行為,案由政 風單位報請檢調偵辦。
案例二-消防小隊長竊油 隊員裝機蒐證 貳、涉及刑事責任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參、涉及行政責任 一、依據公務員人員考績法規定最重可一次記二大 過予以免職處分。 二、依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最重可予以撤職處分。
花蓮縣消防局 102年度10月份督導報告 報告單位:救災救護指揮科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9日
花蓮縣消防局102年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科員梁文正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建議事項與 處置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 1016 花蓮分隊 王小隊長先敏率分隊同仁主 動打掃地下室舊有倉庫,各 式報廢之器材及舊有義消消 防衣整理及辦公廳舍、車庫 清掃,負責盡職。 10/11搶救演練(分隊長 陳秋銘)、10/12體技能 訓練(小隊長王先敏)工 作紀錄簿未書寫記載訓練 過程及訓練內容。
花蓮縣消防局102年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科員簡弘丞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建議事項與處置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 1002 吉安分隊 查分隊通訊平台車業務保管人隊員鄭昀昇、鐘政佑於本月潭美颱風及康芮颱風來襲前,主動與消防署網管中心進行視訊會議、影像傳輸、國際衛星行動電話及GSN行動電話等功能測試。 無 提報隊員鄭昀昇、鐘政佑各優績三次註記。 自強分隊 查本局通信平台車保管人隊員劉恆孝、鐘政佑配合廠商於本(102)年10月2日進行通訊平台車進行車輛功能維護及性能保養,抽測使用車上vast衛星電話,操作熟稔 提報隊員劉恆孝、鐘政佑各優績2次註記。 1018 抽查吉安61車水箱油料及水箱內水為全滿。抽測吉安11車上圓盤切割器,隊員王冠為發動及使用熟稔,另隊員蔡哲安示範簡易故障排除及更換切割片。 提報隊員王冠為及蔡哲安各優績1次註記 查自強71車油料全滿,各式裝備皆有明顯標籤並整齊固定於車上。另抽測隊員賴勝凱使用71車上器材:油壓剪及氣動式頂舉袋,操作動作熟稔,並講解精辟入理 提報隊員賴勝凱優績2次註記。 查隊員賴勝凱之消防帽其中內襯已脫落於出勤時無法配戴,當發生火警時需借用其他同仁之消防帽,已協請搶救科優先予以更換,俾保障同仁出勤安全。
花蓮縣消防局102年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吳軒丞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 10/17 仁里分隊 查仁里分隊之值班台整齊清潔,各項文具、簿冊擺至定位,較以往有長足的進步。 無。 豐濱分隊 無特殊優點。 隊員陳世奇有簿冊未依規定簽名確認,已現場要求改正並口告誡,另查豐濱分隊役男未依規定換季,已現場要求改善。
花蓮縣消防局102年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科員黃建程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 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 1014 北埔、 美崙 抽測北埔分隊61車保養人隊 員黃友彥操作61車,檢查車 輛油保持半滿以上,抽測操 作移動式幫浦、圓盤切割 器均正常發動,抽測操作 P.T.O進出水、加壓正常熟 練,且車身保持清潔,顯見 平日保養落實,建請予以隊 員黃友彥優績2次,以資鼓 勵。 2.檢查美崙分隊廳舍內外均打 掃乾淨,辦公桌椅均收拾整 潔,各式簿冊均擺放整齊, 顯見平日環境管理落實,建 請予以代理主管隊員鄭元善 優績2次,以資鼓勵。
花蓮縣消防局102年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科員宋雨河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 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 1004、1023 光復分隊 1.抽查同仁各項破壞器材操作,均能迅速正 確啟動,並能熟悉各項使用安全規範。 2.查辦公室辦公桌椅陳設整齊,值班台桌面 乾淨,各種使用簿冊封面整齊,廁所、浴 室無任何異味。 3.各項勤務人員均依表排準時出勤並將工作 情形有完整填載於各項簿冊。 無 1002、1023 富源分隊 1.抽查各式車輛、裝備、器材、環境內務、 勤務規劃及執行及各項簿冊、勤教紀錄簿 均依規定實施。 2.抽查同仁各項破壞器材操作,均能迅速正 3.查辦公室辦公桌椅陳設整齊,值班台桌面 4.各項勤務人員均依表排準時出勤並將工作 情形有完整填載於各項簿冊,且字跡工整 。
花蓮縣消防局102年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科員吳彰祐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 1009 東里、富里 1.東里、富里分隊救災、救護車輛鎖匙皆集中於值班台控管,各式車輛、裝備、器材外觀清潔,消防車之油、電、水均保持正常。 2.東里、富里分隊廳舍內外保持整潔,辦公室辦公桌椅陳設整齊,廁所、浴室無任何異味,內務依規定整理整齊。 無
花蓮縣消防局102年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科員劉耕銓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 1003 壽豐 壽豐分隊分隊長王明忠102年10月3日以身作則領導分隊同仁積極打掃廳舍。 無缺失 抽查壽豐分隊簿冊擺放情形,復查業已改善。 抽查分隊無線電管理情形,目前均需使用領機證方能取用,提醒分隊主管務必落實管理,避免流於形式再次發生遺失等情形。 鳳林 鳳林分隊隊員莊增忠,102年10月2日執行水源查察勤務,各項簿冊填寫詳實且水源缺乏或損壞皆按時回報並列管。 抽查鳳林分隊廁所清潔情形,復查業已改善。
花蓮縣消防局102年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科員陳力平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改善情形 特殊注 意事項 1011 和平 新秀 1.檢查各分隊各式車輛、裝備及器材保 持清潔,救災、救護車輛鎖匙集中於 值班台控管。 2.和平分隊倉庫內各式裝備器材陳列整 齊,通道乾淨無障礙物。 3.經查各分隊各項勤務人員均依表排準 時出勤並將工作情形有完整填載於各 項簿冊。 4.檢查各分隊各項救災資源資料、各項 公文書均依規定傳簽並逐月整理成冊 整齊擺置公文櫃。 5.經查和平分隊小隊長吳愛生每隔10日 定期檢查分隊各項業務(含搶救、預防 、危管類),顯見其積極重視業務之推 行與落實,並善盡督考之責,建請予 以優績2次註記。 和平分隊救護車保養紀錄皆有確實登錄
簡報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