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商品電子商務交易與虛擬社會企業經營 學分學程 計畫主持人:林純如 研發長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未來趨勢與人才培育 全球最具成長潛力的新興產業涵蓋電子商務、3D列印、巨量資料與城市物流等,其中又以電子商務為規模最大者。經濟部根據目前產業發展趨勢,訂出商業服務生產力4.0為臺灣中長期發展目標,網路創新服務、跨境電商創業與企業數位創新行銷,已是學校教育強化的重點。
計畫與學程目標 計畫目標:在大學校園建立虛擬社會企業創作商品之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鼓勵大學師生與校友,培養創作能力與數位創新電子商務的經營能力,同時積極扮演扶助弱勢的社會關懷情操,以培養感恩反饋的好品格 學程目標:培養跨領域之團隊創意創新創業能力
虛擬社會企業創作商品 之電子商務交易平臺 創作商品網路交易 之供應鏈 電子商務交易平臺 之經營實務 虛擬社會企業創作商品 之智慧門市
學程規畫 核心必修課程:2學分 / 選修課程:18學分 必修課程名稱 開課系別 學分數 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實習 國際商務系 2 課程領域 核心必修課程:2學分 / 選修課程:18學分 必修課程名稱 開課系別 學分數 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實習 國際商務系 2 課程領域 選修課程名稱* 創意企劃 創意思考 設計概論 美學與創新體驗 數位創新應用 數位多媒體 行動應用 大數據分析 創作 繪圖與3D列印 創作智財權保護 創作實務 電子商務營運 電子商務與支付 網路行銷 商品存銷會計稅務實務 *學生修習各院系所開設的類似相關課程可以彈性扺免
修習流程 修習資格:本校學生(專科/二技/四技/研究所) 修習流程: 1.填具「創作商品電子商務交易與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學分學程修習申請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經原就讀系所主任初核同意後,送資訊管理系複核同意。 2.抵免學分辦法:學生申請抵免學分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辦理,由資訊管理系審核通過後准予抵免。 3.學程學分證明書核發:修滿規定之至少20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表,向資訊管理系申請核發學程學分證明書。 抵免學分須知: 課程抵免須符合本校學程設置辦法『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系、加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科目』之規定。
「創作商品電子商務交易與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學分學程」 修習申請流程圖 提出修習申請(原就讀系科) 修習資格審查(資訊管理系) 修課 取得學分 申請學程學分證明書(資訊管理系) 學程學分證明書資格審查(資訊管理系) 發給學程學分證明書(資訊管理系) (資訊管理系) 辦理學分抵免
各系可抵免之課程 電子商務 多媒體應用 商業設計 網路行銷 網路應用 美學專題 電子商務與網路行銷 網路應用與管理 設計概論 網際網路與電子商務 企業網路應用 設計思考 行動商務 跨媒體整合行銷 創意思考與企劃 數位媒體行銷 商業智慧應用 表演藝術與創意 數位多媒體應用 巨量資料應用 創意廣告與微電影製作 網路與多媒體 展示科技與設計 進階創意廣告與微電影製作 1.學生申請抵免學分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辦理,經由資訊管理系進行審核通過後,方得抵免。 2.名稱或性質相近課程之抵免申請,需由資訊管理系進行審核。
學分學程表格 「創作商品電子商務交易與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學分學程」修習申請表 「創作商品電子商務交易與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學分學程」學分抵免申請表 「創作商品電子商務交易與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學分學程」學分證明書核發申請表 「創作商品電子商務交易與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學分學程」學分證明書終止/放棄申請表
~Do Something, Learn Something~ 學程諮詢: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研究發展處 研究員張秀華 3322-2777轉6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