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與行政學程說帖 高雄師範大學臺灣歷史文化及語言研究所
設立宗旨 「人文與行政學程」由文學院臺灣歷史文化及語言研究所主辦,並與文學院相關系所與通識中心合作,提供本校學生修習具通識性質之進階人文領域及公職行政課程。設置目的在於培育優秀的文化行政公部門人才,增加學生職涯競爭力。
相關專業師資 文學院國文系、臺灣歷史文化及語言研究所、客家文化研究所、經學研究所、通識中心及兼任師資。
必選修學分 本學程包含必選修及選修課程:必修需至少選修四門課計 8 學分 ; 選修課程六門課計 12 學分,必選修課程合計 20 學分。
修讀資格 本校各學系所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學生,學年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申請修習本學程。
修業年限、成績與學分計算 依「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第七條之規定,修讀學分學程學生,已符合主修學系、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得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以二年為限,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規定。
學生進入本學程前,已修本學程所開設之科目時,得申請採認,其採認由本學程認定之,但以6 學分為限。
學生進入本學程後,應於三年內將所有應修學分修畢,若未於修課期間內修畢,則視為自願放棄本學程。
必選修課程設計 (實際開課科目依校方公告為準) 必修科目 選修科目 第一學年上學期 人文經典選讀(文學概論) ‧文化(宗教)人類學 ‧文化行政法規及實務 第一學年下學期 公文製作與應用文 ‧文化資產 ‧公職實務與討論 第二學年上學期 跨文化溝通 ‧世界文化史 ‧行政法 第二學年下學期 性別主流化 ‧客家社會與文化 ‧語言資產及保存
學分學程報名期限:5 月 4 日(週一)起至 5 月22日(週五)止。
上課時間 上課時間預計為平日夜間(實際上課時間依校方公告為準)
其他相關規定及修習辦法,請參閱校方網站(高師大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http://www. nknu. edu 其他相關規定及修習辦法,請參閱校方網站(高師大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http://www.nknu.edu.tw/~course/ProCourse/);或諮詢本所(臺研所)助理 ui@nknu.edu.tw(7172930 ext. 2531)
竭誠歡迎各位同學修習本學程,我們會盡力協助各位,朝你的公職職涯大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