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機動車輛噪音大執法 防止不當改裝策進作為 行政院治安會報提報防制不當改裝車輛影響治安及環境安寧執行情形與策進作為如下: 強化環、警、監聯合稽查作為 建置發現不當改裝車輛通報查驗機制 加強教育宣導(傳) 加強汽機車改裝店周邊巡查
使用中機動車輛攔檢作業程序 流程 辦理單位 執行依據 攔車 警察 、監理單位 攔檢初步篩選噪音車: 1.目視辨別車輛是否不當改裝 2.以聽覺判斷噪音是否過大 1.辨別有無改裝 2.聲音是否過大 無 有 環保局 依據我國國家標準CNS5799規範進行噪音檢測。 1.查詢車型資料 2.三次原地噪音測試 3.全程錄影 測試結果不合格者依下列法規擇一處分: 環保法規: 噪音管制法第26條,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第43條,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 、警察單位 合格 結果判定 人、車放行 不合格 開單告發
102年機動車輛噪音大執法 告發比率(總告發數666輛次) 告發比率前5名縣市依序為臺北市、臺南市、新北市、桃園縣及南投縣,占全國告發比率72.3%,顯示此次都會區對高噪音車輛稽查取締成效良好。
102年機動車輛噪音大執法 各攔檢改裝機車車型告發輛次比例 車廠 車型 輛次 山葉 山葉NXC125M(勁戰) 42 山葉YW125XA(鐵男) 36 山葉NXC125N(勁戰) 30 NXC125M YW125XA NXC125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