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升大學繁星計畫、 南星計畫校內說明會 繁星計畫網址:http://reg224.aca.ntu.edu.tw/star/ 南星計畫網址:http://www.academic.nsysu.edu.tw/academic/star/ 教務處 註冊組
大綱 1.繁星計畫宗旨 2.共同規範事項 3.簡章內容重點注意事項 4.Q&A
一、宗旨 為實現「照顧弱勢、區域平衡」理念 ,由「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及「教學 卓越計畫」之25所大學,經教育部核 定辦理「97學年度大學繁星計畫招生」
(3)由校系自訂學測檢定標準及學群可選填志願 數。 (4)分發錄取: (南星計畫以低收入戶及原住民為優先比序條件) 二、共同規範 1.大學分發錄取: (1)大學以學系性質分群,最多三群。 第一類學群: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 第二類學群:理、工等學系。 第三類學群:醫、生命科學、農等學系。 (2)大學對每個高中至多錄取1名。 (3)由校系自訂學測檢定標準及學群可選填志願 數。 (4)分發錄取: (南星計畫以低收入戶及原住民為優先比序條件) *比序一:高一、二四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校排名 *比序二至七:學測單科級分、學測總級分、四學期 單科成績平均校排名百分比
(2)每個學群最多推薦1人,每學群可填志願數 依各大學規定之(台大、中興、陽明、高雄等四 (3)推薦同一所大學,需排定推薦優先順序。 2.高中推薦: (1)推薦資格 *應屆畢業生,且高中全程就讀同一所學校 *學測各科成績需符合欲就讀校系之規定 *學測不得有任一科零級分 (2)每個學群最多推薦1人,每學群可填志願數 依各大學規定之(台大、中興、陽明、高雄等四 所大學規定限填1志願)。 (3)推薦同一所大學,需排定推薦優先順序。 (依據四學期總成績全校Z分數排名) (4)每名考生僅能被推薦至一校一學群。 (註:繁星計畫與南星計畫可同時報名)
範例: 考生甲 第2學群 1 2 3 考生乙 第1學群 4 5 6 7 考生丙 第3學群 8 9 10 分發順序 錄取 無效志願
三、注意事項 (1)務必詳讀招生簡章,作出適合自己的選擇。 *『中原大學』經繁星計畫錄取學生以公立大學 *『彰化師大資工系』不設學測檢定門檻 學費標準收費。 *『彰化師大資工系』不設學測檢定門檻 *南星計畫成績為最後比序條件(對成績前5%的低收入戶 或原住民學生較有利) (2)南星計畫參加門檻:四學期總成績前5% (3)凡經繁星計畫錄取之學生,無論是否放棄均不得參 加大學甄選入學(含四技二專申請入學),放棄資格者 僅能參加指定科目考試分發入學。
Q&A Q1.繁星計畫與南星計畫是否可同時報考? A:可以,但中山大學南星計畫錄取時會排除繁星計畫已錄取者。 各大學自訂之條件,進行比序分發;惟經比序後仍相同者,一 律錄取,故不須進行第2階段的資料審查及面試 Q3.經由本項招生考試入學之學生,進入大學後可否申 請轉系? A:由各大學自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