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甲3号 联系电话:85998540 与法同行 依法执教 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甲3号 联系电话:85998540
2010年至2014年, 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共审理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06件,未成年犯罪人数747 人,其中在校学生犯罪人数109人,占14 2010年至2014年, 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共审理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06件,未成年犯罪人数747 人,其中在校学生犯罪人数109人,占14.6%。 朝阳区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概况
2010年,未成年人犯罪180人,在校学生犯罪19人,在校学生犯罪率为10 2010年,未成年人犯罪180人,在校学生犯罪19人,在校学生犯罪率为10.6%; 2011年,未成年人犯罪176人,在校学生犯罪22人,在校学生犯罪率为12.5%; 2012年,未成年人犯罪153人,在校学生犯罪26人,在校学生犯罪率为16.9%; 2013年,未成年人犯罪114人,在校学生犯罪20人,在校学生犯罪率为17.5%; 2014年,未成年人犯罪124人,在校学生犯罪22人,在校学生犯罪率为17.7%;
近五年来,在校学生犯罪人数虽然变化不大,但从整体来看,在校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近五年来,在校学生犯罪人数虽然变化不大,但从整体来看,在校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在校学生犯罪的主要特点 从性别特征上看,男生明显多于女生,2010 年至2014年,实施犯罪的男女生比例为 11:1。 但是女生犯罪暴力程度增加,多为参与抢劫、 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 在校学生犯罪的主要特点
从年龄构成上看: 16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罪犯人数占15%; 16至18周岁的在校学生罪犯人数占60 从年龄构成上看: 16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罪犯人数占15%; 16至18周岁的在校学生罪犯人数占60.5%; 18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罪犯人数占13.5%。
从学历构成来看: 中等职业教育院校中学生犯罪比例较高,占中学生罪犯数的79. 3%; 普通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中学生罪犯的人数占比例为20 从学历构成来看: 中等职业教育院校中学生犯罪比例较高,占中学生罪犯数的79.3%; 普通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中学生罪犯的人数占比例为20.7%。
犯罪类型较为集中: 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占63.9%;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占21.3%;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占14.8%。 犯罪类型较为集中: 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占63.9%;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占21.3%;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占14.8%。
从侵害对象上看,侵害对象 群体相对固定。盗窃犯罪的 主要目标是疏于防范的居民 住所、商店、消费场所、学 校;抢劫、伤害的主要对象 是中小学生、同龄人和妇女。 从作案形式上看,共同犯罪、 结伙作案占到60%。 从作案时间上看,发生在寒 暑假期间的犯罪案件占到在 校学生犯罪案件总数的50%。
在校生犯罪特点之犯罪诱因特征 网络是在校学生犯罪的一 个重要诱因,有近八成的 案件直接或间接与网络有 关。
在校学生犯罪预防之关注网络、网吧 主有有以下几种类型: 因缺钱上网而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 因受网络暴力、色情因素影响,模仿实施犯罪; 因上网与他人发生争执,而实施斗殴、伤害类犯 罪; 因炫耀技术、贪恋钱财,运用病毒实施犯罪; 因在网吧交友不慎,而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 在校学生犯罪预防之关注网络、网吧
旷课 夜不归宿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之关注不良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 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 财物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之关注不良行为
偷窃财物 故意毁坏财物
参与赌博或变向赌博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场所
吸烟、酗酒 及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如何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 首先,教育在校学生,要学法、懂法、用法。 其二,教育在校学生,要在学习、生活中严于律 己,养成健康、良好的习惯。 其三,与学生家长多沟通,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 护职责。 其四,加强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如何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
“一条龙”式审判教育机制 在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方面,朝阳法 院少年审判庭总结出由庭前调查、亲情教育、心 理抚慰、判后答疑、法官寄语、社区矫正、司法 救助组成的“一条龙”式审判教育机制。
朝阳法院少年审判法庭、亲情室、未成年人候审室
庭前调查:少年审判庭法官深入社区对失足未成 年人进行庭前调查。
亲情教育:温馨的亲情室里,法庭组织未成年被告人与母 亲、弟弟亲情会见,亲情感召下,被告人留下了悔恨的泪 水,表示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亲情教育:法庭组织未成年被告人与母亲亲情会 见
2011年少年审判庭报送的《法庭内架起亲情桥》案例, 荣获首都文明办“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 奖”,系全市政法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少年审判庭聘请专业心理咨询专家对被告人进行心理抚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庭长赵德云与北京市律师 协会副会长张巍为“法律阳光工作室”揭牌。
心理抚慰:“法律阳光工作室”女律师对原籍是 四川雅安地震灾区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抚慰, 帮助其缓解不安、抵触情绪,积极接受法庭审判。
判后答疑:法官宣判后对未成年被告人答疑,从 而增强其对判决的认同感,认真接受教育改造。
法官寄语:法官在自行设计的富有寓意的彩色页 面上书写的“法官寄语”。
法官寄语:法官在法庭庭审后将亲笔书写的“法 官寄语”送达被告人,鼓励其改过自新,走好未 来人生路。
社区矫正:法官赴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矫 正人员进行法制培训。
少年审判庭春节前回访非京籍缓刑人员
司法救助: 少年审判庭为未成年被告人发放“小额爱心基金”
依法执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 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 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 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 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 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 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 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 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 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教师惩戒权的边界?
涉嫌违法侵权 其一,惩戒权的滥用。超越了职责边界,涉嫌侵犯学生的健康权、人格权。 其二,惩戒权的不作为。对犯错的学生抱有听之任之的态度,管不了、不想管和不敢管。
如何依法执教? 1、教师的法律素养; 2、良好的执教环境; 3、加强专业化培训。
热点事件一: 继“白衣天使”虐待婴儿,保姆拿婴儿撒气等事件后,2012年10月发生的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的老师虐童事件,将虐童案再次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无助的幼儿,被老师揪住双耳提致悬空,被倒立扔进垃圾桶,被胶带封住他们的嘴……这些恶劣行为,令人们震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十九、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热点事件二: 据央视新闻报道,海南万宁市有关部门2013年5月13日下午,就“万宁某小学校长带六名女生开房”事件召开新闻通气会,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经法医鉴定,犯罪嫌疑人并未与六名女生发生性行为。14日,该事件的监控画面曝光。
热点事件三: 2014年5月,一条名为“实拍3男子轮流殴打一少年”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视频中三名光背男子用肘击、脚踢、用石块砸等方式围殴一少年近9分钟,引发媒体关注。 2014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起诉“光背男”之一杨志睿,北京市朝阳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如何应对校园内涉法事件? 1、提升校园风险识别能力。 2、从源头预防涉法事件的发生 3、推进涉法事件的处理善后
祝各位老师: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祝各位老师: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