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誡命: 第四及八誡
天主十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守瞻禮主日, 孝敬父母, 毋殺人, 毋行邪淫, 毋偷盜, 毋妄證, 毋願他人妻, 毋貪他人財物。
最大誡命 「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 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 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瑪 22:36-40)
遵守誡命 有一個人來到耶穌跟前說:師傅,我該行什麼『善』為得永生?」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問我關於『善?』善的只一個。 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 他對耶穌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應孝敬父母,應愛你的近人,如愛你自己。」(瑪19:16-22)
訊息 十誡不單使人認識「善」,更引領基督徒實踐天主子女在愛中生活而得永生 基督徒要愛近人如同自己,在個人和家庭生活和社會中實踐天主的愛
第四誡 第四誡: 孝敬父母 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 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出20:12 )
第四誡 第四誡除了字面上指明父母子女間相互的關係之外(弗6:1-4),還說明夫妻(弗5:22-23,28-31)、主僕(弗6:5-9)、師徒,以及政府與公民間彼此相互的義務。(哥3:18-4:1,羅13:1-2)這誡命包含對父母要孝、對國家要忠、對師長要敬。而父母、國家、師長對子女、公民、學生亦應慈愛有加。這是一條雙軌或雙向的誡命。
第四誡 這誡命包含對父母要孝 ˴ 對國家要忠 ˴ 對師長要敬。而父母 ˴ 國家 ˴ 師長對子女 ˴ 公民 ˴ 學生亦應慈愛有加。這是一條雙軌或雙向的誡命。從前中國的五倫 : 『父子 ˴ 君臣 ˴ 夫婦 ˴ 長幻 ˴ 朋友』,本來也是相向的義務,後來演變為三綱 :『父為子 綱 ˴ 君為臣綱 ˴夫為妻綱』,才成了單向的義務。
第四誡 對上「敬」、對下「慈」,是一種很深的信仰行為。前者使我們飲水思源,並相信天主願「藉人」去養育、管理和照顧我們;後者使我們明白天主才是真正的主人、上司和慈父,祂把愛護和照顧人的責任交在我們手中,是要我們克盡厥職,勉為勤奮的好僕人,為上主的子女而鞠躬盡瘁。對基督徒來說 : 權力不是特權,而是服務。
第四誡 孝道也是中國文化的精粹。它教我們首先要感到父母的「生養之恩」是「昊天罔極」的,這足夠讓我們要「終生慕父母」(孟子)。因此孝子在父母生前要「尊親」(發憤成才,光宗耀祖), 「不辱」,(不敢犯罪以辱沒父母);「能養」,(養父母),要「先意承志」(體貼父母的意思),還要「養老」,即禮記所說 : 「孝子之養老也,樂其心,不違其志,樂其耳目,安其寢處,以飯食養之。」父母去世後,還要念念不忘,做到「生,事之以禮 ; 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倫語)。
第四誡 當然,孝道並不等於「愚孝」,尤其當父母的命令不合情理時,更應挺身做個「 諍子」或「 諍女」,以免父母陷於不義。
第四誡 愛國也是第四誡所要求的。一個好基督徒也會是個好公民,因此要努力建設國家,納稅,參加選舉和投票,有機會還要承擔公職。但更重要的是以國家主人翁的身份,自覺到要對國家盡監督的責任,讓國家官員真正成為人民的公僕,讓一切國家政策,真正為最大多數人的好處而制訂,並使軍隊真正成為國家安全與安定的力量,而非淪為黨爭的工具。基督徒應致力使國家成為天國的雛型 - 朝向更正義、更仁愛、更和平的境界邁進。
第八誡 第八誡: 毋妄證 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出20:16 )
無意識的謊言 好自誇 充「內行」 喜歡挖苦別人 打聽別人的隱私 心口不一 阿諛奉承
有意識的謊言 大眾傳播媒介: 電視教育 (壞意識和似是而非的錯誤觀念) 報章和新聞報導 (大做文章) 人身攻擊
聖經的訊息: 箝制口舌 (雅3:2-10)
忠告信徒躲避罪惡 為此,你們應該戒絕謊言,彼此應該說實話,因為我們彼此都是一身的肢體。(弗4:25)
「誠實」是「做人」的要求 「真理是作事及說話的正直,叫作誠實、誠懇或坦率。真理或誠實是一種德行, 在於表示自己的行為真實,並承認自己所言為真,避免口是心非、假裝與偽善。」(天主教教理2468條)
謊言的嚴重性 依照其所歪曲的真理本身、環境狀況、撒謊者的意圖,以及受害者所受損害的程度而衡量。撒謊本身只構成輕微的罪,但若嚴重侵害正義與愛德,則變成大罪。」 (天主教教理2484條)
褔音所示的真理 「你們的話當是:是就說是,非就 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惡。」 (瑪5:37) 「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 「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 (出20:16)
偽証與虛誓 「公開的表達違背真理的言詞,具有特別的嚴重性。在法庭前、就是偽証。如果宣誓講不實之言,就是虛誓。這些行為促成無辜者的定罪,或者開脫有罪者,或者加重被告的罪刑。這種行為嚴重危害正義的施行,及法官判決的公平。」 (天主教教理2476條)
褔音所示的真理 你們曾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但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願』 (瑪5:33)
善用口舌、維護真理 「基督在比拉多前聲明,祂是「為真理 作証而來到世界上」(若18:37) 基督徒不應以「為主作証為恥」 (弟後1:8) 基督徒應學習保祿:「對天主和對人時常保持良心無愧」(宗24:16)
誠心的讚美 「一切壞話都不可出於你們的口;但看事情 的需要,說造就人的話,叫聽眾獲得益 處。」(弗4:29)
積極的一面 在適當的時候,誠心讚美別人;為對方是一個支持和鼓勵。 或在別人痛苦失意時,巧妙地說上幾句安慰的話,這些都是最輕而易舉的言語運用,又是最真誠的禮物。 說話的另一面是聆聽。我們應該培養一個聆聽的心,隨時準備接受別人 (安慰別人和接受安慰是雙軌的,說和聽都兩樣重要) 要做一個沉著、有深度、有智慧的基督徒,便要培養自己有一個能耐,去接受「靜默」的挑戰。凡事多思考、少說話,對自己的舌頭控制自如;不語時固守內心的平靜,說話時流露智者的慧見。人在靜中才能聆聽,才能聽到上主的聲音。
分享 誡命難守嗎? 你認為現在有否在生活上偏離這兩條誡命?請分享。 。
總結 (第四誡) 尊敬長者﹐關心社會上的老人問題及服務。 還包括夫妻﹑主僕﹑師徒﹑上下級﹑政府與公民的相互關係及義務。 遵守法律﹐不得有瞞稅﹑賄賂及損害公益的行為。 當權者應明白權力不是特權, 而是服務。 是維護家庭及社會權益的誡命。
總結 (第八誡) 我們要謹口慎言,誠實待人,尊重別人的名譽,嚴守他人的秘密;並以一個積極的態度,善用口舌讚美、鼓勵別人,為真理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