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际航空货运代理实务
第一节 航空货运基础知识 一、航空货运发展简史 1911年2月8日,英国飞行员亨利驾驶一架法国生产的索默式飞机,携带6500封信函,从印度飞往悉尼,完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空中邮政飞行。 20世纪60年代初期,航空货运还只是客运的附属产品,货量较少。 1972年,波音公司的B747-200F大型专用货机在大西洋航线上投入运营,并采用了标准的集装箱装载系统,实现了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航空运输,揭开了航空集装箱运输的序幕。
二、航空货物运输的经济特征 运送速度快 使用飞机作为载体,现代喷气式飞机时速在900公里左右,适合对运输时间性要求较高的货物。 2. 安全性高 航空运输管理严格、运输手续相对简便、飞行中比较平稳,运输中发生意外损失和商品破损的几率相对较小。
适合运送鲜活、易腐和季节性强的商品 如水果、海鲜等鲜活食品和报刊、服装等商品,有利于保持鲜活及抢占先机。 节省包装、利息等费用 航空运输较为平稳,对运输包装的要求相对较低;货物送达速度快,可加速资金周转。 不受地理条件的限制 成本和运价高,运量有限(限制)
三、航空运输方式的种类 班机 scheduled airline:是指通过在固定航线上定期航行即有固定始发站、固定经停站和固定目的站的航班所进行的运输。 包机运输 chartered carriage:托运人为一定目的,包用空运企业的飞机载运货物的一种运输形式。包机运输包括整包机和包舱运输。 集中托运 consolidation:由集中托运商(consolidator)将多个托运人单独发运的、发往同一方向的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票货交付承运人,填写一份总运单发运到同一目的站后,由分拨代理商(break bulk agent)统一办理海关手续后,再分别将货物交付给不同收货人
直接运输与集中托运的区别 集中托运 直接运输 货物交付 运单使用 运单填制 货主交货给空运货代,再由其交付给承运人(航空公司) 货物由货主或空运货代交付给承运人(航空公司) 运单使用 使用主运单(MAWB)和分运单(HAWB) 只使用航空公司的货运单(主运单) 运单填制 空运货代负责填制运单。主运单上的货物收、发货人为货运代理,分运单上则为真正的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 空运货代或航空公司负责填制运单,并列明真正的货主(托运人和收货人)。
直接运输 MAWB MAWB DGF as carrier’s Agent DGF as carrier’s Agent
Consolidation Outbound SLI SLI SLI MAWB DGF DGF HAWB HAWB MAWB SLI HAWB DGF acting as contractual carrier DGF acting as shipper of consolidation SLI Outbound
Break bulk Inbound DGF acting as Break bulk agent MAWB MAWB HAWB HAWB
联合运输 combined carriage,又称陆空联运:使用飞机、火车、卡车等运输工具的联合运输方式,简称为TAT。仅使用飞机和火车进行运输的联合运输方式,简称为TA。 航空快递 Air express:由承运人(航空公司或货代公司或快递公司)组织专门人员,负责把文件、样品、小包裹等快递件以最早的航班或其他最快方式运送到收货人手中。目前,航空快递有机场——机场、门——门和专人随机送货几种形式。
四、航空货物运输的行业组织 成立背景: 航空运输的国际性强调了航空运输中国际协调与合作的重要性 航空技术标准和法律的统一、航空运营权的行使、航空运力和运价的协调、技术经济情报的传播、运输公司之间的联运等问题非一国力量能够解决 各种航空国际组织成立的目的在于加强各国在航空运输方面的广泛合作与协调
1.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 我国于1974年正式加入国际民航组织。
ICAO的宗旨和目的 依照《芝加哥公约》第44条规定,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宗旨和目的在于发展国际空中航行的原则和技术,并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具体包括: (1)确保国际民航安全和有秩序地发展 (2)鼓励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设计和操作技术 (3)鼓励发展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 (4)满足全世界人民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需要 (5)防止不合理的竞争而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6)保证缔约各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每一缔约国均有经营国际航空公司的公平机会 (7)避免缔约各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8)促进国际空中航行的飞行安全 (9)普遍促进国际民用航空在各方面的发展
ICAO的法律地位 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各主权国家以本国政府的名义参与其中,取得成员资格的法律主体是国家。它通过的文件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员国必须严格遵守。 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通过特别协定与联合国建立法律关系,并根据联合国决定创设的特定业务领域的政府间专门国际组织,但联合国对其无表决权。
ICAO的主要工作 法规:修改现行国际民航法规条款并制定新的法律文书。 安全监察:评估各国航空当局安全规章的完善程度和航空公司的运行安全水平。 安全保卫:特别要加强机场的安保工作。 实施新航行系统:集计算机网络技术、卫星导航和通信技术、高速数字通信技术为一体的新型导航系统。
航空运输服务管理制度:重点是简化手续 统计:如承运人运输量、分航段运输量、承运人财务状况、飞行员执照等 技术合作:协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航行技术合作 培训:援助各国、各地区的民航训练学院,向当地人员提供专业培训。
2.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1945年4月,来自31个国家的58家航空公司代表签署文件,成立国际航空运输协会;12月经加拿大皇室批准,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正式成立。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 航空运输企业自愿组成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等都是正式会员
IATA成立的宗旨和目的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章程》第三章的规定,IATA的宗旨和目的是: (1)为了全世界人民的利益,促进安全、正常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发展,扶植航空商业并研究与之相关的问题。 (2)为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的各航空运输企业提供协作的途径。 (3)与国际民航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合作。
IATA的主要任务 制定国际航空货运价格、运载规则和运输手续,协助航空运输企业间的财务结算,执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和程序。
IATA的主要活动 (一) 行业协会活动 旅客服务会议 代理会议 货运服务及货运代理 (二)运价协调活动 讨论客运价格、货运费率及代理佣金等协调问题。 (三)其他 航空业务培训、技术协调;由航空公司相互协调班机时刻及机场间歇;多式联运业务协议等。
加入条件 该航空公司所在国家必须是ICAO成员国 经营定期国际航班的航空公司可成为正式会员,若是只经营国内航班的公司为准会员。 经本国政府许可
五、航空业务区域 目的: 为了保证国际航空运输的运营安全,根据ICAO规定的各国航空运输企业在技术规范、航行程序、操作规则上的一致性原则,IATA将世界划分为三个航空运输业务区,以方便各国及地区航空运输企业之间的运输业务划分与合作。 划分情况:Area TC1, Area TC2, Area TC3 (TC: traffic conference)
TC1主要包含南北美洲大陆以及临近岛屿 TC2包含全部欧洲、冰岛、亚苏尔群岛,全部非洲及临近岛屿和亚洲西部国家(欧洲、中东和非洲区域) TC3包括亚洲(除二区中的亚洲部分)、大洋洲及太平洋岛屿的广大地区
六、国家、机场及航空公司代码 为了航空运输业务操作的简捷方便,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将属于其成员的所有国家、城市、机场和航空公司统一授予了相应的两字或三字代码,供各单位在运输中使用。
(一)国家及城市代码 IATA将其成员国国家名称用两个英文字母表示,城市名称用三个英文字母表示(即所谓两字代码和三字代码)。 IATA Areas and city/airport codes 例如: 英国 GB,伦敦LON 法国FR,巴黎PAR 丹麦DK,哥本哈根CPH 美国US,纽约NYC
(二)航空公司代码 IATA使用的航空公司代码有三种:两字代码、三字代码或三位数字代码 例如: 法国航空公司(Air France): AF AFR 057 英国航空公司(British Airways): BA BAW 125 新加坡航空公司(Singapore Airlines):SQ SIA 618
(三)机场代码 IATA使用的机场代码是由三位英文字母组成的三字代码 例如: (中)北京首都机场:PEK (中)香港国际机场:HKG (中)上海浦东机场 PVG 虹桥机场 SHA (美)洛杉矶机场:L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