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学生培训 2015年12月
内容提要 考前准备 考试过程 考试结束 考风考纪
一、考前准备 发卷时间搞错。缺考最后填涂最后两位。中间交答题卡1
1、本次考试听力采用调频FM多频率播放,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耳机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耳机能正常使用。 一期教学楼播放频率为:76.0MHz、87.0MHz、89.0MHz; 二期教学楼播放频率为:81.5MHz; 请根据所在楼层位置与实际收听效果选择最佳频率进行收听,并在考试当天9:00(六级15:00)前将耳机调试到最佳收听位置待用。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均可)方能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件如有遗失,请尽快携带一寸证件照到各学院办理身份证明(身份证明上应记载专业、年级、学号、姓名等详细信息,并在贴相片处加盖学院骑缝章)。 发卷时间搞错。缺考最后填涂最后两位。中间交答题卡1
3、请各位考生按准考证上标示的时间提前15分钟(四级8:45,六级2:45)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 4、迟到考生不准参加考试(四级9:00,六级15:00)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入场,学校将在考场内使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对考生进行安检,若不慎带入考场的,一定关机交至讲台,由监考教师代为保管。开考前抽查发现携带通讯工具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开考后发现携带通讯工具,一律按作弊处理。 6、本次考试学校将启用配备高清摄像头的标准化考场。 发卷时间搞错。缺考最后填涂最后两位。中间交答题卡1
二、考试过程
1、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按时填写考试诚信承诺书、《考生签到表》,不签到者视为缺考。 2、本次考试将采用“多题多卷”形式。 3、答题之前仔细检查条形码是否粘贴正确、牢固。(注意:在答题卡扫描时,如出现没有条形码的情况,将按缺考处理!2012年冬季的考试,我校有9名考生因未按规定粘贴条形码,未取得考试成绩。) 4、考试中,所有“填”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所有“涂”必须使用2B铅笔。 5、上午9:10-9:40(下午15:10-15:40)考试正式开始,考生做试题第一部分,即写作部分。 6、上午9:40-10:10(下午15:40-10:10)听力考试。 7、上午10:10-10:15(下午16:10-16:15)收答题卡1,考生不得答题。 8、上午10:15-11:25(下午16:15-17:25)考生作答阅读和翻译部分。 9、上午11:25(下午17:25)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继续作答者,按违纪处理。 10、考生不得中途退场,不得提前交卷。 特别注意:非听力考试期间不得佩戴耳机。
三、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在座位上等待监考员验收试题册及答题卡,监考员未发出离开考场的指令前,不得离开,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风考纪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摘录 学校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各种违纪、舞弊行为的排查力度,对考试违纪、舞弊的学生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发现考生作弊必须立即制止并迅速处理,对确认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执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摘录 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预祝各位考生 取得理想成绩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2012年1月5日修正,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第二十一条 在国家教育考试考场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认定的违规行为,由省级教 育考试机构认定并做出处理决定。 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对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违纪、 作弊现象及对应的处分情况。 擅自更换座位; 擅自传递考试用具; 开考信号发出前提前答卷,或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 口试抽签后,不到监考人员指定地点准备答题; 不按规定就座,且拒不听从监考人员劝告或安排; 正式开考前,不按要求将考试禁止携带的书包及物品放于指定位置 考试中,考生拒不回答工作人员对考试证件提出的质疑 提前交卷后,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影响他人考试,经劝阻不改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未收齐试题或答卷时,擅自离开考场 伪造证明材料申请缓考 取消考试资格 成绩无效 给予警告处分 取消考试资格 成绩无效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隐卷不交或将试卷带出考场,但能在一小时内主动交回; 未到规定允许交卷时间而强行交卷离开考场; 在试卷上书写谩骂、侮辱性语言; 考试中被查实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进入考场,尚未构成作弊的; 窥视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窥视、抄袭答卷; 互对答案、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 互打暗号、手势传递试卷及答案信息; 提前交卷后,有意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借机向考场 内考生透露试题答案; 取消考试资格 成绩无效 给予记过处分
取消考试资格 成绩无效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以各种形式夹带、隐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他人强拿自己的试卷、答卷、草稿纸等未及时举报; 传递、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纸条; 利用上厕所之机,或谎称其它理由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等或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非法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 绩,事后查实的; 根据试卷卷面答题内容,阅卷教师发现,经教务部门审核确认属 试卷雷同、抄袭等行为; 勾结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其实施作弊; 取消考试资格 成绩无效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凡在国家级省级考试中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取消考试资格 成绩无效 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考试期间故意损毁试卷(或答题卡、答题纸等); 隐卷不交或将试卷带出考场,且未能在一小时内主动交回; 无理取闹,严重干扰监考教师执行考务或有其它严重妨碍考 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 干扰考试评卷工作,纠缠、威胁、诬陷评卷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 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 组织作弊; 将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并已经接收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利用通讯 设备与他人交流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已构成考试违纪、作弊,不服从处理干扰考场,肆意纠缠、威胁 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监考人员; 其它严重违纪、作弊行为。 凡在国家级省级考试中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取消考试资格 成绩无效 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条款的处分等级上加重一级处理,第三次考试违 纪、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期 间再次考试违纪、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在校期间第二次考试违纪、作弊在相应 条款的处分等级上加重一级处理,第三次考试违 纪、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期 间再次考试违纪、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返回
考 场 “多题多卷”模式 卷1 卷2 ……. 卷N 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区分; 考试时,由考生将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1上的相应位置 考 场 卷1 卷2 ……. 卷N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多题多卷这部分的内容。“多题多卷”模式即在同一考场内使用多套题目不同的试卷,试卷类型则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来区分,考试时有考生将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2上的相应位置。 试卷类型与座位号无关,发到考生手中也是随机的。 根据这一变化,考务工作也将相应作出一些调整。 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区分; 考试时,由考生将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1上的相应位置 21
CET4- 9:00;CET6- 15:00 考生 监考员 考生不得提前翻阅试题册 试题册 答题卡1 答题卡2 左上角,背面向上 在考务规程方面,由于增加条形码粘贴这一环节,所以试题下发时间调整为与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一同,四级为9点,六级为15点。仍要求监考老师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到考生的左上角,并且禁止考生提前翻阅。考生粘贴完条码之后,考生要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桌子的左上角,否则按违规处理。 22
所有题目均在试题册上,试题册上不得作答。 考试材料变更说明(以CET4为例) 试题册 所有题目均在试题册上,试题册上不得作答。 正 面 敬告考生,考生在填写(涂)个人信息并粘贴条形码前须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 这次情况都是通过平台上报,所以请大家注意一下上报的问题,上报的具体情况会议资料和文件里都有 23
敬告考生内容 一.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一.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1. 请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应,确认无误后完成以下两点要求。 2. 请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 3. 请在答题卡1和答题卡2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HB-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二.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 1. 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册上的作答一律无效。 2. 请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 3 .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4. 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作答时必须使用HB-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 三.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 1. 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 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 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 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这次情况都是通过平台上报,所以请大家注意一下上报的问题,上报的具体情况会议资料和文件里都有 24
试题册 背 面 作文题目区域 条形码粘贴条 条形码粘贴条样式 个人信息填涂区 背 面 条形码粘贴条样式 答题卡2正面则增加了条形码粘贴框这部分,这样考生除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外,还有把条形码粘贴在该位置。 个人信息填涂区 条形码粘贴条 25
答题卡1 作文题与听力题在答题卡1上作答。 正 面 条形码粘贴区 作文作答区域 再次提示考生作文作答时间为半小时,之后立即进行听力考试。 正 面 再次提示考生作文作答时间为半小时,之后立即进行听力考试。 在考务规程方面,由于增加条形码粘贴这一环节,所以试题下发时间调整为与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一同,四级为9点,六级为15点。仍要求监考老师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到考生的左上角,并且禁止考生提前翻阅。考生粘贴完条码之后,考生要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桌子的左上角,否则按违规处理。 作文作答区域 26
答题卡1 背面 作文作答区域 听力作答区域 提示考生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监考教师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 监考教师命令考生打开试题册时,首先要求考生先检查一下试题册质量,没有问题再作答,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后面我还会将异常情况的处理详细说明。 听力作答区域 27
答题卡2 阅读和翻译题目在答题卡2上作答。 正 面 阅读作答区 考生在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在答题卡2上进行作答。 正 面 这次情况都是通过平台上报,所以请大家注意一下上报的问题,上报的具体情况会议资料和文件里都有 阅读作答区 28
答题卡2 背面 翻译作答区 这次情况都是通过平台上报,所以请大家注意一下上报的问题,上报的具体情况会议资料和文件里都有 返回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