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和科技大學 社會工作系 104年度 「實習一:機構臨床實習」 說明 實習總督導 : 張齡友 老師 實習專任教師: 鄭淑琪 老師
一、實習階段說明 第一階段 社會工作實習準備教育:助人能力培養及社會工作見習 學分數/時數/必選修 修習時間 實習時數 四年制 二年制 1/2,必修 三年級 上學期 三年級 下學期 - ※主要內容:助人技巧、機構人際關係學習、機構參觀等,並且學習撰寫自傳、履歷和實習計劃書。
一、實習階段說明 第二階段 社會工作實習一:社會工作機構臨床實習 學分數/時數/必選修 修習時間 實習時數 四年制 / 二年制 2/4,必修 三下暑假實習,四上選課 320 ※主要內容:選擇某一特定的服務領域之福利機構進行直接服務實習。
一、實習階段說明 第三階段 ※詳見本系實習辦法 社會工作實習二:社會工作方案實習 二、機構沿革 學分數/時數/必選修 修習時間 實習 時數 四年制 二年制 1/2,必修 大四上學期第10週起實習,大四下選課 大四上學期預備,大四上課程結束後實習,大四下選課 100 主要內容:選擇某一特定的服務領域之福利機構,分組進行方案設計執行與評估實習。 ※詳見本系實習辦法
二、機構實習資格限制 大學部(所有學制)學生進行「社會工作實習 一」前,需先修畢課程如下: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工作實習準備教育、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及社區工作等5門課。
三、機構選擇建議 以本系提供之社會服務相關機構,或自行尋找體制健 全、評鑑優良之立案公、私立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 機構或團體為主。 以本系提供之社會服務相關機構,或自行尋找體制健 全、評鑑優良之立案公、私立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 機構或團體為主。 實習經驗是同學們步入社工領域的重要基礎,提醒大 家應以自己的性向、興趣及特質為主,選擇一個適合 自己需求的優質機構,實習機構的良窳,關係著同學 實習品質的好壞及未來進入職場的順利與否,不可不 慎!
四、機構選擇建議 實習機構類別 依人口別: 婦女、兒童、青少年、身心障礙、勞工、老人…等 依服務性質: 直接服務機構如社福中心、醫療機構社服部,或間接 服務單位如社政部門的社會處、社會課等; 其它: 如民間基金會或社團法人、學校社會工作、社區重建 工作…等等。
五、實習機構選擇條件 1.以有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可為學生督導者。 2.督導資格: (1)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2年以上實務經驗; (2)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符合社會工作師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工師考試應試資格之社會工作相關人員專業背景,且至少應有2年以上實務工作或教學經驗。 ※每位督導以督導4名實習生為上限。
六、實習時數規定 實習時間 大學部全學制三年級暑期實習,四年級上學期選課;時數為 320小時 以上;申請原機構實習者,必須至機構中的不同組別進行實習,實習總時數仍為320小時。
七、機構招收實習生資訊 選擇實習機構參考 實習機構之選擇,以本系提供之社會服務相關機構,或自行尋找體制健全、評鑑優良之立案公私立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機構或團體為主。 學長姐推薦之機構 系網站─實習專欄 http://c013.meiho.edu.tw/files/11-1035-1210.php 系辦之書面資料
八、機構審查程序 1.實習生填寫104年實習一「機構實習」意願調查表、繳交履歷 、自傳、計畫書、歷年成績單等資料,並依個人情形繳交特殊 狀況申請表。-3/15 2.由系上按各機構之需要、學生實習志願等安排實習機構。-5/30前 3.公佈各學生實習機構及學校督導老師。-6/15 4.學校督導老師與實習學生舉行第一次督導會議,討論實習內容、 計畫及規定作業。-6/30前 5.繳交實習機構及學校督導老師同意書後正式開始實習。-7/1 6.實習結束後繳交實習時數證明書。-11/30
九、去電實習機構之注意事項 是否接受部分時間實習(進修部); 確認接受實習的部門/組別、預計名額及報名截止日期; 有無要求除自傳、實習計劃之外的其它申請文件; 請注意電話禮儀,並告知屆時會由學校發文至申請機構。
十、實習準備資料 實習機構意願調查表 實習計畫書 學生資料表(履歷) 自傳 歷年成績單 其他機構要求文件 ※以上表格以及撰寫內容皆可至本系網站之實習專欄下載與參閱
※實習相關作業 1.實習計畫書(含履歷自傳) 2.機構簡介及評估 (機構簡介及SWOT分析) 3.週誌至少8篇(依實際實習週數而定,40小時為一篇,應有督導評語並核章《包含機構及學校督導》) 4.讀書報告(至少一篇) 5.個案報告(至少一個,含會談記錄) 6.團體報告或方案報告(至少一個)
※實習相關作業 7.督導紀錄(學校督導/機構督導紀錄至少各2篇) 8.實習總心得 9.實習成果發表簡報檔 10.其它 11.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