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人社大讲堂
人社大讲堂 强化党管意识 凝聚党建合力 ——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李黎明
三个需要 1.出于提升全局党建工作的需要 2.出于自己肩负工作职责的需要 3.出于抓实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 人社大讲堂
内容概要 二、党的组织构成体系和分类 三、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四、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一、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内涵要求 二、党的组织构成体系和分类 三、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四、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六、全局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人社大讲堂
一、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内涵要求 (一)党的建设的基本定义: 党的建设:即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统一,也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实践应用。包含三层含义: 一是研究党的建设的理论科学; 二是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指导下所进行的党的建设实践活动; 三是作为理论原则与实际行动两者中介的约法规章。
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三大法宝的核心是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内涵要求 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三大法宝的核心是党的建设。 ——《<共产党人>发刊词》 四个全面
(二)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 五位一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内涵要求 (二)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 五位一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内涵要求 党建五位一体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三)党的建设内涵要求 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内涵要求 (三)党的建设内涵要求 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始终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 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等方面,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第三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
二、党的组织构成体系和分类 (一)党的组织体系构成 (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 (三)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确定和产生 (四)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要求
(一)党的组织体系构成: 中央组织:党的中央组织是指党的中央一级的组织,是党的首脑机关,领导全党的工作。 党的组织构成体系和分类 (一)党的组织体系构成: 党的组织分为: 中央组织:党的中央组织是指党的中央一级的组织,是党的首脑机关,领导全党的工作。 地方组织:党的地方组织是指按照国家行政区域设置的各级党的组织,是党的地方领导机关。 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党在社会基层单位成立的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还包括基层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组:是指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的党的工作机构。 党的组织构成体系和分类 党组:是指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的党的工作机构。 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
党的组织构成体系和分类 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根据党员人数设置 2、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党的组织构成体系和分类 (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根据党员人数设置 党员人数超过100名 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50-100名 总支部委员 党员人数3-50名 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3名 与邻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支部委员会 2、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需要强调的是:1、机关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定: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2、市属各局机关党支部的隶属关系确定:目前多数地方,各局机关党支部都由市直属机关党委统一领导,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这样做便于市委通过市直属机关党委对机关党的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和统一安排。
(三)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 职数确定和产生 党的组织构成体系和分类 (三)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 职数确定和产生 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职数,一般按下列规定确定: 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 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产生: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其中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组织构成体系和分类 (四)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要求 党章对党的基层委员、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规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三、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总体规定 (二)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程序内容 (三)全局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通过换届选举,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达到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统一方向、统一行动的“四个统一”。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两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接受党内监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懂得权力是党员群众和党组织赋予的,必须时刻接受党的监督。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光荣感,促使党员增强民主意识和参与党内事务的责任感。 通过换届选举,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达到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统一方向、统一行动的“四个统一”。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总体规定 1、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和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二)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程序内容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选举的筹备工作,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 (2)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起草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主要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大会选举办法。 (4)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5)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包括:印制选票和相关证件、表格、布置会场等。 (6)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包括的内容: 1、委员会任期情况。 2、换届选举的条件具备情况。 3、换届选举的形式、时间及主要议程。 4、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及酝酿提名各选举产生的办法等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市人社局直属机关党委的成立选举: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成立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委的批复》(渭市直工复字〔2016〕11号)要求,并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征求意见后,人社局直属机关党委成立暨选举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推进”的战略部署,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人社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充分保障广大党员民主地位和民主权利,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升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熟悉党建业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实际能力;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服务和宣传群众;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委员职数设置:根据渭市直工复字〔2016〕11号文件批复,市人社局机关党委由11人组成,并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1名为专职副书记),专职委员8人。直属机关党委管辖2个党总支, 分别为:人社局机关总支(下设局第一支部、第二支部、局属第三支部(离退休支部)、第四支部、第五支部、第六支部、第七支部、第八支部);流动人才总支(下设第一支部、第二支部)。 委员任职资格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 2、熟悉党建业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实际能力;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服务和宣传群众; 4、坚持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5、中共正式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步骤: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陈双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蔚文新同志担任,成员有党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相关人员。2、制定选举工作办法。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和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有关规定,制定市人社局机关党委成立暨选举工作办法,经局党组研究后报市直机关工委审定。3、提名推荐。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广泛征求基层组织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机关党委委员提名人选,并确定12名委员候选人(其中差额1名),报局党组审定。4、召开党员大会。(1)通报机关党委成立筹备工作情况;(2)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机关党委委员;(3)召开第一次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确定各委员分工。 5、选举结果经局党组审核后, 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三)、全局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的范围和时间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三)、全局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的范围和时间 1、按照党章关于基层组织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的规定,已届满时限规定需要换届的总支(支部)。 2、各总支(支部)选举工作拟定于11月底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总支(支部)委员的候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对党忠诚、党性修养好;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总支(支部)委员的候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对党忠诚、党性修养好;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进取、工作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和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 4、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协调能力,廉洁自律表率作用好、业务娴熟工作显著; 5、支委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应具有3年以上党龄; 6、除离退休支部外,其他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3年内不得到离退休年龄。
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上届总支(支部)研究并做出换届选举的决定。主要内容:确定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主要任务和议程;确定下届党支部委员名额、差额人数以及书记、副书记名额,总支(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办法等;明确上届总支(支部)班子成员对换届选举各项筹备工作的分工。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各总支(支部)向人社局党组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主要内容包括: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主要任务和议程;下届总支(支部)委员名额、差额人数以及书记、副书记名额,总支(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办法等。 3、起草讨论上届总支(支部)工作报告。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回顾上届总支(支部)的工作开展和总体建设情况,总结成功经验与做法,找准差距与不足,提出对下届总支(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酝酿确定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上届总支(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推荐提出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和预备人选的个人简历、基本评价等情况,并报人社局党组审查同意。 5、制作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总支(支部)党员大会 1、统计到会党员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举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召开总支(支部)党员大会 1、统计到会党员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举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上届总支(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组织参会党员讨论工作报告。 3、通过选举办法。指定计票人、监票人。 4、介绍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情况,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进行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 6、宣布选举结果。
(三)召开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 1、召开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方法选举产生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三)召开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 1、召开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方法选举产生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 2、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并确定委员分工。 3、上报党组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市人社局党组批准,委员分工报市人社局党组备案
四、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坚持原则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内容 (三)加强党员的组织生活制度 (四) 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坚持原则: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坚持原则: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也是申请入党的起码条件。没有取得中国国籍的人,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预备党员的义务和权 利与正式党员有何区别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即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内容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内容 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一主题,突出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与日常教育的着力点是什么: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教育。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思想教育。 (3)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 (6)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7)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8)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内容应当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实际,做到在一个时期内,突出一个重点,党员教育的着力点,始终应当放在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上。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加强党员的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每个党组织都必须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怎样开好支部大会: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支部具有最高决策权。支部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主持。 怎样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怎么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为开好党小组会,应注意以下问题:(1)党小组长要根据支部的布置和要求,并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小组会的内容。每次小组会的内容不宜过多,要有重点的解决一两个问题。(2)会前,党小组长要将小组会内容事先通知小组的全体党员,请大家做好发言准备。(3)在党小组会上,党小组长要善于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畅所欲言,并适时地归纳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认识。(4)小组的全体党员,要做到会前认真思考,按时参加会议,会上积极参加讨论,踊跃发言。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 什么是民主评议党员和评议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规定:中央组织部规定,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时间要相对集中,一般安排在“七一”之前结束,也可以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年终总结工作、党员春训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听取意见。(2)学习教育。(3)自我总结。(4)民主评议。(5)表彰处理。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方式有哪些 (1)虽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缺点、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可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2)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无意留在党内,又不愿意改正的,以及限期改正期满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劝告退党。(3)对应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肯退的,予以党内除名。(4)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后,凡是本人要求退党的,应同意其退党。 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1)组织党员民主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必要时可在党员和群众中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2)根据党员民主评议和群众意见,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初步名单。(3)党组织指派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党员,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依据事实材料写出写实性的综合报告。(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根据综合报告,提出初步处置意见,然后找本人谈话,将主要事实材料和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5)召开党支部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帮助教育过程、本人态度和处置意见,在全体党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作出决定。(6)将支部大会决定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本人要求退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限期改正”的党员,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教育,尽快使他们达到合格党员条件。“限期改正”期满,党组织应当及时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进行讨论。如果不合格党员在“限期改正”期满时,经过支部大会讨论,认为他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党组织应当劝告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出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的时间。“限期改正”作为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的一种组织措施,本身不是党纪处分。因此,不合格党员在“限期改正”期间仍可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应该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在劝告某个党员退党时,一定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这个党员的表现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 劝党员退党,是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也不能代替党的纪律处分。因为被劝告退党者不属于违犯党纪的党员。 劝党员退党和开除党籍,虽然都是对党员党籍的处理,都是为了纯洁党员队伍,保证党员质量所采取的组织手段,但两者有原则区别。对党员退党是通过劝告,使经过教育帮助的不合格党员,一般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退党;开除党籍是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员以最重的纪律处分,清除出党。
(四)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1)自觉。 (2) 按时。 (3)足额。 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计算: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1)自觉。 (2) 按时。 (3)足额。 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计算: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 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党费基数。 交纳党费的比例: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预备党员从何时开始交纳党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费要否按月交纳,能否数月一次性预交或补交:中央组织部组织局于2009年4月编印的《党费工作手册》再次强调:“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 因此,党员一般应当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要求,坚持按月交纳党费。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预交或补交党费,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党员不按期交纳党费如何处理:党的基层组织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自动退党作出处理。 受到刑事处罚的党员是否交纳党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规定,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据此,对已开除党籍的,不再交纳党费;对个别没有开除党籍的,仍应按规定交纳党费。
五、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党的纪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纪律处分有:改组和解散两种。 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组织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按照党章的规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视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纪律处分有:改组和解散两种。 。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撤职和免职有何区别:撤职和免职是有原则区别的。撤职。是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的一种纪律处分。免职,则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制度,不是纪律处分。在某些情况下,有的党员犯了错误受到处分后,党的组织免去其现任职务,这是正常干部任免,不能视为纪律处分。 怎样理解和执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党内职务是指撤销党员在党内经过选举或由党组织任命而担任的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的领导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适用于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影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的领导职务,但又不构成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怎样理解和执行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是党的纪律处分中仅低于开除党籍的一种重处分。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可以视其具体表现情况,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按期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开除其党籍;又犯有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也应当开除其党籍。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要求退党的党员,可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怎样理解和执行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对那些严重触犯刑律或犯了严错误,造成很坏影响,给党的工作带来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丧失了党员条件的党员,或者犯了错误拒不改正,拒绝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已丧失了党性和党的立场,背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应开除其党籍。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5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党员受处分的时间应从何时算起:根据党章和中纪委相关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或纪委批准才能生效。因此,党员受处分的时间,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之日算起。延长留党察看时间,应从原留党察看期满的时间算起。
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给予因过失犯罪被判刑的党员留党察看处分,其察看期从何时算起:党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收监执行,由于政治上、工作上一贯表现良好,没有丧失共产党员条件而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其察看期应从刑满释放之日起算。因为在监禁期问,已经停止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无法直接进行考察了解,只有在刑满释放后,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党组织才便于直接考察。 计算党龄的时间与入党时间是否相同:计算党龄的时间,是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而入党时间,是指支部大会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处分违纪党员的批准权限是怎么规定的:党章第四十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党籍是:党籍是指党员资格,是一种身份概念。党籍处理的形式主要有:清除出党、开除党籍、退党、劝告退党、自行脱党、被迫脱党、不予登记、不予承认、除名等。
严明党的纪律依规党纪处分 哪些情形属于自行脱党,处理自行脱党应注意什么: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这一规定表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具有上述3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应算作自行脱党。 党员被判刑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六、全局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作为市人社局的领导核心,新的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局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不变,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聚合力、抓作风严纪律、抓党风保勤廉、抓民生促发展”的党建目标,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确保了人社部门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为各项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全局目前有2个总支、10个基层党支部,党员232人(含离退休老干部党员)。其中:男性党员177人、女性党员55人,在职党员中研究生24人、本科129人、大专38人、高中专学历7人。在编非党员人数为69人。 六、全局党建情况
六、全局党建情况 一、坚持高严目标引领党建 全局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高严目标引领党建 市人社局组建以来,始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人社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全面、依法、从严” 的管党治党目标要求,强化全局各级党建责任,细化明确基层党建任务,扎实开展人社党建活动,全力推动党建工作落实。陈局长4月份来局后,亲自对今年全局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召开党组会及时研究审定了《市人社局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从4个方面13项具体任务措施上,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确保了全局党建工作的“五有”,即:有目标、有任务、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 六、全局党建情况
全局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坚持夯实责任推动党建 六、全局党建情况
六、全局党建情况 三是坚持凝聚合力提升党建 全局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充分发挥全局工、青、妇和各类协会的党建工作助手作用,通过定期组织开展特色显明的机关文体活动,始终用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陶冶干部情操,用清晰明确的工作导向凝聚干部合力,用张驰有度的内部管理规范干部行为,凝聚党建工作合力,促进各项人社工作的不断发展。 六、全局党建情况
六、全局党建情况 四、坚持载体推动抓实党建 全局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新的局党组成立后,按照“强化认识明党建、夯实责任抓党建、凝聚合力促党建、载体活动推党建”的思路,以人社特色系列活动为载体,推动和提升全局党建工作水平。 六、全局党建情况
全局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六、全局党建情况
扭住四项建设不放松,全力提升党 建水平,推动人社事业不断发展 全局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扭住四项建设不放松,全力提升党 建水平,推动人社事业不断发展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党员干部整体素质。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凝聚部门党建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树立人社部门优良形象。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人社大讲堂 一是要始终把勤学习强素质,作为成长进步的动力之源。 二是要始终把勇担当干事业,作为人生追求的首要之责。 希望大家以今天讲座的题目为思考,进一步强化党管意识,凝聚党建合力,共同开创人社党建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全市人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最后我想用三句话结束今天的讲座: 一是要始终把勤学习强素质,作为成长进步的动力之源。 二是要始终把勇担当干事业,作为人生追求的首要之责。 三是要始终把严律已树形象,作为人社党员的不懈追求。 人社大讲堂
讲课结束,敬请指正! 谢谢大家! 人社大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