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9年7月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9年7月
一、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二、为什么要强调适当性管理? 三、创业板适当性管理有哪些具体要求? 四、特别说明事项
什么是适当性?—— 基本含义 适当性(suitability)是指金融机构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与零售客户财务状况、风险承受程度、投资需求、知识和经验的匹配度。适当性要求指金融机构向零售客户建议购买一个特定的金融产品时,必须做出该项投资是否对该客户适合和适当的判断要求。 适当性服务与客户资产安全保护、公平对待客户的要求一起成为通过差异化的专业服务实现投资者保护的方式和途径,与投资者的救济补偿制度一起构成了保护投资者机制。 目标:培育有风险认知能力,对市场有信心的投资者 注: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证券公司零售客户适当性问题
海外市场适当性监管要求 海外市场比较普遍的投资服务要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市场均有相关监管法规和要求,只是在豁免情形上略有差异 欧盟(mifid)规范成员国市场金融机构提供投资服务的适当性要求,覆盖面最广,包括类型: (1)交易委托的接受和传输; (2)代客执行委托; (3)个人账户买卖; (4)委托投资组合管理(委托理财); (5)投资咨询(做出个人推荐); (6)确定性承销或分销金融产品; (7)意向性分销金融产品; (8)使用交易系统。
什么是适当性?—— 基本要求 获取客户信息-了解自己的客户 客户适当性的评估: 产品信息披露与风险充分揭示 符合客户的投资目标。 客户财务上能够承担相关的投资风险。 客户具备必要的知识和经验理解交易或在投资组合管理中所含的风险。 产品信息披露与风险充分揭示
什么是适当性?—— 监管的定义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销售证券类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应当根据了解的客户情况推荐适合的产品或者服务”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的指导意见》 证券公司和代理金融机构需要了解客户真实身份、资金和来源合法 性以及风险承担能力,进而根据客户情况推荐相匹配的集合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为什么要强调适当性?—— 中小投资者比例高 客户仍以中小散户为主 根据2009年2月的调研,证券公司客户资产规模在3万元以下的占约75%,5万以下占约83%,10万元以下占约88%。 网上交易成为主要交易方式 非现场交易的客户数量占全部客户数量的比例为88.6%,其中通过互联网交易的客户数量占全部非现场交易客户数量的比例为90.6%。
为什么要强调适当性?—— 投资经验不足 约四成投资者的入市时间仅为两年左右! 大量投资者入市时间短,对市场风险认知程度可能较低 说明:2009年数据为截至6月底的期末账户数和新开账户数。 约四成投资者的入市时间仅为两年左右!
为什么要强调适当性?—— 喜好投机炒作 中小投资者交易行为与机构投资者相差较大 持股市值10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占持股账户98.8%,参与交易的账户占总数的96.7%,交易金额超过67%; 10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更偏向于持有和交易小盘、低价、绩差、高市盈率股、ST股和前期涨幅较小的股票。 超过80%的投资者持股期限低于3个月。 个人投资者月交易平均12.6次。 各类机构投资者平均资金周转率为466%,而个人投资者则高达838%,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周转率尤其高,达1002%。 注:数据来自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2007年度投资者结构与行为分析报告》
为什么要强调适当性?—— 市场规则不熟悉 《交易规则》问卷调查结果:(3个营业部113人参加抽样) 回答正确 回答错误 回答正确 回答错误 哪些证券实行T+0交易? 50 63 目前提供了几种市价委托申报方式? 31 82 买入股票或基金时申报数量的要求? 7 106 收盘价通常是以下列哪种方式产生? 22 91 哪些证券的交易有涨跌幅限制? 24 82 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的区别? 32 81 哪些交易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0 88
为什么要强调适当性?—— 非理性交易行为 发生什么? 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1月4日期间,“全聚德”股票在“奥运概念”“民族餐饮品牌”等概念的炒作下,9个交易日中8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101.95%,市盈率高达196.27倍 。 谁在参与? 据统计,个人投资者的日均买入量占总买入量的99.27%,其中每日买入量在1万股以下的投资者占总买入量的70.15%;期间,基金、券商、QFII等专业机构无一买入;其它一般机构的买入量也仅占总买入量的0.74%。截至2008年1月4日,个人投资者持有“全聚德”的股份占非限售股份的98.05%, 结果如何? 随后,“全聚德”股价逐步回落,最低股价跌至15.23元,较最高价跌幅高达80.62%。
为什么要强调适当性?—— 新股上市首日爆炒 首日暴涨 连续跌停 证券简称 首日 开盘涨幅 最高涨幅 收盘涨幅 次日 涨跌幅 第三日 第四日 新和成 109.55 123.71 86.65 -9.99 -6.16 江苏琼花 105.33 198.50 143.99 -10.02 1.87 伟星股份 145.59 184.94 139.89 -10.01 -9.87 3.56 华邦制药 118.75 138.33 100.73 -7.27 1.99 德豪润达 37.25 70.22 42.42 -9.14 -5.94 -0.14 精工科技 130.57 178.24 130.70 -9.54 6.69 华兰生物 85.51 100.00 69.63 -10.00 -2.54 大族激光 334.78 421.74 324.89 -8.40 平均 133.42 176.96 129.86 -9.90 -9.08 -0.39
为什么要强调适当性?—— 新股上市首日爆炒 自2006年6月19日“中工国际”至2008年7月共有223家中小板公司挂牌上市: 表 新股上市首日开盘涨幅分布情况 开盘:平均涨幅较高 上市首日平均开盘涨幅为145%,平均收盘涨幅为154%,平均盘中波幅为32% 2006、2007、2008年,新股上市首日平均开盘涨幅分别为90%、200%、107% 盘中:部分股票仍出现价格大幅上涨 平均盘中波幅(最高涨幅-开盘涨幅)为32%,最大波幅为444%,40只股票波幅超过50%,17只超过90%。 平均盘中最高涨幅(最高价相对开盘价)为13% ,最大192%,33只股票盘中涨幅超过20%,12只超过40% 盘后:上市后一周近七成个股下跌 上市后一周、二周和一月平均跌幅分别为4.31%、4.94%、7.11%,最大跌幅分别为40.98%、65.14%、71.08% 开盘涨幅 2006 2007 2008 总计 数量 占比% 超过400% 0.00 4 4.00 1 1.41 5 2.24 超过300% 1.92 16 3 20 9 超过200% 42 10 14 53 24 超过100% 17 33 82 27 38 126 7 超过于50% 44 85 100 75 197 88 低于50% 8 15 23 11 全部只数 52 71 223
为什么要强调适当性?—— 新股上市首日爆炒 中小投资者更倾向于在新股上市首日跟风炒作: 投资者类别 IPO时 上市首日净买入比例 上市首日交易后 稳定状态下 个人投资者 49 34 83 58 机构投资者 51 -34 17 42 持股为0 3.37 1.54 4.91 小于10万元 21.65 7.57 29.22 13.08 10~100万元 17.20 14.78 31.98 24.29 100~500万元 5.01 6.61 11.62 10.27 500~1000万元 1.10 1.72 2.82 2.59 ≥1000万元 0.92 1.76 2.68 7.47 注:数据来自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日交易行为分析报告》
为什么要强调适当性?—— 新股上市首日爆炒 亏损账户反复参与上市首日买入的次数: 次数 账户数量 账户比例 1次 108,390 86.53% 2次 12,953 10.34% 3次 2,714 2.17% 4次及以上 1,203 0.96% 总计 125,260 100%
什么是创业板适当性管理?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 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创业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什么是创业板适当性管理? 监管基本理念:保护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 对投资者要求:买者自负,风险自担,应认真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审慎考虑是否入市 对证券公司要求: (1)收集客户信息,对客户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进行评测 (2)要求客户现场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 (3)对交易经验不足两年的客户,重点做好风险提示工作,并 要求签署志愿承担风险的“特别申明” (4)营业部经办人员和负责人确认和签字 (5)持续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工作 (6)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监督和约束,认真配合监管
创业板适当性管理 —— 基本要求(1) 1.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1.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交易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的账户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股票”包括所有A股海B股,但不包括债券、基金、权证等交易品种;包括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但不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是指股票的买入或卖出;不包括可转债转股、权证行权、ETF申赎、但包括其转换后所得股票卖出。 IPO与增发中的新股认购,但不包括新股申购。 不包括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过户,但包括其所得股票卖出。
创业板适当性管理 —— 基本要求(2) 2. 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相关信息,对客户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评测 收集客户信息可以通过现场询问或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可以将评测结果告知客户,作为客户判断自身是否适合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参考。 风险评测结果显示客户可能不适宜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应当加强市场风险提示,劝导客户审慎考虑开通申请。 应当要求客户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明显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应提醒其纠正。 对不配合或拒绝提供信息的,经劝导无效,可以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
创业板适当性管理 —— 基本要求(2) 对证券公司的调研显示: 107家公司开展客户风险评估情况 评估客户类型 会员数量 占全部会员比例 1 客户风险分类指标要素构成 评估客户类型 会员数量 占全部会员比例 1 新客户 31 29% 2 所有客户 17 16% 3 新客户+其它客户 25 23% 4 新业务客户(权证、融资融券等) 14 13% 5 基金客户 11 10% 6 尚未开展 9 8% 合计 107 100% 风险分类指标要素 采用 未采用 比例 A 资产规模或贡献度 46 38 54%-46% B 风险偏好 33 51 39%-61% C 投资经验 26 58 31%-69% D 年龄 18 66 21%-79% E 学历 13 70 17%-83% F 几者均有 41 43 49%-51% 说明:其它包括高贡献度、亏损较多、持仓比重较大、老年客户等情况的客户
创业板适当性管理 —— 基本要求(3) 3. 组织客户到营业部现场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书》,并由经办人员见证签署并核对相关内容后再予签字确认。 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客户经理、证券经纪人等可以作为经办人员,指导和见证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 对于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残疾等确实不便前来营业部特殊情况,可以派经办人员上门服务,但需记录签署地点。 因出国等原因不能前来现场签署的客户,可以由持有经公正的授权书的代理人办理。 对转托管或转指定来的客户,在原公司已签署过风险揭示书的,可以出具副本无需再签。 机构投资者无需签署风险揭示书,可以直接开通创业板交易。 对不足两年交易经验的客户,如要求开通创业板交易,除签署《风险揭示书》外,应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申明”,并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创业板适当性管理 —— 基本要求(4) 4. 认真审核客户申请及相关工作,在风险揭示书签署后2个或5个交易日后,为客户开通交易。 4. 认真审核客户申请及相关工作,在风险揭示书签署后2个或5个交易日后,为客户开通交易。 对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客户,在《风险揭示书签署》2个交易日后,可以为客户开通创业板交易。 对不足两年交易经验的客户,在《风险揭示书签署》5个交易日后,可以为客户开通创业板交易。 因继承、离婚分割等情形被动成为创业板市场投资者的,在发生涉及权益处理等事项时,会员在审核客户所提交的申请及必备材料后,可在上述事项的截止日当天,提前为客户开通创业板交易。
创业板适当性管理 —— 基本要求(5) 5. 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和途径,针对客户不同需求和特点,持续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和风险提示工作。 5. 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和途径,针对客户不同需求和特点,持续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和风险提示工作。 制定创业板投资者教育工作方案,根据客户不同需求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客户开展教育讲座及培训等。 在公司网站或营业场所投资者园地等处增设创业板专栏,并将本所发布的创业板规则解读及其相关材料,及时张贴在专栏内。 根据市场变化和创业板公司特点,向投资者及时提示市场相关风险。 对公司创业板相关客户营销和管理、业务及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和熟悉创业板相关知识、规则和制度。 指定一名业务联络人负责与交易所就创业板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联系,并按交易所要求上报相关文件。
创业板适当性管理 —— 基本要求(6) 6. 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引导客户合规、理性地参与交易。 6. 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引导客户合规、理性地参与交易。 对客户在创业板市场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告知、提醒客户,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对因发生异常交易行为,并由交易所发出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的,应当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告知本所的相关监管要求和措施,规范和约束客户交易行为。 对本所要求关注的重点监控账户和重点监控股票,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交易进行监控,防范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发生。
特别说明事项 —— 两年交易经验的查询 由结算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相关数据供查询: 存量客户 新增客户 客户自行查询 各公司客户本人名下沪、深市场A股证券账户从1991年7月8日、B股证券账户从1992年2月21日至2009年6月30日,发生的首笔股票交易的日期。 结算公司在7月15日前将数据一次性集中发送给证券公司 新增客户 新增客户数据为客户本人名下沪、深市场A股证券账户从1991年7月8日、B股证券账户从1992年2月21日至至查询日期前一交易日发生的首笔股票交易的日期。 结算公司提供终端查询方式,8:30~17:00 客户自行查询 通过结算公司网站进行参考性查询,查询方式见网站上查询指南
特别说明事项 —— 创业板宣传材料 1、海报、折页 2、系列手册 3、《深交所证券教室系列丛书》第一批丛书 4、光盘 两张创业板宣传海报:《关注创业板》、《了解创业板风险》,一张折页《欢迎参与创业板市场》。 2、系列手册 创业板投资者教育宣传手册《创业板投资者入市指南》。 3、《深交所证券教室系列丛书》第一批丛书 《深交所证券教室系列丛书》第一批丛书包括《创业板投资28讲》、《基金投资20讲》、《股票投资26讲》,拟于9月初正式推出。 4、光盘 汇集所有素材、视频节目,包括创业板投资者入市指南、创业板规则、有关电视节目、专栏资料、公益广告等,制作成光盘,向全国所有证券营业部、证监局、相关媒体、普通投资者发放。
结束语 原则一小 步,理念一大步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尊重投资者自愿承担风险并获得收益 的权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尊重投资者自愿承担风险并获得收益 的权利 不限制特定准入,而强调产品和销售对于投资者的适当性 换位思考于投资者自主理性、风险自担的权衡 为未来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以及其它市场的产品和业务创新创造更为合适的市场环境和投资者基础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