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普基地复查与申报 有关问题说明 北京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肖健 2012年11月27日
北京市科普基地复查及2012年申报工作培训会
内容提要 一、科普基地复查 二、科普基地申报 三、申报科普基地类别释义 四、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五、几点要求
一、科普基地复查 (一)复查范围 2007年—2011年由市科委和市科协命名的科普基地。 (二)复查内容 《暂行办法》和《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补充条件》所列内容。 (三)复查申报及推荐 各单位登录北京科普工作网(www.bjkepu.gov.cn),进入“科普基地申报”在线填写《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书》,经审核后,在线打印一份纸质《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主管单位公章(无主管单位可以不盖)和推荐单位公章后,于12月17日前报市科委。 1.中央在京及军队所属单位在线填写申报书后,直接上报市科委,由市科委直接审核。 2.市委办局、人民团体所属单位在线填写申报书后,由所在委办局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3.其他单位按属地管理,在线填写申报书后,由所在地科委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至少应有一个结论语“情况属实,予以推荐。”
二、科普基地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北京市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任何组织均可申报市科普基地。 (二)申报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书》; 2.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单位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单位科普业务人员的资质、学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科普工作管理制度、科普工作本年度和下一年计划以及近年科普工作总结、2000字特色事迹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时长5分钟的科普视频光盘; 7.单位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始档案的复印件。 (三)申报及推荐 同复查
三、申报科普基地类别释义 (一)科普教育基地 (二)科普培训基地 (三)教育基地与培训基地的区别 为社会组织或公众个人提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活动的机构。 (二)科普培训基地 专门针对北京地区科普管理人员、科普业务人员、科普志愿人员开展科普培训的机构。 (三)教育基地与培训基地的区别 1.服务对象不同。教育基地服务对象公众,教育基地服务对象是科普工作者。 2.服务目的不同。教育基地以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科普培训基地以提高科普工作者如何组织公众开展科普活动为目的。
四、申报书填报注意事项 (一)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书按类别分别填报 (二)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书封面有关问题 1.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公章使用的名称 2.所在区县:填写基地实体所在地 3.申报时间:以填报时间为准 4.推荐单位:中央在京(包括军队),填市科委 市委办局、人民团体所属单位,填上级主管部门 其他单位,填所在区县科委 5.(增加)单位级别:中央(包括军队)、市属、区县属 注:无主管单位,依据注册级别确定。 如,在市级工商局或民政局或编办注册的机构,填报市级 在区县级工商局或民政局或编办注册的机构,填报区县级
(三)单位基本信息P6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使用的名称 基地名称:通常对外使用的名称 如:索尼探梦 单位名称:北京索明科普乐园有限公司 基地名称:索尼探梦 如:国家电力展示中心 单位名称:中电国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 基地名称:国家电力展示中心 如:北京海洋馆 单位名称:北京利达海洋生物馆有限公司 基地名称:北京海洋馆 如:《天文爱好者》编辑部 单位名称:北京天文馆 基地名称: 《天文爱好者》编辑部
(四)科普教育基地信息P7 (1)科普教育基地按开展科普的主要形式归纳为以下类型: (2)科普教育基地条件P31=P32 展教型 公共场所(博物馆、科技馆、动植物园、青少年科技馆等) 体验型 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等,开放时间不少于30天 宣讲(教学)型 图书馆、医院、商店、行业性培训机构等开办科普讲堂、开设周末科普讲堂、举办行业科普培训 (2)科普教育基地条件P31=P32 1.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议事日程,有专门从事科普活动的部门,有明确的科普工作目标和任务,有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年度科普工作总结,特色突出; 2.具备一定规模的专门用于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固定场所; 3.拥有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有针对不同人群、主题鲜明的科普活动方案; 4.对外开放开展科普活动时有不少于2人的科普专门人员; 5.有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 6.科技馆、博物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50天;其他具备向公众开放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实验室、观测台(站)、高新技术企业等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30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及活动内容; 7.应积极结合自身展教资源优势为社会提供科普服务。注重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合作开展社会化科普活动;注重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积极吸纳和利用社会各方面的优秀科普资源,自主开发或与相关机构共同开发具有特色的科普展教资源;主动参与科技周、科普日等国家和北京市重点科普活动; 8.应有计划地开展本单位专兼职科普队伍的培训,逐步提升自身开展科普活动的能力。应积极发展社会科普志愿者队伍,为公众提供服务。
组织机构代码:填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9位(如:北京市代码管理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68920006-0) 上级主管单位:有上级主管的均须填报;无上级主管单位的不填报。 基地类别:按拟申报类别填报 单位性质:按实际情况填报 科普教育基地类型:按实际情况填报;拟申报非科普教育基地不填报 科普工作分管领导:指单位领导层的主管领导。如,馆长、主任、总经理 科普部门负责人:指单位中层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如,部长、科长、部门经理 联络员:指与市科委、市科协、区县科委经常联络的人员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重点介绍基地科技传播主要内容、特点、特色科普活动 申报理由:重点阐述本单位满足申报条件具体内容 科普制度:最好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填报,并上传附件 本单位科普队伍建设:按实际情况填报(填报近三年来的情况) 科普投入:按实际情况填报(填报2012年的情况) 其他投入主要指社会捐助用于场馆建设或开展科普活动的投入
(3)科普教育基地的基本信息的填报P9-P12 科普设施: 科普剧场,专门用于演出的场地; 开放实验室,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填报 主要科普设施,主要阐述展陈包含的互动展品、标本、模型等的数量;科普活动室的科学实验仪器设备、教学设备等;户外科普展项情况;科普导视系统的建设情况,包括科普标识、科普讲解词、科普广播词及广播系统、科普语音或科普视屏导览器。 展陈情况:国家、市级大型科普活动:近三年科普影视放映情况:常年固定科普活动:近三年自办主题活动:近三年开发的科技教育资源(资源包、教具、教材):门票情况等按实际情况填报。 科普人员情况:重点填报开展社教活动的科普工作者 申报单位意见:至少要填写“本单位符合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条件,同意申报北京市科普教育基地” 主管单位意见:至少要有一个结论语“情况属实,予以推荐。” 区县科委意见:至少要有一个结论语“情况属实,予以推荐。”
(五)科普培训基地信息 (1)科普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P33 1.经政府教育部门批准的教育或培训机构; 2.具有5名以上开展科普工作者培训的教师; 3.从事过科普工作者培训,并取得一定成效; 4.有针对科普工作者培训的教学大纲、教材及课程计划; 5.将科普工作者培训纳入本单位教学与培训日程,有专门从事科普工作者培训的部门,有年度科普工作者培训总结与科普工作者培训计划,并积极承担市及区县科普工作者培训工作; 6.应具有持续开发基于自身优势的科普工作者培训教材和课程资源,积极提出科普工作者培训计划,并优先为已命名的市科普基地提供科普工作者培训服务; 7.应积极安排科普培训教师的业务进修和科普考察活动,逐步提高科普培训教师的业务水平。
(2)科普培训基地基本信息填报P17 培训对象: 已出版的科普培训教材:针对科普工作者的培训教材 管理人员 科普管理工作者 专业人员 专兼职科普工作者 志愿者 科普工作志愿者 其他人员 已出版的科普培训教材:针对科普工作者的培训教材 已开展过的培训情况:针对科普工作者的培训,如:科普工作的组织与设计的理论与实际操作的系统性培训与实战训练;针对某项特定科普活动的设计与组织的培训等 科普设施:科普培训教学多媒体设备、实验仪器等 科普教师情况:从事科普培训的教师 申报单位意见:至少要填写“本单位符合科普培训基地申报条件,同意申报北京市科普培训基地” 主管单位意见:至少要有一个结论语“情况属实,予以推荐。” 区县科委意见:至少要有一个结论语“情况属实,予以推荐。”
(六)科普传媒基地信息 (1)科普传媒基地的条件P32 1.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 2.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职能的部门,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业务人员; 3.有固定的栏目或版面从事科普宣传; 4.将科普传媒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有科普工作制度,有年度科普教育或科普出版计划和总结,科普传媒工作应不少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30%; 5.大众传媒是公众获取知识、信息的主渠道,肩负着科学传播的重要任务。应以提升公众科学素质为己任,不仅要积极配合各项重大国际、国内科普活动,更要将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以及宣传科技创新、弘扬创新精神渗透在日常的新闻报道之中,每年应有切合社会热点、体现科技内涵的重大选题策划。并能主动宣传市科普基地组织开展的各类科普活动及能优先为市科普基地的创作出版提供便捷服务; 6.应逐步提高科普编辑人员的科学素质与业务能力。各科普传媒基地应有年度业务培训交流计划,并积极主动参与由科普基地命名单位主办的各类科普培训。
(2)科普传媒基地基本信息填报P22=P24 电台、电视台科普节目设置:依据实际情况填报固定栏目或节目。 收视率按栏目填报近期数据 近三年专题影视片(节目)播出情况:非固定的栏目或节目,依据实际情况填报 出版社、期刊、报纸(年)发行科普展品:出版社、杂志社、报社填报。请注意:分别按出版科普作品的种、册(盒)填报;期刊与报纸的发行请按种、份(本)填报 网站:科普网站科普基地填报,非网站科普传媒基地设有网站的单位也应填报。科普栏目数量已改为科普栏目名称。 专题科普栏目情况:科普期刊和科普报纸填报 科技记者、编辑人员情况:按实际情况填报 申报单位意见:至少要填写“本单位符合科普传媒基地申报条件,同意申报北京市科普传媒基地” 主管单位意见:至少要有一个结论语“情况属实,予以推荐。” 区县科委意见:至少要有一个结论语“情况属实,予以推荐。”
(七)研发基地基本信息 (1)科普研发基地的条件P33 1.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方向和年度研究开发计划,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研发条件; 2.研究开发人员总数8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应不低于60%; 3.每年投入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经费应达到50万元以上,并有相应的研发产品投入使用; 4.应积极引进新技术,探索科普产品的新载体、新形式,特别要探索以某一具体科学概念为主题并开发研制成套科普互动展品,应优先满足市科普教育基地研发展教资源的需求; 5.应积极为科普产品研发人员提供开阔视野和学习交流的机会,制定科普产品研发人员的技术培训计划,并主动参与由科普基地命名单位主办的各类科普培训。
(2)科普研发基地基本信息填报P26-P29 科普产品研发情况:按实际情况填报 科普设施:按实际情况填报 科普研发人员情况:重点填报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单位意见:至少要填写“本单位符合科普研发基地申报条件,同意申报北京市科普研发基地” 主管单位意见:至少要有一个结论语“情况属实,予以推荐。” 区县科委意见:至少要有一个结论语“情况属实,予以推荐。”
五、几点要求 (一)认真填写申报书 相关信息的准确填报,能为政府部门全面了解基地状况、实施有针对性地管理与服务、制定相关政策性措施提供基础支撑。 (二)填写中有问题请及时与市科委联系人沟通 (三)在线填报,待审核后,在线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公章后,再报送北京市科委。 填写秘籍:申报系统12月正式上线,请各单位按北京市科委网科普基地复查及申报通知中附件所提供的四类科普基地申报书的word文档先行填写,待申报系统开通后,再将有关内容粘贴进去,以节省申报时间。 (四)报送时间 2012年12月17日前 (五)报送地点、邮编 北京市科委院内西楼202室(西直门南大街16号)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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