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操作内容与医改 有关的统计内容 黑龙江省卫生厅信息中心 李金梅
二、主要内容: (一)网络直报相关操作方法介绍 1、卫生局数据管理员需要掌握的内容 2、医疗机构数据填报员需要掌握的内容 (二)医改进度监测相关内容介绍 (三)年报工作布置
一卫生局数据管理员 登陆
数据查询主要分为年报、季报、月报、实时报和机构信息五个部分,年报、季报、月报、实时报每个报表任务中大部分都有以下几个报表: B1医疗机构报送状态:列出每家机构的报送状 态,已报、未报。 B2各地区报送情况:通过此表可以查看卫各个地区的报送率。 B3一览表:将任务中所有字段罗列出来。 B4未通过审核:将没有通过审核的数据列出。 B5误填机构:将不在填报范围内但是上报了数据的机构列出。 B6特例数据:将通过填写审核说明的特例数据查询出来。 B7医疗机构运营情况一览表
(一)、数据查询
1、月报数据查询
B1 各地区报送情况 哈尔滨
B2医疗机构报送状态
导出功能:系统支持将报表导为EXCEL文件。 点击“确定”
点击下载地址链接,即可将导出的文 件保存到本地。
B3卫统1-9表一览表
B7医疗机构运营情况一览表
***2、年报数据查询
钻取功能:点击报表中的单元格,如果显示有链接,表示可以钻取;点击即可进行钻取操作。 常见的情况:数据分析中的“分地区”类的报表,产生报表数据后,可以再向下钻取,显示下一级次的详细数据。
如 “区”已是行政区划的最下一级了,再点击钻取时,将提示:
(二)、用户管理 重点在用户管理信息的维护 卫生局数据管理员登录服务器后,可以维护基层填报单位的各项基本信息,也可以修改登录密码。点击功能菜单“i@Report管理――用户管理”,维护界面如下图所示。
2、用户管理信息的维护 数据管理员登录服务器后,可以维护基层填报单位的各项基本信息,也可以修改登录密码。点击功能菜单“i@Report管理――用户管理”,维护界面如下图所示。
B区域显示出此 单位的详细信息 A区域显示的 是当前单位 所属的下级 单位 C区域显示出此单位的操作用户 D区域显示出此用户的基本信息、角色、权限等。
(1)、新增机构 首先在组织机构列表框上选择月份 。新增的机构将从所选择的月份开始生效,例如在2010年9月份增加一个单位,则该单位生效时间为2010年9月1日。 然后点击需要增加子机构的单位,若需要在市辖区卫生局下增加一个子机构,则先点击市辖区卫生局。
*****新增机构时注意事项******* 新增加机构时只能选两个状态: 【开业】、【筹建】。【开业】机构是启用状态,【停业】、【撤销】、【筹建】机构是未启用状态系统。 停业机构不允许修改机构变动情况以外的其他属性。 各任务各报表期需填报的机构以对应报表期的机构列表为准。如2010年10月月报应上报机构以2010年10月的机构列表为准,2010年第一季度的季报应上报机构以2010年3月份机构列表为准,2010年年报应上报机构以2010年12月份列表为准,实时报应上报机构以系统当前月份机构列表为准。
(2)修改机构 首先选择需修改的月份,然后选择需修改的机构,右侧出现该机构信息中直接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进行保存即可。
若在历史月份修改机构,需设置机构的有效期,如下图:
(3)删除机构 只有系统管理员能删除机构,数据管理员只能增加或编辑机构,不能删除机构,如删除系统会提示“只有系统管理员才有权限删除机构”
(4)机构信息必填项的讲解 进入用户管理后,在右侧B区域填写所添加机构的基本信息,有红色“*”号标注的是必填项。
二、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填报员进入到《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主界面:
系统登陆时容易 出现的错误
出现登陆时登陆不进去要及时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联系。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会登陆直报网将密码进行初始化。
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填报员 登陆
1、清楚自己所需填报哪些报表
2、数据报批
2、查看数据:在上图中点击某一报表,界面右侧将显示此报表已填报的报表期。
3、数据状态 分别表示审核状态、锁定状态上报状态。
4、数据的解锁与锁定 状态中, 表示数据还未被锁定,用户可更改服务器上的数据; 表示当前用户数据已被锁定,此单位不能再向服务器上报数据,也不能更改服务器上的数据。上报期间发现数据有报错现象需要修改,此时提示要进行解锁,如何解锁与锁定数据呢 ?
如果数据被锁定状态下,如果试图修改报表数据,系统将提示如下:
如果数据被锁定状态下,如果试图修改报表数据,数据填报员与卫生局数据管理员联系。由卫生局数据管理员登陆直报系统对其进行解锁。 卫生局用户名 登陆直报系统
5、如何填报报表
6、下载插件 在线填报是在报表插件中进行数据填报的。
在线填报时安装插件时常 出现的错误
解决方法一:
解决方法二: 用户也可手工修改IE属性,修改方法如下:在IE浏览器中,选择IE的菜单: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ActiveX控件和插件,将“下载已签名的ActiveX控件”和“运行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为“启用”。
举例1 月报 一基本信息
2、调查内容
提示没有通过审核表示填报的数据没有通过逻辑性审核,需要进行修改。 上报时提示没通过审核 提示没有通过审核表示填报的数据没有通过逻辑性审核,需要进行修改。
7、特例上报 基层户填报数据时,审核未通过,不能上报;当有特例情况时,可先将数据保存然后联系上级行政单位,再由上级行政单位联系市级卫生局,由市级卫生局填写审核详细说明表后上报数据即可。
举例说明:如图所示,代码为410000160516的河南协和医院由于审核未通过暂时处于无法上报的状态:
点击上图菜单“审核”,页面下方将出现审核出错的信息提示
双击其中一条错误信息,系统将出现一个审核详细信息的对话框
然后点击上图菜单中的“上报”按钮,该单位的数据即可成功上报。
8、辅助功能 公告栏旨在方便系统管理员进行信息发布 ,主要提供了浏览、发布等基本的功能。
三、认真做好第2、3期医改监测工作 为做好2011年医改监测工作,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2个文件:《关于做好2011年度医改进展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发〔2011〕84号)、《关于加强医改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发[2011]141号)。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第2、3期监测工作,按时报送数据,严把数据质量关。
1、监测方案适当调整。 2011年监测方案调整较大: 一是实行3级监测,在原有县区级监测表的基础上,增加地市级、省级监测表; 二是修订监测内容,县区级监测表重点增加基层综合改革指标,地市级监测表侧重监测各地市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省级监测表侧重监测各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情况; 三是将年度监测周期调整为2011年3月1日-2012年1月底; 四是将季度监测调整为3期监测,2011年7月已完成第1期监测(数据截至6月底),12月即将开展第2期监测(数据截至11月底)、2012年2月开展2011年第3期监测(数据截至1月底)。
11月份,根据省厅及有关司局意见,适当调整监测内容,即:将16个重大专项指标从县区级监测表调整到地市级监测表,省级监测表增加9个指标,修订相关指标解释。
图-1
2、认真报送监测数据。 各监测单位要在12月(或明年2月)1-10日完成监测数据录入、审核及上报任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11-15日完成数据审核 16-18日完成反馈确认及订正。 19上传本省数据。 各地不得拖延数据上报时间,以免影响全国数据汇总,影响整个医改监测工作。 20日起进入全国数据汇总、分析及报告撰写阶段。第2期监测结果将作为明年初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参阅材料,第3期监测结果将为明年3月初召开的全国“两会”提供相关数据。
3、与医改监测相关的统计指标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2)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含中医专科医院)、民族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不包括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
2.1 )县级医院:包括县及县级市医院、中医医院、民族医院(不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及专科医院)。 2.2 )公立医院:包括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的医院。不包括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 2.3 )民营医院:指除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以外的医院,包括私营、联营、股份合作(有限)、台港澳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等医院。不包括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 3.1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卫生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等行政机关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 4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部门主管的计划生育机构。不包括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医院、血防医院、精神病医院、卫生监督监测(监测、检验)机构。
四、关于报送2011年年报的通知 2011年年报 (一)因春节休假,推迟省级数据抓取时间,上传内容不变。 1.省级抓取数据时间: (1)2012年1月18日:卫统1-1表至1-3表、卫统1-5至卫统1-8表数据库; (2)2012年2月10日:卫统1-4表; (3)2012年2月20日:卫统4表(全部三级医院和上报数据的二级医院); 2.数据上传内容:卫生机构年报表中的卫统1-1表至卫统1-8表、卫统4表(2、3级医院1-4季度个案数据库) **医疗卫生机构不填报12月份月报**
(二)提前维护“机构信息”(医疗卫生机构名录库)。 “机构信息”代码是填报月报和年报以及开展统计分析的基础。在医疗卫生机构填报年报数据前,各地市、县区卫生局要更新维护辖区内“机构信息”代码。
(三)保证数据质量。 1.县区、地市级卫生局要及时审核本辖区基层单位上报的数据,错误数据退回基层单位修改。
三、直报系统升级 (一)于11月25日前进行“医改监测”功能升级。升级内容:修订医改监测调查表,从严审核条件;角色权限细化,增加医改监测管理用户。 (二)拟于12月20日前进行“年报”功能升级。升级内容:增加人力表人数与年报表人数对比功能;一览表增加机构类别分类参数;增加批量审核错误、误填机构和特例上报机构定位功能;增加机构属性批量修改功能;按照新的统计分类调整产出表,与《统计年鉴》的分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