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遵守党规党纪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严格遵守党规党纪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 丁红星 2015年4月
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 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 一是在总体要求上,党中央突出强调了一个“严”字,明确提出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在战略部署上,党中央突出强调了“常”、“长”二字,明确提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一方面,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下大力气来抓。 另一方面,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坚持不懈地抓。
三是在作风建设上,党中央突出强调一个“转”字,明确提出要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四是在惩治腐败上,党中央突出强调了一个“力”字,明确要求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办案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201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
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必须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五是在预防腐败上,党中央突出强调了一个“制”字,明确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六是在工作举措上,突出强调了一个“实”字,明确提出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七是在组织领导上,党中央突出强调了一个“责”字。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 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八是在反腐败体制机制上,党中央突出强调了一个“改”字,明确提出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反腐败深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九是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上,党中央突出强调了“硬”、“先”二字,明确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
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必须让纪律 立起来、严起来 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必须让纪律 立起来、严起来 (一)党的纪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本规则。 管党治党靠什么? 要靠党的纪律。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加强纪律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 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
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 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 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二)严明党的纪律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 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保持党的 团结统一。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从严峻性看:近年来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不断发生,一些腐败分子涉案金额之巨大、情节之恶劣,令人震惊、令人发指。特别是在反腐败斗争高压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 从复杂性看: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形成了“共腐关系圈”,更严重的是,有些人搞官商勾结、上下勾结,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 从胶着状态看:腐败活动减少了但没有绝迹,反腐败机制体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
(三)党的纪律涉及管党治党的方方面面。 第一,关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是讲“忠诚”。 具体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具体到各级党组织:就是三个“决不允许” 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具体到各级党组织
具体到党员个人,就是五个”不允许“ 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 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第二,关于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原则和要求,是处理党组织与党组织、党组织与党员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是党的纪律中最基本的内容。
组织纪律的核心要求是讲“服从”,具体就是要严格遵守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制度。 违反任何一个方面,都是违反党的组织纪律。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
“四个服从”就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四个服从”最核心的是全党服从中央。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填写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搞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的建设理论发展和党内民主生活历史经验积累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的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
第三,关于廉政纪律。廉政纪律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
廉政纪律核心要求是讲“廉洁” 具体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遵守廉政纪律重点就是要做到《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
(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党的纪律和规矩 (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党的纪律和规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一是要有规有纪。 二是要知规知纪。 三是要遵规守纪。 四是要严格执纪。
三、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 内涵 (一)什么是党内法规? 三、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 内涵 (一)什么是党内法规? 党内法规,是指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指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
(二)什么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由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7类法规共同构成。
党章——是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准则——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 条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 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是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党内法规制度概括起来主要规范: 1、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方面;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5、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6、党的民主集中制方面。
(三)党内法规制度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的纪律要求有哪些?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7类,都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了相关纪律要求。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
《党章》第6章第34条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员领 导干部必须具备六项基本条件。 一是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三是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 四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 五是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六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
《党章》第1章第3条规定了普通党员的8项义务: (一)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廉政准则》基本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的各个方面,既有正面的原则性要求,又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既有行为规范,又有明确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条例第一编“总则”规定了指导思想、原则、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等内容,其中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五类: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对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两类: 改组和解散
条例第二编“分则”规定了违纪行为的十种类型: 1、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3、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4、贪污贿赂行为; 5、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6、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7、失职、渎职行为; 8、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9、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10、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的第一部监督法规,共5章47条。
第1章“总则”包括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重点对象、重点内容等内容,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第2章“监督职责”规定了党委、党委委员、纪委、纪委委员、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职责或责任、权利,为6种主体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明确依据。
第3章“监督制度”明确规定了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10项制度: 一是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二是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三是述职述廉制度 四是民主生活会制度 五是信访处理制度 六是巡视制度 七是谈话和诫勉制度 八是舆论监督制度 九是询问和质询制度 十是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