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 報告單位:教育局學輔校安科
前言 學生健康檢查目的,一方面提供教育主管單位作為推動學校衛生施政之參考;一方面亦提供學校實施學生健康管理的基礎;另一層教育目的,仍希望藉由健康檢查過程,讓家長、教師、校護三位一體共同關注與維護學生的健康,並培養學生重視自己身心的健康管理,學習正確的健康態度與行為,養成健康的習慣,實踐健康的生活,建立自我健康管理責任。 是一種全面性健康篩檢,執行篩檢的主要目的在於找出早期的次臨床徵兆,以發現潛伏的疾病或傷害,篩檢陽性個案必須再經由進一步的診斷以確定患病與否。
學校應配合事項—學檢前 (1) 成立學檢工作小組:擬定校內學生健檢計畫與召開行前工作協調會,相關紀錄留檔備查。 舉辦校內學檢說明會:利用相關集會或課程舉辦說明會,對受檢學生說明應注意事項。如告知胸廓、心電圖及泌尿生殖系統檢查應掀衣脫褲之目的,使學生作好心理準備。
學校應配合事項—學檢前 (2) 提供心電圖檢查預估人數: 1. 9月份前受檢學校,於檢查前3日提供人數。 2.10月份後受檢學校,於檢查前1週提供人數。 記錄及標籤識別:實施心電圖檢查者,應於健康檢查紀錄卡特殊疾病紀錄欄記載疾病史,並輔以標籤識別。 名冊重複確認:整理心電圖受檢名冊配合標籤識別,達重複確認之目的。 協調校護、女性導師或志工媽媽陪同女學生受測。 提醒學生於理學檢查前清潔耳道,避免因耳道未清潔以致檢查時盯聹栓塞人數多。
學校應配合事項—學檢前 (3) 事前布置進出路線流暢、通風良好之場所,安排適宜之各檢查站距離並輔以足夠燈光。 事先排定班級受檢順序,受檢班級第一名學生於受檢結束後,通知下一班準備受檢,避免發生篩檢順序中斷情形。 安排若干名工作人員協助檢查作業,並嚴謹維持現場秩序,稽核訪視時仍見部分任課教師未到場陪同受檢之情況。 篩檢作業進行中,如遇下課時間,應維持檢查場所附近之秩序,禁止非受檢學生進入。
學校健檢工作小組分工參考 (參考自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手冊) 學校健檢工作小組分工參考 (參考自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手冊) 校長 小組召集人 負責監督、考核 訓導處 (學務處) 督導、 協助策劃 衛生組 召開校內工作協調會 檢查前後會場的環境整理 檢查當日會場秩序管理及人員的協調與聯繫 健康中心 健康檢查資料的準備 事前與承辦醫院聯繫 檢查前完成家長通知與說明,取得家長同意書 維持檢查當日流程之通暢 健康檢查結果暨矯治追蹤統計 實施特殊疾病個案管理
學校健檢工作小組分工參考(續) 教 務 處 協助健康檢查當日之課務調整 輔 導 室 協助健康檢查前後之心理健康輔導 家 長 會 提供人力及物力支援 總 務 處 協助場地安排 協助場地佈置 協助代訂工作人員午餐及茶水 臨時交辦事宜 會 計 室 健康檢查工作相關經費之核銷 導師或 任課教師 學生健康檢查記錄卡填寫及解釋檢查的意義、目的 檢查時維持班級秩序 結果追蹤並矯治結果通知單回收
學校應配合事項—學檢時 (1) 指定專人負責檢核(觀察員),確認得標廠商確實依據採購合約內容,組成健康檢查團隊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工作。 受檢學校應負責學檢現場驗收工作,如發現不符契約規定之項目時,立即向承包醫院領隊反應,要求對方改善,若無法立即改善,應經雙方確認後,紀錄存證,並陳報教育局備查。 檢查執行中請尊重醫護人員並避免直接衝突,相關問題先與領隊人員反映並由院方做內部溝通與調整。
學校應配合事項—學檢時 (2) 設置七年級血壓測量之等候區,當學生測量值高於130/80mmHg時,應請學生休息10分鐘後再測量。 僅護理人員得使用水銀血壓計測量血壓,電子血壓計經訓練之人員得操作。 重視內(兒)科檢查站之隱密性及增備一張可平躺之桌子,並安排1名人員陪同學生受檢,以利平躺受檢、安定學生情緒與避免不必要爭議。 請指導學生穿著運動服裝(攜帶拖鞋),並教導學生提醒醫師是否有更換手套。 天冷抽血時校方可備熱毛巾供學生暖手,使血管更明顯。
學校應配合事項—學檢後 (1) 實施品質成果檢核表注意事項: 檢核項目1─學檢團隊成員配戴證件及支援核備資料。(請詳細核對檢查人員名冊,並將核對後名單附於檢核表後,一併提交承辦學校作為驗收文件。) 檢核項目6、7─各項初檢、投藥、複檢期限及電子檔與書面報告發放期限:留意報告發放期限並檢視信箱有無擋信機制而漏收報告。 各項目之扣分應確實填寫扣分依據,並應避免於備註欄註記卻無扣分情形(審計室糾正)。
其他注意事項(1)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院方於學檢行程結束後不得私下存有學生健檢資料,請各校護理人員務必妥善且謹慎保存學生健檢資料(避免交接時資料不全或疏於交接)。 教育局籌組「稽核委員訪視小組」於理學檢查及抽血行程中,每一健檢分區抽選6所學校(含往年已訪視學校)進行訪視,受訪學校將於訪視日前1日另行通知,未來擬評估取消事前通知機制。
其他注意事項(2)-學檢行程 為利學檢行程運作順暢,經公告確認之學生健檢行程,原則上不接受學校臨時更動行程之要求。 學校如發生無法預測之不可抗力因素,致需更動原確認之健檢行程時,請於原訂健檢行程前2週函文教育局同意。 經同意變更行程之學校,本局再請醫院另排定健檢時間。更動後之健檢行程,原則上將待該區原表定行程完成後進行。
其他注意事項(3)-檢體收取 請引導醫院冷藏車開至距離健康中心近些地方停放,避免收檢運送時間過長。 校內尿液請及早收齊,以利廠商於約定時間收取。 未使用冷藏車收取之廠商,請檢核收取之冰桶內溫度是否為5~8度C(桶內應備溫度監視片或高低溫度計)。
其他注意事項(4)-轉介、複檢 學檢定位為初步篩檢性質,初檢異常者仍請轉介,以免遺漏真正需要轉介學生。 已定期追蹤相關疾病狀況者,彈性放寬已複檢之認定,避免擾民。
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