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壽 增信安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OIU) 商品文號: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日104中信壽商發一字第089號函申報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0日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8850號函核准 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台壽字第1052000123號函申報 主要給付項目: 1. 增值回饋分享金 2. 身故保險金 3. 完全殘廢保險金 4. 祝壽保險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為外幣保險單,台灣人壽所收付之款項均以美元計價。) 行銷管理部 Control No.: 1512-1712-MK0307
Agenda 商品推出之市場因素 商品特色 給付項目 範例說明 投保規則 注意事項
OIU簡介 商品推出之市場因素-OIU簡介 國際保險業務(OIU,Offshore Insurance Unit) 係指政府提供租稅優惠與法令鬆綁等誘因, 開放保險業主以創新保險商品, 吸引外國法人或自然人來台購買外幣保險商品。
商品推出之市場因素-OIU主要鎖定客群 OIU主要鎖定客群 香港向大陸訪客銷售新保單之趨勢分析 中國高淨值人群境外主要投資動機整理
商品推出之市場因素-OIU主要鎖定客群 香港向大陸訪客發出新契約之趨勢分析 參考資料來源:香港保險業監理處 2005年至2015上半年長期保險業務季度發表臨時統計數字報表 依據2015年8月14日香港保險業監理處公布的《保險業監理處2014年年報》資料指出,統計2014年向大陸訪客發出新契約近16萬份,合計新契約保費收入達243.56億港元。 (佔2014年香港新契約總額的21.4%) 其中,左圖數據顯示,發出的新契約商品類型以「人壽及年金」佔最大宗。(2014年佔91.13%) 香港向大陸訪客發出新契約之保單件數統計 註:2005年自4月1日起開始計算;2015年累積計算至6月30日。
商品推出之市場因素-OIU主要鎖定客群 香港向大陸訪客發出新契約之趨勢分析 又進一步聚焦在「人壽及年金」商品類型做探討。 參考資料來源:香港保險業監理處 2005年至2015上半年長期保險業務季度發表臨時統計數字報表 又進一步聚焦在「人壽及年金」商品類型做探討。 依左圖數據指出,大陸訪客大多選擇分期繳費方式。 (2014年「人壽及年金」商品類型之新契約分期繳件數約佔該商品類型總數的98.63%) 香港向大陸訪客發出新契約之保單件數統計-「人壽及年金」商品類型註:2005年自4月1日起開始計算。
商品推出之市場因素-OIU主要鎖定客群 中國高淨值人群境外主要投資動機整理 「高淨值人士」定義為可投資資產超過1千萬人民幣的個人;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招商銀行與貝恩管理諮詢公司聯合發布《2015中國私人財富報告》 「高淨值人士」定義為可投資資產超過1千萬人民幣的個人; 「超高淨值人士」定義為可投資資產超過1億人民幣的個人。 依據《2015中國私人財富報告》對於高淨值人群的調查,結果顯示2015年擁有境外投資的高淨值人群佔比上升至37%,談及未來投資規劃,擁有境外投資的高淨值人士中超過半數表示將會考慮增加境外投資;而2015年擁有境外投資的超高淨值人士佔比上升至57%,擁有境外投資的超高淨值人群具有相對較大的資產規模,對於境外投資更具熱情且看好未來增勢。
商品特色 美元收付,終身壽險保障,豐富資產配置兼具保障強化 美元為主流貨幣,購買美元保單掌握市場趨勢,豐富保險資產; 提供終身(至保險年齡105歲)壽險保障,以及當年度保險金額每年15%單利增額,強化保障防護傘。 不同繳費年期選擇,滿足資金規劃很靈活 繳費年期提供躉繳、2年繳及6年繳,依據個人資金規劃,彈性選擇沒壓力。 有機會享有增值回饋分享金,累積收益小幸福 按各保單週年日當月之宣告利率依據年複利方式,累積至要保人請求時給付,或至被保險人身故、完全殘廢或本契約終止時一併給付。
給付項目-1/2 身故保險金、完全殘廢保險金 保險費採躉繳繳費者,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程度 之一者,台灣人壽按下列三款取其最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完全殘廢保險金: 一、身故日或完全殘廢診斷確定日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身故日或完全殘廢診斷確定日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 三、身故日或完全殘廢診斷確定日之保險費總和的1.06倍。 保險費採分期繳費者: 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繳費期間內身故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台灣人壽 按下列兩款取其最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完全殘廢保險金: 一、身故日或完全殘廢診斷確定日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 二、身故日或完全殘廢診斷確定日之保險費總和的1.06倍。 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繳費期間屆滿後身故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台灣人壽 按下列三款取其最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完全殘廢保險金: ◎ 被保險人同時有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二種以上完全殘廢程度時,台灣人壽僅給付一次完全殘廢 保險金。 ◎ 台灣人壽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完全殘廢保險金後,保險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給付項目-2/2 祝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齡到達一百零六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台灣人壽按保險年齡到達一百零五歲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 ◎ 給付祝壽保險金後,保險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增值回饋分享金 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之每一保單年度屆滿後,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並按各保單週年日當月之宣告利率依據年複利方式,累積至要保人請求時給付,或至被保險人身故、完全殘廢或本保險契約終止時,由台灣人壽主動一併給付。 增值回饋分享金計算方式:係指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依保險契約每一保單週年日,按前一保單年度始日當月之宣告利率減去保險契約預定利率(躉繳及2年期繳費者為百分之二;6年期繳費者為百分之二點七五)之差值,乘以前一保單年度末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所得之值。 ◎ 宣告利率若低於保險契約之預定利率,則該保單年度無增值回饋分享金。 註1.「當年度保險金額」:係指基本保險金額乘以保單條款附表二所列之當年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之值。 註2.「保險費總和」: (一)保險費採躉繳繳費者,係指躉繳保險費。 (二)保險費採分期繳費者,係指依下列方式計算所得之金額。 1.未辦理減少基本保險金額或減額繳清保險時,係指本險表定年繳保險費乘以已經過之保單年度數,但最長不超過約 定之繳費年期,若未滿一年,以一年計算。 2.辦理減少基本保險金額或減額繳清保險時,係指減少基本保險金額或減額繳清後之基本保險金額所對應的本險表定 年繳保險費乘以已經過之保單年度數,但最長不超過約定之繳費年期,若未滿一年,以一年計算。
範例說明-躉繳 (單位:美元) 40歲曾先生投保「台灣人壽增信安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OIU)」,基本保險金額10萬美元,表定躉繳保費333,040美元,享有0.3%高保額折扣後,實繳保費332,041美元,保險期間享有壽險保障。 註1:上表與「增值回饋分享金」之相關數值為假設每年宣告利率3.83%之情形下計算,實際宣告利率依台灣人壽公告為主,增值回饋分 享金為假設值,實際數值會因宣告利率不同而更高或更低,上表數值僅供參考。 註2: 「宣告利率」:係指台灣人壽於每月一日宣告用以計算增值回饋分享金之利率。該利率係參考台灣人壽此類商品可運用資金之投資組合收 益,扣除相關費用,並參考市場利率而訂定。本保險契約宣告利率將於台灣人壽網站公告之。 註3:宣告利率並非固定利率,會隨台灣人壽宣告而有所變動,宣告利率之下限亦可能因市場利率偏低,而導致無最低利率保證,惟與市場利率無絕對 關係。 ※本範例數值僅供參考,可能存在小數點四捨五入進位之差異,實際數值詳閱保險單面頁,各項給付條件之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範例說明-2年繳 (單位:美元) 40歲曾先生投保「台灣人壽增信安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OIU)」,基本保險金額10萬美元,表定年繳保費174,950美元,首、續期保費皆採金融機構轉帳方式1%保費折扣及高保額折扣2%,共計享有3%保費折扣後,年繳實繳保費169,702美元,保險期間享有壽險保障。 註1:上表與「增值回饋分享金」之相關數值為假設每年宣告利率3.83%之情形下計算,實際宣告利率依台灣人壽公告為主,增值回饋分 享金為假設值,實際數值會因宣告利率不同而更高或更低,上表數值僅供參考。 註2: 「宣告利率」:係指台灣人壽於每月一日宣告用以計算增值回饋分享金之利率。該利率係參考台灣人壽此類商品可運用資金之投資組合收 益,扣除相關費用,並參考市場利率而訂定。本保險契約宣告利率將於台灣人壽網站公告之。 註3:宣告利率並非固定利率,會隨台灣人壽宣告而有所變動,宣告利率之下限亦可能因市場利率偏低,而導致無最低利率保證,惟與市場利率無絕對 關係。 ※本範例數值僅供參考,可能存在小數點四捨五入進位之差異,實際數值詳閱保險單面頁,各項給付條件之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範例說明-6年繳 (單位:美元) 40歲曾先生投保「台灣人壽增信安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OIU)」,基本保險金額50萬美元,表定年繳保費225,000美元,首、續期保費皆採金融機構轉帳方式1%保費折扣及高保額折扣2.5%,共計享有3.5%保費折扣後,年繳實繳保費217,125美元,保險期間享有壽險保障。 註1:上表與「增值回饋分享金」之相關數值為假設每年宣告利率3.83%之情形下計算,實際宣告利率依台灣人壽公告為主,增值回饋分 享金為假設值,實際數值會因宣告利率不同而更高或更低,上表數值僅供參考。 註2: 「宣告利率」:係指台灣人壽於每月一日宣告用以計算增值回饋分享金之利率。該利率係參考台灣人壽此類商品可運用資金之投資組合收 益,扣除相關費用,並參考市場利率而訂定。本保險契約宣告利率將於台灣人壽網站公告之。 註3:宣告利率並非固定利率,會隨台灣人壽宣告而有所變動,宣告利率之下限亦可能因市場利率偏低,而導致無最低利率保證,惟與市場利率無絕對 關係。 ※本範例數值僅供參考,可能存在小數點四捨五入進位之差異,實際數值詳閱保險單面頁,各項給付條件之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投保規則-1/2 投保規則1/2 投保年齡 繳別 躉繳、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首期月繳應繳2個月)。 繳費年期 投保年齡 躉繳 0歲~80歲 2年期 0歲~78歲 6年期 0歲~74歲
投保規則-1/2 投保規則1/2 投保金額 免體檢額度 1.最低投保金額5,000美元 2.本保險累計最高投保金額: 年齡 保額上限 0歲~15歲 15萬美元 61歲~65歲 270萬美元 16歲~30歲 130萬美元 66歲~70歲 300萬美元 31歲~40歲 180萬美元 71歲~75歲 320萬美元 41歲~50歲 220萬美元 76歲~80歲 350萬美元 51歲~60歲 250萬美元 年齡 保額上限 0歲~15歲 15萬 61歲~65歲 112萬 16歲~30歲 64萬 66歲~70歲 123萬 31歲~40歲 74萬 71歲~75歲 136萬 41歲~50歲 84萬 76歲~80歲 151萬 51歲~60歲 96萬
投保規則-2/2 投保規則1/2 繳費方式 高保額折扣 限承保職業等級1~4級。 1.自行匯款:首次保險費為自行匯款且同時附「轉帳付款授權暨約定書」,首次保險 費即與續期保險費同享有1%之保費折扣(限期繳,躉繳無轉帳折扣) 。 2.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享有1%之保費折扣(限期繳,躉繳無轉帳折扣),需另檢附「 轉帳付款授權暨約定書」。 高保額折扣 限承保職業等級1~4級。 財務核保、體檢規定及其他未另行規範事宜,請依台灣人壽各項核保規定辦 理。 基本 保險金額 繳費年期 折扣比例 合併折扣上限 0.2% 0.3% 躉繳 1.5萬美元~ 2.5萬美元(不含) 2.5萬美元(含)以上 基本 保險金額 繳費年期 折扣比例 合併折扣上限 1% 2% 2.5% 2年期 0.7萬美元~ 1.5萬美元(不含) 1.5萬美元(含)以上 ─ 3% 6年期 3萬美元~ 6萬美元(不含) 6萬美元~ 24萬美元(不含) 24萬美元(含)以上 3.5%
注意事項 ※ 本商品文宣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台灣人壽之作業規定(詳閱網站:www.taiwanlife.com)及保單條款約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本商品經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台灣人壽及其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解約金非保險給付項目。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台灣人壽寄送或交付保險單時起算二十一日內)。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9.46%、最低3.76%;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台灣人壽客戶服務中心(客戶服務專線:(886) 2-8170-5156)或網站(www.taiwanlife.com),以保障您的權益。 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可能影響本商品之相關稅賦。 本商品為利率變動型商品,宣告利率將隨經濟環境波動,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台灣人壽不負最低宣告利率保證之責。 宣告利率並非固定利率,會隨台灣人壽宣告而有所變動,宣告利率之下限亦可能因市場利率偏低,而導致無最低利率保證。 風險告知 匯兌風險:本契約相關款項之收付均以商品貨幣【美元】為之,保戶須自行承擔就商品貨幣與他種貨幣進行兌換時,所生之匯率 變動風險。 政治風險:商品貨幣【美元】之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政治因素(大選、戰爭等)而受影響。 經濟變動風險:商品貨幣【美元】之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經濟因素(經濟政策法規的調整、通貨膨脹、市場利率調整等)之 影響。 要保人投保本保險契約時,應考慮本商品之幣別所屬國家之政治、法規、經濟、產業景氣循環變動等風險。 匯款費用之負擔:本保險契約相關款項之收付,除另有約定外,若產生匯款相關費用時,由匯款人負擔匯款相關費用,但收款人須負擔收款銀行收取(或扣除)之匯款手續費。(詳情請參閱保單條款) ※ 本商品可能透過台灣人壽業務員、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協助招攬或推介,且台灣人壽與保險代理人/經紀人間並無成立任何 僱傭或合夥關係。本商品係由台灣人壽提供並負擔因本商品所生之權利義務。 ※ 本商品文宣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台灣人壽之作業規定(詳閱網站:www.taiwanlife.com)及保單條款約 定為準。客戶服務專線:(886) 2-8170-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