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幼儿篇】 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
一、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 二、文明交通 摒弃陋习 三、交通安全小知识 四、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一、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 二、文明交通 摒弃陋习 三、交通安全小知识 四、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汽车进入人类生活的历史不过百年,却已从一种交通工具演变为移动生活的空间,以其势不可挡的发展和力量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汽车在带来便捷、高效的道路交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释放了交通堵塞、伤亡事故等潘多拉魔咒。每年,全国数十万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亡的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是尚未成年的孩子,无数家庭为此承受了无法愈合的巨大伤痛。
一、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
安全出行三大本领: 一会,走路 二会,骑车 三会,乘车
1· 交通信号灯的含义
2.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边行走; (2) 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3) 不准在道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 击车。 (4)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
说一说: 要注意什么 骑自行车时 乘车时 横穿马路时
横穿马路时要注意: 红灯停,绿灯行; 要走人行横道线; 看清楚,谨慎过, 不翻越,不贸然, 一看二慢三通过。
骑自行车时要注意: 常检车况, 车闸车铃要灵敏; 未满12岁, 骑车不上街; 按规行驶,靠右边, 不逆行,不追逐, 不撒把,不攀扶。
乘车时要注意: 排队候车, 顺序上车, 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杂物不乱扔, 身体不外伸; 招租要靠边, 人货不混乘。 乘车时要注意 排队候车,顺序下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杂物不乱扔,身体不外伸;招租要靠边,人货不混乘
二、文明交通 摒弃陋习
交通陋习自查: 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 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 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 是不是还有同学骑自行车时喜欢显示自己的本领,有意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 爸爸妈妈开车时:是否边开车边打电话?是否不系安全带?是否闯红灯?驾乘摩托车时是否不带头盔?
他们这样做会 遇到什么危险?
交警提醒: 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交警提醒: 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交通陋习,你有吗?”
“他们做得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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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安 全 三 字 歌 交安法,作用大,和谐社会需要它。 小朋友,请切记,别把安全当儿戏。 乘车船,守秩序,先下后上别乱挤。 摩托车,跑得快,两腿跨坐头盔戴。 听指挥,讲文明,一看二停三通行。 小黄帽,不乱丢,紧跟路队靠右走。 过马路,左右看,要走人行横道线。 防护栏,不乱翻,不在路上跑和玩。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不追逐,不打闹,宁停不抢不猛跑。 高架桥,道路口,不玩游戏不逗留。 有事故,别紧张,交通警察来帮忙。 劝爹妈,公路上,不晒粮食不打场。 有规矩,成方圆,交通安全记心间。 你我他,共遵守,健康成长保平安。
二、交通安全小知识
“这些交通设施,你认识吗?”
“这些交通标志,你认识吗?”
指示标志 警告标志
禁令标志 指路标志
三、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案例一:横过马路注意力不集中或乱穿公路 2011年3月27日,颜成明驾驶湘A37803号华神牌重型自卸货车沿黄祖沩公路由沩山集镇往黄材方向行驶,途径黄祖沩公路“沩山步行街”广场前地段时,遇年仅5岁的蒋馨雨从右往左横穿道路,由于颜成明驾车未避让行人、加之蒋馨雨违反规定横穿道路,致使湘A37803号货车右前轮部位将行人蒋馨雨碰撞,造成蒋馨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1、在横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当左右看观察往来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过马路;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 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 左右确定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 路过了一半时,信号灯变了,要赶快过 马路,千万不要惊慌。
案例二:停留在未停稳车辆前方或后方、未按规定线路通行 2011年6月14日,高怀驾驶中型货车行经宁乡县横市镇大龙窑砖厂地段时,遇9岁的刘思宇站在路边让行,因高怀驾车未注意安全、未避让行人,致使刘思宇被车挂倒并辗压,造成刘思宇死亡。 这一沉痛的案例发生的原因是孩子没有按路线通行,司机在视觉盲区造成的事故。
案例三:无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轻便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轻便摩托车违法载人 2011年11月20日,16岁的欧玉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搭载15岁的易哲远、14岁的欧凯波未注意安全,与停在道路右边的一辆客车发生碰撞,碰撞后侧翻,被一辆中型货车辗压,造成欧玉明当场死亡,易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欧凯波受伤。 在此事故中,欧玉明未取得驾驶证(未满18岁的学生不准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四项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承担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 1、年龄不满18岁的学生不准驾驶摩托车。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的不准打伞、 不准侧坐、不准站立。 2、不能违规搭乘摩托车。
案例四:自行车超载、未各行其道 2006年8月15日,15岁学生刘双,骑自行车搭载两人,碰撞对面而来的由刘某推行的自行车,刘某倒地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场重大交通事故中,刘双因为自行车超载、未靠右侧行驶,刘某因为未靠路边(行人道)行走,在此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骑自 行车上街; 2、骑车不逆行、不抢行、不 闯红灯; 3、骑车不撒把、不并骑、不 攀扶、不打闹、不载人。
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打和闹。 不骑快车不抢道,靠右行车要记牢。 转弯慢行仔细看,不急躁来不猛拐。 遵守交规习惯好,健康平安幸福长
同学们,生命是最宝贵的,无论每 时每刻都要将交通安全记在心中,只有 这样才能远离事故,远离伤害。 宁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 在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同学们都是 宁乡的小主人,在每天的出行中,你的一 举一动既关系着自身的交通安全,也代表 了宁乡的文明形象。我们衷心希望每个同 学从小养成遵章守序、文明出行的习惯, 同时,为爸爸妈妈做一个好榜样,争当文 明交通小天使。
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