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十五章 元朝法制与民族歧视和法制汉化 第一节 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第二节 元代刑事法制 第三节 元代民商法制 第四节 元代行政法制 第五节 元代司法制度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一节 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立法思想 二、立法概况 三、元代立法的特点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立法思想 (一)建元前的立法思想 “尽收诸国,各依风俗”;尊重祖宗旧法;“慎刑恤民,确立法制”。 (二)建元后的立法思想 “附会汉法”,“参照唐宋之制”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立法概况 (一)“大扎撒”的制定 (二)大蒙古国立法 (三)建元后的立法 1、《至元新格》 2、《风宪宏纲》 3、《大元通制》 4、《元典章》 5、《至正条格》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三、元代立法的特点 最大特点:法律内容极不规范,以反映社会习惯为主的条格、断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绝对的优势。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二节 元代刑事法制 一、元刑法的主要特征 二、元刑法的主要内容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元刑法的主要特征 1、保留蒙古民族的传统习惯 2、刑法上的差别待遇体现出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的性质。 3、崇信佛教,赋予执行宗教职务的僧侣种种法定特权。 4、对于违反礼教之类的犯罪处罚大大减轻。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元刑法的主要内容 (一)极力维护蒙古贵族的统治秩序,将危害政权、皇权的犯罪行为作为刑法重点打击的对象 (二)重刑惩治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 (三)对强奸、贪污等犯罪处罚作出了较细密具体的规定 (四)对各种杂犯规定了繁苛的处罚,并广泛适用耻辱刑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三节 元代民商法制 一、民事法律 二、商事法律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民事法律一 (一)身份法:将全国居民分为四个等级,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二)所有权 处分权能受到若干限制,主要表现在对牲畜的不完全处分,盖因凡耕佃备战,负重致远,军民所需,牛马是其根本。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民事法律二 (三)契约关系 基本与宋同,有买卖契约、典当契约、借贷契约、租佃契约等。 (四)婚姻与继承 突出体现了“蒙汉糅杂”特色:1、婚书制度;2、收继婚;3、婚姻关系的解除; 4、绝户女儿的继承权。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商事法律 (一)市场管理 对度量衡、市场监督都作了法律规定。“诸度量权衡不同者,犯人笞五十七;司县正官初犯,罚俸一月,再犯笞二十七,三犯别议,仍记过名。” (二)海外贸易 在宋代市舶条法的基础上制定“市舶司则例” 。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四节 元代行政法制 一、中央行政机构 二、地方行政机构 三、监察制度 四、科举制度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中央行政机构 (一)中书省 (二)枢密院 (三)御史台 (四)宣政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地方行政机构 行政建制存在行省、宣慰司、路、府、州、县各级。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三、监察制度 颁布列监察法规:《宪台格例》、《察司体察》、《行台体察等例》、《察司合察事例》、《廉访司合行条例》等。 中央监察机关御史台与尚书省互不统属。法规规定监察机关的职权有:考察百官、监察司法、参与司法审判。 分全国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常驻地方,负责纠察、督促地方各级官吏。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四、科举制度 从元世祖建元开始,科举停废约达半个世纪。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开始正式开科取士。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乡试(行省考)、会试(礼部考)、御试(殿试)三级。蒙古人、色目人皆与汉人、南人分开考试。从考试程序到考试题目的难易程度及最后录取,各方面的规定都带有明显种族偏见和民族歧视的色彩。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五节 元代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审判制度 三、民事调解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司法机关 (一)中央司法机构 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奥鲁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地方司法机构 1、审判机构。元的地方机构大体上分行省、路、府、州、县。吐蕃地区设有行宣政院和宣慰司使。路、府、州、县的掌印总辖官达鲁花赤有权审断案子。 2、审判权限。路、府、州、县可自行断决杖罪以下案件,徒、流、死罪则要由司法监察机构复审。无冤,移文本路,然后申奏刑部。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诉讼审判制度 (一)“诉讼”在法典上首次独立成篇 (二)诉状的格式 (三)逐级陈诉及越诉 (四)代诉制度 (五)约会制度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三、民事调解 据《至元新格》,因婚姻、家财、田宅、债负等发生纠纷、若不涉及重大违法情事,应当先由社长以理调解,以免荒废农务,官府也免讼累。 两种调解方式:司法机关调解;民间调解,即由社长负责对邻里间的民事纠纷“以理谕解”。调解的结果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诉讼双方一般不得再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提起诉讼。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