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大綱 校際合作情形 申請時程 重要叮嚀 資訊下載處 收件地點 申請依據 申請種類 申請資格 申請流程 補助種類
申請依據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 外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申請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 審查要點」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 外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申請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 審查要點」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教師申請教育部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專業實習-學海築夢計畫審查要點」
申請種類 「學海飛颺計畫」-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 「學海惜珠計畫」-選送清寒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 (需具中低收入戶資格) 「學海築夢計畫」-選送學生赴國外先進或具開發潛力 之企業和機構進行職場實習,實習內容非渡假打工, 需與專業課程相符合。 三個補助計畫研修學校/實習地點皆不包括大陸、港澳 地區。
申請資格-1 (一)申請時已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日間部非應屆畢業在籍學生 (不含專科部1-3年級生)。 (二)境外生、延修生及休學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三)同一申請人於同一教育階段,以申請補助一次為限;但不同補助 類型計畫名額及經費有剩餘時,則不在此限。 (四)在校學業成績優異,品格優良者。 (五)研修或實習目的與計畫明確者。 (六)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之其它出國補助者。 (七)研修或實習期間結束後,回本校原屬科系所繼續學業者。 (八)能自行承擔因研修或實習所衍生可能延畢風險者。 (九)通過所屬科系所或學院、各計畫主持人自訂甄選標準者。
申請資格-2 (十)學海飛颺計畫、學海惜珠計畫申請者須具相當程度之外國語言能力: 1.如出國研修之學校訂有標準,以該校標準為主。 2.如出國研修之學校無訂標準,則需提出以下任一語言證明文件: (1)通過(同等)全民英檢測驗中級以上或托福TOEFL(iBT) 60分以上者。 (2)通過日語能力測驗JLPT二級以上者;民國九十七年七月起之 新制測驗為N2級以上者。 (3)其它語言:若擬前往之研修國家非使用前項所列語文,則申請 人得繳 交申請截止日之前二年內修習研究機構國家語文之結業證書或修課成 績等具體資料做為語文能力證明。 (十一)學海惜珠計畫申請者須檢附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戶內人口證明文件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相關補助證明。
申請流程 (一)下載申請表及相關附件 (請於研發處國際交流組網頁下載) (二)備妥報名資料並彙整為一份 (三)送交所屬科系所或學院或各計畫主持人參加甄選 (四)通過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計畫甄選者,將相關資料送 至研發處國際交流組 (五)申請學海築夢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彙整通過所屬計畫 甄選者資料後送至研發處國際交流組,透過校內審查 機制提送教育部
補助種類-1 「學海飛颺計畫」「學海惜珠計畫」 (1) 補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原則,本部補助每人 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其補助額度得依教育 部核定本校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 (2) 每人實際獲補助額度由薦送學校自訂,得包括一張國際 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國外學費及生活費等項目
補助種類-2 「學海築夢計畫」 每一個實習計畫案,實際補助金額由薦送學校視當年度 獲教育部核定金額調整,每人實際補助額度得包括一張國 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生活費,並以一次為限;其計畫主 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之補助,以一人為限,生活費最多不超 過十四日,並以計畫期程結束前為限
校際合作情形-1 國家 校名 開放名額 研修時間長度 日本 滋賀大學 另行商議 一學年 福井縣立大學 大阪經濟大學 2 名城大學 札幌大學 美國 中央奧克拉荷馬大學 10 一學期或一學年 英國 帝門大學 另行商定 一學期 (若要一學年需另行商定)
校際合作情形-2 補充說明: 日本姊妹校目前由本校應用日語系教師負責聯繫洽談,研修 名額主要開放給應用日語系學生。 美國姊妹校另有舊金山州立大學及密西根大學弗林特分校, 為本校目前有效之姊妹校,雙方之交換或合作計畫,尚需商 議。 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為本校目前有效之姊妹校(由資訊流通學院 新簽立),雙方之交換或合作計畫,尚需商議。 韓國國立全北大學,現由研發處進行甄選作業,考量研修國 家語言為英日之外的語種,且主要交換研修重點為韓語學習 及文化體驗,目前仍獨立進行甄選,研修長度為一學期或一 學年,未納入學海飛颺計畫。
校內申請時程-1 學海飛颺/惜珠計畫 日期 內容 負責單位/辦理地點 104/01/14 飛颺/惜珠計畫校內說明會議 中商大樓7303研討室 104/01~03 學院/系所甄選/審查作業 薦送學院/系所 104/03/11前 薦送學生書面相關資料繳交 研發處 104/03/13 確認校選送學生名單 104/03/14~03/27前 教育部計畫系統上傳計畫書等作業 計畫書裝訂.核章 104/03/31前 104年度學海飛颺/惜珠計畫書寄送
校內申請時程-2 學海築夢計畫 日期 內容 負責單位/辦理地點 104/01/14 築夢計畫校內說明會議 中商大樓7303研討室 104/01~02 子計畫申請人撰寫計畫/甄選選送生 學院甄選/審查所屬子計畫作業 學院/子計畫申請人 104/02/13前 學院確認薦送之所屬子計畫 獲薦送子計畫申請人將計畫資料送交研發處 薦送學院/研發處 104/02/13~02/26前 校審查學院薦送子計畫 確認校薦送之子計畫案 研發處 104/02/27~03/13前 子計畫申請人修正計畫 計畫書資料送交研發處 子計畫申請人/研發處 104/03/14~03/27前 教育部計畫系統上傳學校計畫書等作業 計畫書裝訂.核章 104/03/31前 104年度學海築夢計畫書寄送 中正大樓三樓研發處 備註:申請學海築夢計畫學生,需配合所屬系所計畫申請教師之作業時程
重要叮嚀 104年度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校內申請作業期 限截止後,逾期不候 內容同學及教師的申請案不一定通過,在教育部未 正式核定前(五月三十一日),請勿產生任何費用 簽證不一定通過,同學務必於取得簽證後,再進行 匯款或購置機票 提醒同學出國研修或實後,於教育部本計畫網站上傳之心得報告,勿呈現個人基本資料(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等)
本校101年度~103年度申請學海系列計畫獲獎助學生資料表 獎助情形 本校101年度~103年度申請學海系列計畫獲獎助學生資料表 年度 學海飛颺計畫 學海築夢計畫 101 應用英語系2人 應用英語系1人 應用日語系6人 應用日語系13人 102 應用英語系3人 休閒事業經營系2人 多媒體設計系3人 103 應用英語系4人 應用日語系9人 應用日語系14人 多媒體設計系1人 休閒事業經營系3人
資訊下載處 內容相關規定請參閱「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 出國研修或國外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國立臺中科 技大學學生申請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審查要點」、「國立 臺中科技大學教師申請教育部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專業實 習-學海築夢計畫審查要點」。有關規定暨報名繳交表件、 子計畫申請表等,可至本校研究發展處-校務企劃與國際交 流組網頁下載 104年度申請資料請於104年 01月15日下載 另參考資料如: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等規定事項,可至本校主計室網頁下載
收件地點 收件地點:校本部中正大樓3樓研究發展處 校務企劃與國際交流組 如有疑問,可電詢:04-2219-5436 田嘉惠小姐
謝謝聆聽 說明結束 勇敢追夢 ~ 築夢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