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產學合作 指導老師:周 平 老 師 報告人:王叔楨.林家輝
淺談產學合作 一、前言 二、定義 產學合作系指學術界與產業界在互惠原則下,以契約模式構成合作關係,共同進行研發計畫 ,以求資源之有效交流 ,而達成雙方的合作目標 。
淺談產學合作 三、產學合作與建教合作的比較 我國的產學合作主要源於建教合作,但卻不等於建教合作。而建教合作與產學合作的區別,主要在於合作對象之不同。 (兩者的比較表)
淺談產學合作 四、我國產學合作的現況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國科會 :技術移轉中心 教育部 :產學合作中心
淺談產學合作 創新育成中心: 培育國內相關產業之新創中小企業。在培育過程中,學校會視實際狀況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技術與管理上之諮詢輔導以及產品推展之服務。
淺談產學合作 技術移轉中心 : 有效的將學校裡面的無形專利轉化給業界從事于有形的商業利益。透過技術移轉的方式,將專利授權給產業界實際從事生產,賺取利益。
淺談產學合作 產學合作中心 : 產學合作中心的定位是,成為區域產業的技術後盾與策略伙伴以及作為區域產、官、學、研資源整合與聯絡中心。
淺談產學合作 五、創新育成中心、技術移轉中心及產學合作中心三者的媒合模式 當企業向區域產學合作中心提出產學合作企劃書時,由區域產學合作中心在各項產學合作資源中,針對企業需求進行媒合。
淺談產學合作 產學合作教育學校可獲得的效益: 產學合作是學校增加財源的模式之一,但並不是由計畫本身獲取經費,而是藉由產學合作的成果來產生利益。
淺談產學合作 台灣產學合作教育不足的地方: 一、產學合作教育成果未列入教學的成效 二、業界缺乏遠程的視野 三、大學研發經費來自民間比例偏低
淺談產學合作 產學合作的流弊 : 「研究」與「招商」之間的緊密結合,但當大學及國家學術機構也致力於追求商業利益,追求公共利益的學術研究可能受到壓抑排擠。
淺談產學合作 產學合作的再思考: 一、教授本身的道德問題。學術研究者如何界 定自己的社會角色? 二、產學合作下的知識壟斷。 三、特定的學院有可能脫離大學,自成一個學 研機構,對於那些無利可圖的人文社會科 院,該如何是好? 四、大學的自籌經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