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 教保專業知能研習 教育局 幼兒教育科
專業成長 (幼照法15、32條) 安全知能 -新進用者應於任職前最近1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含隨車及駕駛)。 -任職後每2年接受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研習3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1次以上(含隨車及駕駛)。 教保專業 -教保服務人員每年至少參加教保專業研習18小時。
專業成長 (幼照法15、32條) 教保與安全併計 -安全知能之研習時數,得併入教保專業知能研習18小時計算。 「每年」:指該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並自102年1月1日起算。幼兒園於102年1月1日後完成改制、幼兒園取得設立許可未滿一年或教保服務人員任職未滿一年者,依其改制、取得設立許可及任職之完整月數,按比例計算。
學分折抵研習時數 教保服務人員在職期間於各大專校院進修學位取得之教保相關學分數,得採認為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 一學分折抵研習時數18小時。
學分折抵研習時數 教保學分範疇之認定 1.有助於教保服務人員進行各項教學、保育工作。 2.有助於幼兒園經營與管理。 3.有助於教保服務人員之職涯發展。 教保服務人員應提供符合各該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之教保相關學分成績及格證明,以利本局本權責進行折抵認審作業 。
教保服務人員 (幼照法第2條) 教保 員 園長 助理 教保員 教師
本市教保相關資訊 1.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 (http://www.tn.edu.tw/) 2.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4.inservice.edu.tw/)
研習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得現場報名。 取消報名: 請在報名期限內,上網取消報名;如以過報名期限,請上網點選「向開課單位報備取消」,點選後再連絡承辦學校單位於報名資格審核核准取消報名。 錄取後,勿輕易取消,有些承辦單位反應,審核資格完畢後,常接到錄取學員欲取消報名電話,造成承辦單位之困擾,也影響其他未錄取學員權益。 全程參與:為維護研習品質及尊重講師,請全程參與,才予 核發時數。
私立幼兒園 申請自辦研習之流程 登錄課程 繳交文件 繳交成果報告
申請自辦研習之流程 繳交文件 1.申請核發研習時數的函文。 2.立案證書影本(請核與正本相符章、職章)。 3.研習實施計畫、課程表、講師簡介。 4.研習場地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證明、消防安全證明影本(請核與正本相符章、職章)。 *以上請於研習前一個月寄至教育局(民治中心)
申請自辦研習之流程 登錄課程 請依回函文號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4.inservice.edu.tw /)辦理開課事宜。
申請自辦研習之流程 繳交成果報告 辦理完畢後,將相關成果資料(簽到表正本、研習照片、手冊資料)寄至教育局幼教科,俾利研習時數核發。
報告完畢 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