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授課老師:吳坤平 中華民國101年06月08日
三重基線與企業社會責任(1/7) 1992年,地球高峰會宣示永續發展的全球願景,數百家大企業為了響應永續發展的號召,簽署了永續發展商業契約(Business Charter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企業領導人,必須重新認識商業的基本目標,同時要了解什麼是推動商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21世紀有遠見的領袖,必須認識到企業的健康發展,除了金融資本及物質資本外,還需要自然資本、人文資本、社會資本及倫理資本。 如何平衡及好好運用這些資本,提高企業生產力,為社會創造財富,無疑是企業的世紀大挑戰。
三重基線與企業社會責任(2/7) 一直以來,主導商業的唯一基線,就是商業目的,就是利潤,但經驗證明這並非商業的正道。 21世紀的企業若要永續經營,必須徹底調整理念,從單一基線的堅持,轉變成對三重基線-財務、環境及社會方面的關懷。
三重基線與企業社會責任(3/7) 什麼是三重基線?三重基線包括財務基線、環境基線及社會基線。 財務基線(finance bottom line ) 指公司經營的經濟效益,記錄這條基線就是公司每年向股東交代公司績效的財務報表—公司的盈利或虧損等財政資訊所代表的效益,而要審計(audit)財務年報是會計事務所的工作,會計事務所的會計師依行之有年的審計程序及規則,來檢核報表的資訊是否真實、正確及公平。 現時大多數的審計都只限於財務資訊,但有少數宣稱實行可持續經營的公司會在財表之外,做一些環境審計或社會審計。
三重基線與企業社會責任(4/7) 環境基線(environment bottom line) 指公司經營是否有遵守環境原則,其主要關心的是,宣稱實行可持續原則的公司,是否真的符合持續發展原則?財務基線主要關心經濟資本,而環境底線的核心是自然資本(natural captial)。 人們一般將自然資本分為兩種:關鍵的自然資本,及再生、可替代的自然資本。環境基線要求公司關注公司活動將會對那些自然資本構成衝突等。相關指標包括:公司在遵守環保法令及標準的情況、內部環保管理系統的表現、能源使用、廢氣處理、循環再造、使用生態科技等情況。
三重基線與企業社會責任(5/7) 環境基線(environment bottom line) 許多國家現時要求公司公布其環境的業績,例如,美國的有毒物體排放紀錄,就規定那些要排放超過指定的六百種化學物體中,某個指定數量公司要申報其排放量。 企業做環境業績報告是一種全新的經驗。近年有不少環保及民間組織參考財務審計的規則及指標,積極地制定相關的指標、報告程序及規則。如評估公司的環境表現(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方面,國際標準組織回應1992年地球高峰會而制定ISO 14001,在歐洲的生態管理及審計規則(European Eco-Management and Audit Scheme),都是目前國際上認可有公信力的標準。
三重基線與企業社會責任(6/7) 社會基線(social bottom line) 重點放在社會資本及人文資本的保持及開發。社會資本包括社會成員之間的互信,建立互惠及合作的關係的能力。若社會資本貧乏,成員之間互相猜疑不信任,社會難以凝聚共同目標,合作困難,可持續發展只是個空口號。企業可持續經營的成功,必須靠各成員的合作。 人文資本在可持續發展的作用亦是關鍵,對包括教育、醫療衛生及營養方面人文的投資,才能創造高素質的公民來協助可持續的發展。商業這方面的貢獻是不容低估。
三重基線與企業社會責任(7/7) 社會基線(social bottom line) 企業可就其專業在保障人權、廢除童工、保護勞工及婦女權、社區發展,教育及醫療衛生方面做很多有意義的工作。這方面的活動,一般都被視為CSR範圍的活動。近年開始流行社會審計(social audit),目的就是在量度CSR。 早在20年以前,英國的社會審計公司(Social Audit Ltd)就開始做公司的社會審計。今天,愈來愈多公司公開它們的社會審計結果。不過各公司用的社會審計的指標及方法都不完全一樣。但未來將會出現一套大家都可接受的準則。
公司治理與資訊揭露問題(1/3) 2001年12月,美國能源巨人安隆公司(Enron)爆發假帳醜聞後聲請破產,一家年營收達一千多億美元的企業,能在短時間內崩解,肇因於執行長與財務長勾結全球第五大的安達信(Andersen)會計師事務所,在財報尚灌水做假、隱藏債務,藉以哄抬股價牟利,後來世界通訊(World Com)、泰科(Tyco)、全錄(Xerox)及默克藥廠(Merck)等知名企業也相繼爆發會計弊案。 這些企業醜聞不論對企業本身,或是主管機關、企業合作夥伴、周邊專業機構和資本市場投資大眾等,都帶來莫大的傷害和損失,因而引起全球對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法規及制度的檢討和重視。
公司治理與資訊揭露問題(2/3) 公司治理是公司股東、經營管理者、董事會與其他利害關係人間的共同價值觀,透過高效率的治理機制和制衡功能,可以幫助公司價值極大化,既提升企業競爭力,也提高股東權益的價值,更能善盡CSR。 資訊揭露的原始目的,是要維護證券市場的公平交易,改善資訊不對稱,保護散戶投資人,但隨著社會和環境議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日增,現在不僅希望財務績效透明,連同非財務績效也應一併揭露。 因為除了公司資本額、投資報酬率、每股盈餘等傳統評量指標外,企業在環境面及社會面的績效,已成為許多金融機構或基金經理人決定投資與否的重要關鍵。
公司治理與資訊揭露問題(3/3) 事實上,透明度(Transparency)和責任感(Accountability)是一體兩面,通常一個願意對內、對外溝通的企業,才是有社會責任感、值得信賴的企業。 資訊透明度愈高的企業,通常有較高的本益比,資訊揭露對企業形象建立和凝聚員工的向心力,也有很大的幫助。
那些國家訂定並執行 強制企業揭露社會責任相關資訊法令 隨著社會和環境因素對企業經營的影響日增,愈來愈多投資機構要求上市企業,不僅要揭露經營面的財務績效,也應一併揭露環境及社會面的非財務績效。因此,「永續發展報告書」( Sustainability Report)、「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 Report)漸漸成為許多機構投資人必須檢視的企業成績單之一。 履行 CSR,雖然應該出於企業的自願行為,但在不少國家已改以法律規範,如納入公司法或證券法案等,強制要求企業揭露相關資訊。 整體而言,要求揭露環境績效相關資訊,是最普遍而且行之多年。
強制企業揭露CSR資訊的國家及相關規定(1/3) 國家及區域 相關規定 歐盟 1996 年實施「整合性污染預防與控制指令」(integrated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Directive),規定歐盟成員國的企業必須註冊排放物資訊,並將此資訊提呈給歐盟議會(EC) 法國 2001年5月實施的「French Act n0 2001-420 to new economic regulation」,規定上市企業自2002年起必須出版環境及社會報告書。 瑞典 1999年實施的「年度帳務修正法」(Amendment to the Annual Accounts Act, arsredovisningslagen),規定企業有責任透過公司的董事會報告或年報,向環保主管機關提供詳盡的環境資訊。
強制企業揭露CSR資訊的國家及相關規定(2/3) 國家及區域 相關規定 美國 在「有害物資釋出盤查」(Toxic Release Inventory),要求10人以上的企業,必須向環保署提交有害化學物品釋出的資料。 證券交易所(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規定,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須填寫關於環境資訊的Form K-10表格。 加拿大 證期會( Securities Commission)規定上市上櫃企業,每年必須填寫AIF(Annual Information Form)表格,報告公司目前及未來在環保上的做法。 馬來西亞 證交所規定,所有馬來西亞的上市公司必須依據交易所第9章持續揭露條款,於2007年12月31日起所製作的年報內,揭露該公司為履行CSR所參與的活動。
強制企業揭露CSR資訊的國家及相關規定(3/3) 荷蘭 1997年實施「環境保護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規定公司出版環境報告書。目前約有250家企業在一年內針對大眾及政府,發行兩種不同報告。 挪威 1999年實施「會計法」(Accounting Act, Regnskap-sloven),規定從該年度起,公司每年出版的執行長報告內,必須揭露詳盡的環境資訊。 英國 2000年實施的「退休法」(Pension Act),規定退休基金會在每項投資項目中,必須同時將社會、環境及倫理議題列入考量。 2001年,在「公司法」中,強化企業擔當與資訊透明的法律約束力,要求企業在年度報告內,加強利害關係人、環境與社區影響、風險管理等三方面的分析。
國際間要求企業公開發行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書及社會責任報告書(1/3) 對許多企業而言,開始製作非財務績效(Non-financial Performance Information)報告書,最主要的壓力來自於外部(如供應鏈)及內部(如獲取員工信任)環境的需求。 隨著企業全球化時代的來臨,愈來愈多人開始察覺到跨國企業對經濟、環境及社會發展的影響力,紛紛要求企業公布它們在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及社會責任議題上的績效表現。這可迫使企業去定義自己獨特的創舉以邁向永續發展,並滿足外界對企業善盡CSR的期待。 企業詳細及明確地揭露非財務績效資訊,將使企業有機會向社會大眾承諾,與企業經營及發展有關的具體目標,因此,目前已愈來愈多公司開始推展永續發展及CSR報告書。
國際間要求企業公開發行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書及社會責任報告書(2/3) 許多企業撰寫報告書時,通常會直覺地從它們直接面對的壓力以及較重要的議題著手,因此資訊披露的方向,多與當時企業的處境及狀況有關。 例如,在90年代初期,非財務績效報告書剛開始發展時,約有90%的公司先從出版環境報告書開始,因為很多環境抗爭議題,讓企業覺得外界的利害關係人,比較沒有辦法察覺企業在環境議題上所做的努力,因此有必要揭露。 在報告書的表現型態上,它可以是一本簡單的小冊子、單獨印刷的報告書,它也可以是網頁的報告,但不同表現型態的準備作業不太相同,而企業對報告書表現型態的期望,將影響日後整個報告書的發展與製作。
國際間要求企業公開發行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書及社會責任報告書(3/3) 當企業準備發行報告書時,應該先考量報告書的出版型態,能否具體呈現企業在CSR或永續發展議題上的創舉及特性,接著才是進行內容與資訊支援體系的規劃。 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對發展報告書固然非常重要,但並不是企業在製作報告時的唯一考量,同時也不是決定報告書內容的唯一因素。 企業在製作永續發或CSR報告書時,內容所揭露的資訊及議題,應該根據企業的經營願景、CSR策略及目標來決定。
企業製作CSR報告書(1/6) 企業一開始發展或製作報告書時,最常面臨的問題是,不知道該揭露什麼?主要讀者在哪裡?而他們關心些什麼?該用什麼方式來呈現或公布訊息,以及如何開始著手製作這類型的報告書? 企業製作及發行報告書的四大步驟: 第一步驟、定義申報方式(reporting approach) 第二步驟、CSR報告書的內容規劃(planning) 第三步驟、製作報告(development) 第四步驟、報告書的發行、發送與使用(distribution and use)
企業製作CSR報告書(2/6) 另一重要步驟-檢討與學習 企業必須在CSR報告出版後,設立一個回饋機制,主動蒐集社會大眾對報告的回饋資訊,讓不同的利害關係人針對該企業的CSR績效給予回應。 進行改善報告書內容(包括長程與短期展望)的討論等,或依此改善公司的整體CSR表現,並將心得納入報告書的製作策略中,做為下一版報告書的參考。
企業製作CSR報告書(3/6) 第一步驟、定義申報方式(reporting approach) 報告書製作的目的是什麼? 閱讀對象為何? 該依循什麼樣的報告標準? 應該申報什麼樣的CSR資訊? 如何定義及蒐集CSR有關的資訊? 依據什麼原則來申報CSR 的資訊及數據? 其定性的特徵是什麼(關聯性、真實性及透明度等等)?
企業製作CSR報告書(4/6) 第二步驟、CSR報告書的內容規劃(planning) 報告書所要傳達的訊息是什麼? 報告針對的讀者群在哪裡? 哪些類型的利益相關者應該納入考量?又該如何納入? 想要申報什麼樣的CSR資訊? 內部組織應該如何改善,才能將重要的CSR議題、活動及指標確實傳達出去 可以從哪些系統取得很重要的資訊? 如何查證資訊的正確性?
企業製作CSR報告書(5/6) 第三步驟、製作報告(development) 草擬報告及最終報告的編製。 注意「數據蒐集 期間的定義」。 報告數據以一整年為蒐集期間,報告數據絕大部分都在製作初期取得,但整合與分析的作業通常是在最後階段才執行,有些企業可能會誤用後期的數據,做為報告書績效呈現的基準,往往扭曲數據展現的真實性。 報告書製作引入第三者確認( assurance),以提升報告書的可信度。
企業製作CSR報告書(6/6) 第四、報告書的發行、發送與使用(distribution and use) 報告書完成後,針對先前所設定的讀者群與利害關係人進行資訊的散布,對象包括企業內部員工及外部重要利害關係人、非政府組織及金融機構等。
參考資料 1.任榮明、朱曉明(2009)主編。企業社會責任多視角透視。北京大學出版社。 2.葉保強(2010)。企業倫理。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3.楊政學(2008)。企業倫理-倫理教育與社會責任(二版)。全華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4.于卓民審訂、廖勇凱(2008)編著。企業倫理學:理論與應用。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5.孫 震(2009)著。企業倫理與企業社會責任。台北:天下遠見出版公司。 6.高希均審訂、林宜諄(2008)編著。企業社會責任入門。台北:天下遠見出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