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king in the Light 1 John 1:5-2:2 Bellman Fellowship Bible Study February 19, 2010
心虛的一群人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8POXLTMePI
約翰一書1:5-2:2 1: 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1: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1: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1: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2: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2: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問題討論 約一1:5-7提到光與黑暗。光有哪些特性?黑暗呢?此段經文接著又提到兩種情況:在光明中行與在黑暗裡行。這又分別是什麼意思? 請再讀一次約一2:1。這裡約翰說: “我小子們哪(My dear children),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人不犯罪,可能嗎? 他這樣說的動機和目的是什麼? 約一1:8-10所要傳達的主要是什麼信息? (參考箴28:13) 當我們軟弱跌倒時,可以有哪幾種選擇?請分享你做不同選擇的經歷。 根據今天所讀的經文,何事會幫助我們與神的相交? 何事會讓我們跟神的關係受損? 我們該怎麼做才能更規律地經歷與神同在的平安與喜樂?
箴28:13 遮 掩 自 己 罪 過 的 , 必 不 亨 通 ; 承 認 離 棄 罪 過 的 , 必 蒙 憐 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