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提升高教公共性〜 完善弱勢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106.10.23
簡報大綱 1 2 3 4 5 6 辦理依據 完善弱勢協助機制 獎勵公立大學提升弱勢學生入學機會 強化「各校整體弱勢學生輔導機制」 及「引導學校建立外部募款基金」 5 考核機制 6 填表說明
辦理依據〜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四大目標 落實教學創新 提升高教公共性 發展學校特色 善盡社會責任
辦理依據〜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落實教學創新及提升教學品質 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改善教學品質 提高學生學習自由度及專業主修彈性 計畫目標 績效指標 落實教學創新及提升教學品質 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改善教學品質 提高學生學習自由度及專業主修彈性 培養學生具備使用及運用程式語言之能力 培養學生創新創意能力 其他提升教學品質之創新作法 提升高教公共性 完善弱勢生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定期公開辦學資訊 其他提升高教公共性之具體措施 善盡社會責任 提升大學對在地區域或社會之貢獻度 發展學校特色 由各大學依自訂發展面向內容訂定績效指標及成長目標 (附件1) 依應行注意事項進行說明
完善弱勢生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為增強高等教育促進階級流動之功能,大學應擴大辦理弱勢學生學習輔導〜〜 從招生入學、課業輔導、實習機會提供、職涯規劃協助、社會回饋、助學募款等方向,落實對弱勢學生整體學習歷程關照,精進相關就學扶助等措施。 透過政府、企業及學校三角鏈的合作,讓經濟弱勢學生能安心學習,及早與職場連結,落實高等教育對弱勢學生之扶助。 (附件1) 依應行注意事項第二點及第四點說明查核對象 四、(二)之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附件2)見下頁簡報
完善弱勢生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提高弱勢學生進入國立大專就讀比例; 公立大專校院除現有招生制度外〜應考 量學生家庭背景、社經地位、學習條件、 在地就近入學等因素,提高弱勢學生進 入公立學校就讀比例----獎勵公立大學提 升弱勢學生入學機會。
透過補助機制,引導學校建立外部資 源(matching fund),以提供弱勢學生 輔導所需資源及經費 完善弱勢生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透過補助機制,引導學校建立外部資 源(matching fund),以提供弱勢學生 輔導所需資源及經費 以學習取代工讀的輔導機制,使是類經 濟弱勢學生得以同時兼顧課業與生活所 需,促進社會階層垂直流動--- 強化「各校整體弱勢學生輔導機制」及 「引導學 校建立外部募款基金」
引導五專畢業生投入就業職場(預計11 月辦理說明會) 完善弱勢生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引導五專畢業生投入就業職場(預計11 月辦理說明會) 計畫目標:為吸引學生接受專科教育、扶助弱勢專科學生 及提升專科畢業生投入就業職場,規劃自106學年度以13 所專科學校專四及專五學生小規模試辦;107年度擴大至 大學校院附設五專部學生 實施內容:鼓勵學校引進企業資源,共同培育產業所需專 業技術人才,企業提供學生第1年(非實習期間,例如專四) 每月至少6仟元之生活獎學金及第2年實習期間(實習期間, 例如專五)給予基本工資以上之實習津貼,本部則補助2年 就業獎學金(學雜費),學生畢業後並應就業2年。
補助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生投入職場要點 引導五年制專科畢業生投入職場展翅計畫 補助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生投入職場要點 學校 (專科學校/大學校院附設五專部) 引進社會/企業資源 甄選學生/就業輔導-媒合-追蹤 向企業爭取學生待遇福利 1.在校期間提供每月至少6仟元生活獎學金 2.實習期間提供基本工資以上之實習津貼 企業 畢業後正式職缺 補助(專四及專五) 就業獎學金(學雜費補助) 教育部 預期效益提高五專畢業生就業率以及學用合一 專三 專四 專五 畢業 就業 申請/簽約 男生服兵役後 在校期間企業提供每月至少6仟元生活獎學金 實習期間提供基本工以上之實習津貼
(一)獎勵公立大學提升弱勢學生入學機會 申請學校:限公立大專校院。 對象: 經濟弱勢學生包含:具A.低收入戶學生、B.中低收入戶學 生、C.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D.特殊境遇家 庭子女孫子女學生、E.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F.獲 本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招收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機會較少之弱勢學生,例如: 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學者(例:學生之曾祖父母、祖父及父母 皆無人上大學)、新住民等。 計畫內容: 學校應提出如何提升弱勢學生入學之機會及107學年度預計成長指 標。
(一)獎勵公立大學提升弱勢學生入學機會 補助方式: 基本補助: 申請基本補助額度可依學校弱勢學生(日間學制學士班1年 級弱勢學生)推估經費。 獎勵補助: 自第2年起視學校招收弱勢學生及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 機會較少之弱勢學生之執行成效分配補助額度,第1年無 補助額度。 例:108年預算,視107學年度與106學年度「公立技專校院 日間學制(含五專、二專、四技、二技)一年級弱勢學生」 入學人數及比例之成長情形及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機會 較少之弱勢學生人數,分配補助額度。
(一)獎勵公立大學提升弱勢學生入學機會 用途: 基本補助(經常門)、獎勵補助(經常門及資本門): 強化招收弱勢學生所需之招生事務經費(非指學 校既有之一般性招生事務)、納入深耕計畫教學 或弱勢學生輔導端使用。 本項經費不得使用範圍:如弱勢學生出國所需任 何費用、招生入學獎學金等。 經費撥款期程: 基本補助經費(第2年起含獎勵補助)納入深耕計畫 一併撥付。
(二)強化「各校整體弱勢學生輔導機制」及「引導學校建立外部募款基金」 申請學校:大專校院。 對象: 經濟弱勢學生包含:具A.低收入戶學生、B. 中低收入戶學生、C.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 障礙人士子女、D.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 女學生、E.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F. 獲本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二)強化「各校整體弱勢學生輔導機制」及「引導學校建立外部募款基金」 計畫內容: 學校應先行瞭解校內弱勢學生之需求,以分析弱勢學生之特 質,並由生活面、學業面、職涯面等輔導機制, 尋求弱勢學生之共同需求性,進而符應大多數弱勢學生所需; 另針對個別弱勢學生並瞭解學生之需求,以全方面輔導學生。 建立外部募款基金: 學校落實弱勢學生助學及輔導募款基金之建立 (matching fund),其外部經費來源可包含企業、 基金會或校友等之指定捐款,並檢附相關證明 文件,例如:學校訂定之相關規定、捐款意向書、公 告之捐款指定用途收支資料,針對無法提供指定項 目捐款用途之經費,本部將不予列計。
(二)強化「各校整體弱勢學生輔導機制」及「引導學校建立外部募款基金」 訂定弱勢學生輔導機制: 本項經費學校需依校內學生需求,訂定多元的輔 導機制;其中針對本項本部補助款及外部募款基金 部分,得作為學生學習助學金、成績優異獎學金 及專業證照考照…等補助經費,且均應結合課程 學習或就業等輔導機制(例如透過課程學習或就業 輔導等方式) 針對輔導機制所需經費,應由學校自行籌措,輔 導機制建議結合優先面試或就業機會,但不得以 建教合作模式辦理。
(二)強化「各校整體弱勢學生輔導機制」及「引導學校建立外部募款基金」 補助方式: 基本補助: 可依學校弱勢學生規模需求推估。 獎勵補助: 依學校外部募款金額,給予等比例補助(1:1), 惟每校獎勵補助額度至多500萬元。
(二)強化「各校整體弱勢學生輔導機制」及「引導學校建立外部募款基金」 用途: 學校募款經費及本部補助經費(經常門),均 須用於補助弱勢學生,學校不得以獎助學 金方式逕行發給學生,係為必須透過課程 學習或就業輔導等方式提供學生之直接經 費。 經費撥款期程: 基本與獎勵補助經費均納入深耕計畫一併 撥付。
(三)考核機制 公立學校所訂定之招收弱勢學生精進機制 成效與公私立學校所定弱勢學生輔導成效 (含外部募款經費支用),均需併入深耕計 畫成果報告,本部並納入次年度經費核配 及減列之參考依據。 有關強化「各校整體弱勢學生輔導機制」 及「引導學校建立外部募款基金」之本部 補助款部分:各項經費應核實編列,如有餘 款,應依比例繳回。
填表說明 總表 學校概況 計畫內容 提升弱勢學生入學機會(公立大專校院填寫) 弱勢學生輔導機制及外部募款基金 如附表--公告於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資料 下載區(請於106年11月27日併同高等教育深 耕計畫書第1部分報部審查(紙本及光碟片各4 份)-以15頁為原則,至多不超過20頁,不含主 冊所限定100頁
Q&A 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