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分流制座談會 105年1月7日
一、學務處-研究生助學金 學習型兼任助理
學務處-研究生助學金 預算額度:每年約5,000萬元。 研究生助學金人數每年約1,000名。 領取原則:碩士生每名每月領4,000元,博士生每名每月領6,000元,各所再依自訂之實施原則發放。 領取研究生助學金之同學須修習相關課程,以落實研究、教學等相關之學習。
學務處-研究生助學金 領取資格:有下列任一情形之研究生,不得申請: 領取時間: (一)在校內或校外專職工作者。 (二)前一學期平均學業成績不及格者、或經系所評核不及格者。 (三)指導教授非為本校專任教師者。 (四)休、退學者。 (五)領取金額高於本助學金基數金額之校內外其他按月請領之獎或助 學金者,惟研究生若在校內擔任兼任研究助理或參與研究計畫領有補助者,不在此限。EX:逕讀博班32,000元、優秀僑生10,000元 領取時間: 碩士生:自第一學年註冊月份起至第二學年的六月止;春季班/提前入學者自二月份入學起領取至滿兩年。 博士生:自第一學年註冊月份起第三學年七月止)。春季班/提前入學者自二月份入學起領取至滿三年。
學務處-研究生助學金 104學年度9月起研究生兼任助理 104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助學金類型與人數 類型 要件 勞健保 分類 注意事項 學 習 須與課程學習或研究相關。 不需由學校納保 1.論文研究型 2.實務學習型 (教學、研究) 實務學習型需繳交修課申請表至課務組。 類別 人數(以1月份838人為例) 比例 論文研究型 647 77.2% 教學實務型 120 14.3% 研究實務型 71 8.5%
學務處-研究生助學金 104學年第一學期各所研究生助學金類型 類別 所數(以1月份為例) 皆為論文研究型 19 皆為教學實務型 7 皆為研究實務型 1 綜合論文研究及教學實務型 5 綜合教學實務與研究實務型 三者兼具
二、學務處-工讀金 勞僱型兼任助理
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之每小時平均金額 學務處-工讀金 9~11月工讀金實際發放情形(150元/小時) 月份 9月(54人) 10月(51人) 11月(56人) 12月(70人) 工讀人數 男19人 女35人 (清寒弱勢生8人、 僑外生9人) 男19人 女32人 (清寒弱勢生8人) 男22人 女34人 (清寒弱勢生9人、僑外生10人) 男24人 女46人 (清寒弱勢生11人 、僑外生9人) 平均工讀時數 22.39小時 28.35小時 25.2小時 27.63小時 機關健保費 尚未開始加保 (10/5開始投保) 機關 3,619 (4人) 二代 3,978 機關 6,573 (7人) 二代 4,092 機關 8,595(9人) 二代 5,028 機關勞保費 32,169 42,451 53,584 機關勞退金 10,683(本籍生) 1,350(僑外生) 12,933(本籍生) 2,970(僑外生) 17,010(本籍生) 1,863(僑外生) 總計金額 181,350 268,699 318,469 376,180 平均總時薪 150元 (勞)約184元 (勞健)約205.4元 (勞)約190.2元 (勞健)約197.26元 (勞)約190.84元 (勞健)約218.63元 機關負擔勞保費及勞退金之每小時平均金額 約34元 約40.24元 約40.84元 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之每小時平均金額 約55.46元 約47.26元 約68.63元
課輔組依該名學生之工讀時數比例計算單位分擔之勞健保金額 學務處-工讀生分流方式 各單位臨時聘用以學雜費收入項下支應之工讀金(學務處工讀生) 確認任用學生為學務處名單內之工讀生 活動結束後告知課輔組工讀名單及時數 課輔組依該名學生之工讀時數比例計算單位分擔之勞健保金額 單位請款核銷時先會辦課輔組,再送主計室 以其他經費全額支應之工讀金請逕洽其他相關承辦單位
學務處-各單位工讀生名額分配 編號 單位名稱 每月核定名額 每月核定時數 備註 1 國際事務處 30 2 資訊與通訊中心 60 3 心理諮商中心 4 校友中心 5 主計室 6 圖書館 15 450 7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90 8 實驗動物中心 0.5 0.5名額併護理系 9 教務處 (含教師發展中心、共同教育中心) 教務處各組間名額可相互支援 10 註冊組 11 課務組 12 綜合業務組 13 K書中心
學務處-各單位工讀生名額分配 編號 單位名稱 每月核定名額 每月核定時數 備註 14 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 4 120 (1)軍訓室及學務處各組名額可相互支援 (2)課輔組名額0.5併醫放系,該名同學需至醫放系及課輔組工讀 15 住宿輔導組 3 90 16 課外活動輔導組 5.5 165 17 衛生保健組 18 職涯發展組 2 60 19 軍訓室 20 文書組 1 30 21 體育室 22 人文與社會科學院 23 牙醫學系 24 護理學系 2.5 75 護理系0.5名額併 動物實驗中心
學務處-各單位工讀生名額分配 編號 單位名稱 每月核定名額 每月核定時數 備註 25 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學系 1.5 45 醫技系及物輔系互併0.5名額 26 物理治療暨輔助科技學系 0.5 15 27 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 醫放系0.5名額併 課輔組 28 生命科學系暨基因體科學研究所 2 60
學務處-工讀金Q&A 我在上述這些單位工讀,是否還可以在其他單位工讀? 可以。但由學雜費收入項下支應之工讀金,每人每月上限為30小時,超出部份則需由各單位自行支應。 除擔任由學雜費項下支應之各單位的長期工讀生外,是否可以接其他臨時(單次)工讀? 可以。惟需事前告知課輔組,並由該臨時聘用單位與該工讀生所屬單位共同分攤機關勞(健)保費;工讀生僅須繳交一份勞(健)保自付額。
學務處-工讀生Q&A 為什麼工讀單位要求我工讀超過30小時? 由各單位自行支應之工讀金,其規範由各單位訂定,不列於此範疇內。 我當初確定可以工讀一學期,但因種種緣故無法繼續工讀,該怎麼辦? 請於每月15號前告知工讀單位,並請工讀單位告知課輔組,以便於隔月1日辦理退保。另如情況許可,請工讀至當月最後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