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 「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說明會 簡報者: 411遊留學中心 Kristy
前言 102年起「獎助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 或國外專業實習計畫甄選簡章」將正式改 為「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 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 簡稱為學海計畫。 每年本校受補助約40-50餘位同學,102年本校學海惜珠補助金額更榮獲全國第二!僅次台大!
依目的性分為三類補助 1.學海飛颺: 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不包括赴 大陸及港澳) 2.學海惜珠: 選送清寒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不包 括赴大陸及港澳) 3.學海築夢: 選送學生赴國外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 企業和機構進行職場實習,學校機構可申請華 語文中心,實習案以實際業務見習為主, 不包括實驗室。
申請單位與配合款 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以 下簡稱「薦送學校」),各校針對各補助 類型應提出相關配合款,其配合不得少 於本部核定補助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Ex. 學海飛颺教育部核發200萬,本校需 提出配合款40萬。 103年起學海築夢之校配合款均為20%
補助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 籍者,並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 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 生。 申請學海惜珠者,以持各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開立有效之低收入戶或中 低收入補助證明。103年起優秀成績標 準由各校制訂。
補助對象 參與學生應通過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 語言能力條件。 依本要點申請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 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不同 補助計畫名額及經費有剩餘時,薦送學 校得選送學生至不同補助類型計畫。
學海飛颺補助 補助期限補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 年為原則,補助每人以新臺幣五萬元以 上三十萬元以下,其補助額度得依本部 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 每人實際獲補助額度由薦送學校自訂,得包 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學費及生活 費等項目。 薦送學校得依不同國別或城市之實際生活消 費指數,訂定生活費支給標準。國際來回機 票之編列,以各航空公司經濟艙票價為原則。
學海惜珠補助 補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原則。 每名選送生補助額度依各薦送學校所送計畫 書所載學生資料評核,並考量擬赴留學國別 或城市別及各航空公司經濟艙票價訂定,補 助項目得包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 學費及生活費等;其實際補助金額,依本部 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 每位同學的補助金額均由教育部審查委員分 別個案決定。
獲獎生注意事項 獲獎生需於105/5/31-106/10/31期間之前辦妥 出國手續(105上、105下及106上),否則視同放 棄。 獲本要點補助經費出國之選送生,不得同時領取 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獲獎生應於確定出國研修前,與薦送學校簽訂行 政契約書,如未簽訂行政契約書,則無法領取補 助款。 獲獎生於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期間,應保有薦送 學校學籍(未休學),且在國外不得辦理休學; 研修結束後,應返回原薦送學校報到。
心得報告 獲獎生心得報告經教育部評選為佳作者,將 邀請至「年度成果發表暨經驗分享座談會」 中公開表揚,並發給獎金以資鼓勵。 獲獎生需於出國研修(實習)計畫其成結束後2 星期內內上傳心得報告(需有照片4張)與問卷 調查表,未傳送完成者不得辦理結案。 亦會影響抵免學分時程。
申請資格 學海飛颺 1041學期系排名前50%,且有意於106年10 月31日前出國研修者 學海惜珠 成績優秀(1041學期系排名前40%以上,並由 本校委員決定最後選送名額)之中低/低收入 戶,且有意於106年10月31日前出國研修者。
飛颺/惜珠申請方式 104年度第二學期開學起至3/7止,歡迎同學 填寫excel申請表後,並於明年3/7前繳交相 關文件至國際處411遊留學中心(主顧樓3F Room 315)
飛颺申請文件 學海飛颺文件 (一)紙本申請表(411網站下載填寫印出) (二) 1041學業成績單中文版 (含系排名與班 排名)
惜珠申請文件 學海惜珠文件 (一)戶籍謄本正本(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影 本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戶內人口證明文件) (二)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清寒證明教育 部並不承認) (三)申請報告(註明申請原因、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 與目前學習之相關性等) (四)英文版歷年學業成績單(含GPA) (五)外國語言能力證明(如托福、雅思、日檢、DELE等) (六)若有其他特殊表現,請提具相關證明文件 (七)學海惜珠紙本申請表(411網站下載填寫印出) (八)1041學業成績單(含班排與系排) (九)老師推薦信兩封(可於3/11前補交)
放款程序 實際出國研修者,須提交入學許可/實習機構 邀請文件、機票訂票證明、郵局存簿影本(上 方註記身分證字號)。申請至放款行政程序需 7-14工作天,請於106年10月31日前申領完 成,否則資格依規定取消。 所有款項依規定均於出國前匯入獲獎人員指 定郵局帳戶。 請同學留存機票票根、當地生活費或學費收 據,返國後交回學校存查
小叮嚀 請注意!不是獲得提名就是獲得獎金,仍須 做請領動作! 建議同學先取得簽證後,再進行滙款或購買 機票。 中低或低收入戶同學根據內政部社會救助法 規定不可在國外待超過183天,以免身份被 註銷,建議申請時以一學期為主,若不介意 被取消,內政部設有專案性補助計畫。
時間表 105/2/22開放受理學海飛颺、惜珠申請 105/3/7截止校內學海飛颺/惜珠報名 補件時間:3/8-3/11 5月底六月初教育部公佈獲獎人員名單及金額。
注意事項 提出國外研修之國別,學校均不得變更。但有正當 理由能提出具體理由者,經學校同意得改變一次。 但原修領域不得變更。
Q & A 1.此次學海可運用在哪時候? 1051(2016/9~2017/1) 1052(2017/2~2017/6) 1061(2017/9~2018/1) 2.申請ISEP-Exchange出國交換者,不得使用學海系列獎 學金。 以下為可用學海系列獎學金: 姊妹校免學費研修 姊妹校付費研修 ISEP-Direct 語言學校
手機門號申請 把握當下,勇敢逐夢! 成功屬於追尋者! 請洽411遊留學中心 (主顧樓3F Room 315) Kristy分機11564 把握當下,勇敢逐夢! 成功屬於追尋者! 請洽411遊留學中心 (主顧樓3F Room 315) Kristy分機11564 411ifamily@gmail.com 411遊留學中心網站 www.411.pu.edu.tw FB:靜宜大學411遊留學中心粉絲頁 記得養成收信習慣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