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與家長有約座談會 生輔業務工作報告 報告人:徐郁倉組長
報告項目 1. 學生請假 、缺曠通知及操行標準 2. 就學獎補助以及就學貸款 3. 如何申請急難慰助 4. 申請攜手點燈獎學金 5.如何申請熱心服務程序 6.如何申請行善銷過
學生請假、缺曠、操行標準 請假 假別:事假、病假、公假、喪假、產假、生理假。 未請假或請假手續未經核准者,視為曠課。 須於一周內完成請假程序,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如遇期中、期末考期間需請假者,除依規定向生輔組完成請假手續外,另需向教務處辦理申請補考事宜。 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請假辦法」。
學生請假、缺曠、操行標準 操行成績計算: 專科部(一到三年級) 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 研究所 全學期無缺曠課者為全勤加3分。 曠課一堂課者減0.5分。 基本分數(82分)±全勤或曠課分數±獎懲分數=實得分數。 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 基本分數(82分)±全勤(3分)±獎懲分數=實得分數。 研究所 基本分數(85分)±全勤(3分)±獎懲分數=實得分數。 如整學期皆未請假(公假、喪假除外)、未曠課及未缺席朝、週會者視為全勤,操行成績加三分。 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操行成績評定辦法」
請假及缺曠狀況查詢 登入校務系統 帳號:學號 密碼:本地生身份證字號後四碼 查詢路徑 查詢→學務資訊查詢→學生個人缺曠請假明細表
建工/燕巢校區就學獎補助項目 項目 承辦單位 研究生助學金 教務處 優秀社團幹部助學金 課外組 服務學習助學金 生活輔導組 急難救助金 生活助學金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 諮商輔導中心 項目 承辦單位 成績優良獎學金 教務處 國際優良學生暨短期出國研習獎學金 國際事務處 國際志工服務獎學金 課外組 優秀社團負責人獎學金 入學獎學金 校外專業競賽得獎暨證照獎學金 研發處 https://stu.nkust.edu.tw/p/412-1007-1174.php?Lang=zh-tw 生活輔導組
就貸申請條件 家庭年收入在 114 萬元以下者,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貸款辦法」 家庭年收入在 114 萬元以下者,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家庭年收入逾 114 萬元以上至 120 萬元以下之家庭者,若選擇申請貸款者,需自負半數利息,政府僅提供半數利息補助,並繳交就學貸款切結書半額負擔書給學校。 家庭年收入所得在 120 萬元以上之家庭者,需符合家中有兩位(含)以上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的條件才可申請就貸,且須自行負擔全額利息,並需繳交就學貸款切結書全額負擔書及附上家中另一位就讀高中職以上學生學生證影本給學校(需蓋有申貸學年度之註冊章) ※繳件截止日期:107年9月12日(就貸書面資料須送至生活輔導組)
就貸申請條件 ※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貸款辦法」 家庭年收入所得在 120 萬元以上之家庭者,需符合家中有兩位(含)以上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的條件才可申請就貸,且須自行負擔全額利息,並需繳交就學貸款切結書全額負擔書及附上家中另一位就讀高中職以上學生學生證影本給學校(需蓋有申貸學年度之註冊章) ※繳件截止日期:107年9月12日(就貸書面資料須送至生活輔導組) http://student.kuas.edu.tw/files/11-1002-208-1.php 生輔組-就學貸款 https://ssl.bok.com.tw/html/loan.asp 高雄銀行-就學貸款
急難救助申請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1.因傷病住院七日以上或發生意外事件者。 2.特殊家庭因素。 3.父母或監護人生特殊事故或重大傷病者。 慰問金核給金額:5000-20000元 限制條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不動 產價值合計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不予核給。
急難救助申請 校內學生急難救助申請者具備條件(建工/燕巢校區) 第一類:凡本校家境清寒貧困之學生,且領有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年收入所得新台幣30 萬元以下或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書者(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不在此列)。 第二類:不符合第一類條件,但卻有急難救助必要之學生。
校內申請原因事實與核發金額標準
如何申請急難救助 申請程序:申請急難救助金者,應填具申請書(均已公告於學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上或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索取),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導師及系(所)主管確認後送學務處辦理(送校長核定或陳教育部申請)。 申請期限:應於各項事故發生之三個月內提出申請,並檢附該生在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同一事件之申請,以一次為限。 以上相關詳細規定已公告於學務處生輔組網頁。
攜手點燈助學金 緣起:近年來,有心向學、卻因經濟與生活條件受限的學弟妹需要辦理助學性質相關貸款者逐年增加,受理之學務單位,雖積極協助爭取公部門減免、貸款等捐助來源與資源,然受審核制度、變通性等因素,仍有申請案無法通過者,焦慮開學後無力就讀、面臨休學的窘迫。為協助家庭生活困頓之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擬成立攜手點燈助學計畫,成立募款專戶,希望能匯集畢業學長姐之助學愛心,溫暖攜手為學弟妹的前程溫馨點燈。
申請資格與捐助金額 本計畫所定清寒學生(受捐對象),係指本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含進修學院、研究所與在職專班)且符合下各款情形之一者: 無雙親,且須自行負擔學雜費、生活費或家計者。 單親重病或雙親重病,且須自行負擔學雜費、生活費或家計者。 家境清寒(需有政府機構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且須自行負擔學雜費、生活費或家計者。 其他特殊狀況經系審查通過。 捐助金額:每位學生每學期以25,000元為原則。接受本計畫捐贈學生不得重複領取其他同性質助學金。
申請程序與相關規定 受捐助清寒學生由各系導師、教官、學務處、進修推廣處提報,或學生自行申請,由各系初審並排序,由學務處生輔組、進推處學務組綜整各系初審資料後,再由秘書室或召開委員會審核確認。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受捐資格: 休學、退學者。 連續兩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未達65分者。 累積有兩學期操行成績低於80分者。 以上相關詳細規定已公告於學務處生輔組網頁。
攜手點燈助學金申請書
熱心服務申請程序 為培養學生良好品格及實作精神,啟發人性自我要求及 關愛互助之精神,本校特訂定「熱心服務及善行運動實 施要點」。 為培養學生良好品格及實作精神,啟發人性自我要求及 關愛互助之精神,本校特訂定「熱心服務及善行運動實 施要點」。 申請方式:校務系統→登錄→學務登錄作業→熱心服務 獎勵:熱心服務每工作30分鐘為1記點單位(得記1~3點), 每學期點數達30點之學生者給予記嘉獎1次,而後累計 點數每逾15點者再予以記嘉獎1次(即45點記嘉獎2次, 60點記嘉獎3次,以此類推,惟最高以嘉獎9次為上限), 滿150點給予獎狀一禎,並得以參加三Q獎學金之申請。
行善銷過實施要點 1.為能培養學生守紀之美德,及養成良好生活習慣,使個人生活有規律,團 體生活有秩序,對違規之學生以「行善銷過」再教育方式,期達到學生知錯能改,變化氣質之「全人」教育為目的。 2.、舉凡因違反校規依學生獎懲規定之申誡、小過之懲處者,可自行上網申請 行善銷過。另學生合予記大過以上處分之行為,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討論 者,依其決議辦理行善銷過事宜。 3.受罰學生於處分簽核後,可自願上網列印申請表單行善銷過,並經導 師審核後,送生活輔導組(學務組)備查。 4.凡「行善銷過」服務六小時得抵申誡一次,十二小時得抵申誡兩次, 以此類推。惟同一或類似之違規事件僅能申請一次。 (三)行善銷過期間如有再被記申誡、小過、大過以上之處份,則取消銷過資格。
生輔組法規查詢路徑 學校首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法規及表單
交通意外事故頻傳,家長多關心子弟 6/18-7/4短短17天,三起車禍,三死二重傷
校園安全 家長如接獲可疑電話(例如未顯示號碼等),切勿輕信其所說的任何事情。 家長立即聯絡學生,如果一時無法聯絡上學生,請即刻向校方查證,請求學校相關單位協助 (學校緊急連絡電話: 0800-550995)。 直接撥打『165、110反詐騙專線』,提供警方資訊,請警方協助查證相關事宜。 家長與學生經常保持聯絡,且最好能有幾位與學生常在一起的同學電話號碼。
新生始業輔導 107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日期為9月3日(一)至9月5日(三)。 新生始業輔導為正式課程,請提醒新生需依規定期程與會。 參與新生始業輔導的服裝請著整齊清潔合宜之服裝、不建議穿短褲、拖鞋。
感謝聆聽,祝健康順利,闔家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