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育成高中 102學年第1學期教官室學校日簡報 報告人:中校主任教官 鄧惠娟
提報大綱 一、一般作息 二、學校交通 三、生活常規 四、願景 2019/5/14 2 2 2
一、學校一般作息 學生早自習遲到時間以7點40分鐘聲落為基準 早自習 第一節課 第二節課 第三節課 第四節課 午餐 午休 第五節課 第六節課 0740 │ 0805 0810 0900 0910 1000 1010 1100 1110 1200 1240 1255 1300 1350 1400 1450 1500 1550 1610 1700 早自習 每星期一、二、五朝會 第一節課 第二節課 第三節課 第四節課 午餐 午休 第五節課 第六節課 第七節課 打掃時間 第八節課 放學 學生早自習遲到時間以7點40分鐘聲落為基準
二、學校交通: 本校與首都客運協調,配合該公司車次人力 ,本學期專車時間如下: 1.上學計有3路線: (1)捷運昆陽站(4號出口對面麥當勞搭 乘):06:55-07:25共有八班車。 (2)捷運圓山站:06:30發車共有二班車, 沿21路公車路線(大直、內湖)到校。 (3)基隆車站:06:40及45發車行駛,共有 二班車。
二、學校交通: 2.放學(自校門出發) (1)每天17:10往昆陽站二班。 3.本校學生專車為首都客運為服務本校學生 (2)往基隆(行駛中山高速公路)一班。 因首都客運車次不敷提供放學期間「21 路」之學生專車,請同學自行前往松河 路之首都客運總站(經貿站)搭乘。 3.本校學生專車為首都客運為服務本校學生 加開班次,其性質仍與一般路線客運服務 相同,請同學自行準備悠遊卡,依首都客運規定方式給付車資 (註:基隆路線如以現金支付,請自備零錢35元)
三、重要生活常規: (一)上學無故遲到的同學,為了督促學生守時習 慣,當天放學後會由教官室統一實施生活輔 導教育30分鐘;同一週內,統計上學遲到3次 上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請督促自己準時 到校。 (二)為端正學生服儀及生活儉樸風氣,本校建議 學生不宜染髮、燙髮以及修剪文字或圖案等 造型髮式,若於暑假期間有前述情形者,請 儘快修剪或恢復原本自然髮式。 (三)本校4樓以上的學生一律限用「學生電梯」, 如因特殊事故【如傷殘等】須搭乘師長用升 降機者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登記申請。
三、重要生活常規: (一)上學無故遲到的同學,為了督促學生守時習慣,當 天放學後會由教官室統一實施生活輔導教育30分鐘 ;同一週內,統計上學遲到3次上者將給予警告以 上處分,請督促自己準時到校。 (二)為端正學生服儀及生活儉樸風氣,本校建議學生不 宜染髮、燙髮以及修剪文字或圖案等造型髮式,若 於暑假期間有前述情形者,請儘快修剪或恢復原本 自然髮式。 (三)本校4樓以上的學生一律限用「學生電梯」,如因 特殊事故【如傷殘等】須搭乘師長用升降機者 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登記申請。
三、重要生活常規: (四)同學不得無照駕駛、搭乘「非親屬」所騎機車,凡 領有駕照並徵得家長之同意需騎機車到校者,請至 教官室提出申請。 (五)同學因病或特殊事故未能到校者,須於當日上午 (10:00前)請家長以電話與導師及教官室或學務 處連繫,【事假需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請 假返校後二日內持請假證送請導師、輔導教官簽名 後,交學務處幹事登錄蓋章,始完成銷假作業手續 【凡逾時銷假者依校規處分】。 (六)請同學隨身攜帶學生證,上學一律於一樓川堂刷 卡,未刷造成缺曠者,依規定辦理。
三、重要生活常規: (七)每日上課期間均有教官於各樓層巡堂,針對 違反課堂規定及學習態度不佳(如睡覺、看 課外讀物、使用手機及聊天等…)之個人行 為,經教官登記,於放學後參加生活教育30 分鐘。 (八)外堂課離開教室前,須將門窗水電關妥,並 請妥善保管個人貴重物品。
四、你我共同的願景 從生活習慣中塑造學生品格生活教育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