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英科技大學 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 105年3月校內填表說明會 輔英科技大學 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 105年3月校內填表說明會 時間 105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 地點 J402會議室 主辦單位 秘書室 與會單位 各表負責單位 議程 主席致詞 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系統說明簡報 意見交流 部分簡報內容摘自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維運小組說明會簡報 輔英科技大學 秘書室
報 告 大 綱 作業時程 表冊變動 來文修正 重點提醒 連絡資訊
新增學生證照種類時程 證照清單 2/25早上10:00 ~ 4/22下午5:00 學校提出新增證照種類 學校填表人員可至「系統→填表→表4-8」新增 系統管理者請至「系統→權限管理→證照設定」新增 重要 宣導 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證照列表」為提供學校方便登錄資料 所用,非推薦認可之清單!! 新增證照種類,不需任何費用,學生考取相關證照時,請學校於 則於時程內提出申請即可。
新增學生證照種類時程 證照清單 學生正式考取到證照後才需進行證照新增,在學生未考取到證照前不需新增此張證照種類。 新增證照種類後,若無任一學生考取的證照基本資料, 系統將其於選單中移除。
開放學校填報日程 教育部開放學校填表期限: 03/01上午09:00至04/29下午5:00 開放瀏覽總量管制報表 04/01上午09:00 -04/29下午5:00 【4/29下午五時起雲科大全面關閉系統,關閉後若要修正,則須循發文修正程序】
105年3月校內填表時程: 開放學校填報日程 校內預定開放填表期間:3月1日至4月16日【各填表單位】 單位主管列表檢核時間:4月17日至4月20日【各填表單位主管】 請 貴單位配合於期限前完成輸入及確認資料正確性,並將書面資料橫式列印(附重點項目檢核數據),請單位主管及承辦人核章後分別於 105年4月20日下班前送交秘書室。
105年3月校內作業時程: 「特殊專班核定招生一覽清單」,請教務處於 105年3月30日填報完成,一覽表清單並請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交秘書室備查。
作業時程 表冊變動 來文修正 重點提醒 連絡資訊
本期異動: 修訂11張表冊定義。(1-1、1-5、1-14、3-7、4-4-1、4-7、4-7-1、7-1、7-1-1、7-5、14-9) 新增2張表冊(表4-4-2學生延長修業年限統計表、表4-4-3學校降低延修比率具體措施及說明) 教育部愈趨重視「延修生比率」及「各校降低延修比率之具體措施」,故本次新增填報之「表4-4-3學校降低延修比率具體措施及說明」將作為未來教育部擬定政策之參考,並會將此表資訊公開,故醒提學校審慎填報。 下期預告:修訂8張表冊定義。(2-1-2、2-1-3、2-1-4、4-4-1、4-9-1、5-1、8-3、8-5)
表冊異動 表1-1 教師基本資料表 表1-5 教師升等資料表 表1-14 職技資料表 表3-7 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明細表 表1-1 教師基本資料表 表1-5 教師升等資料表 表1-14 職技資料表 表3-7 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明細表 表4-4-1 休、退學人數暨原因資料表 表4-7 實習學生人數資料表 表4-7-1 學生校外實習總時數調查表 表7-1 非教育部補助之學生事務與輔導經費資料表 表7-1-1 教育部補助學生事務生輔導經費資料表 表14-9 學校師生創新創業明細表 表7-5 助學措施統計表 表7-2 表7-5 表8-1 表14-4
表1-1 教師基本資料表 定義修訂:專為總量內含名額之特殊專班(例如:雙軌、產攜等專班)開設而聘任之專兼任教師,請填寫於本表。(依總量管制小組需求調整定義) 1.若該名教師專門教授特殊專班之課程,且該特殊專班之當學年度新生之招生名額均為總量內含名額,請填寫本表。 情況(1) A教師:僅教授特殊專班--A專班(當學年度招生名額均為總量內含名額) 請填 報本表 2.若該名教師所教授之特殊專班當學年度新生之招生名額為外加,或部分內含、部分外加,請勿填寫於本表。 情況(2) B教師:僅教授特殊專班--A專班(當學年度招生名額均為外加名額或部分內含、部分外加) 無需填報本表 3.若該名教師教授二個(含)以上特殊專班,且「所有」特殊專班當學年度新生之招生名額均以總量內名額辦理,則請填寫本表;反之,若任一特殊專班當學年度新生之招生名額為外加,或部分內含、部分外加,請勿填寫於本表。 情況(3-1) C教師:僅教授特殊專班--A專班及B專班 (二專班均為當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內含名額) 請填報本表 情況(3-2) D教師:僅教授特殊專班--A專班(當學年度招生名額均為總量內含名額)、B專班(當學年度招生名額均為外加名額或部分內含、部分外加) 無需填報本表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1-1 教師基本資料表 依獎勵補助工作小組的需求調整定義 實際聘期是否已滿一年以上 表1-1 教師基本資料表 依獎勵補助工作小組的需求調整定義 實際聘期是否已滿一年以上 聘期滿一年以上係以當年度3月15日(10月15日)為基準,僅列計已發生之聘約已滿一年(含)以上者方可列入。 最早到校日 「編制內專任」轉「編制外教學人員」或「編制外教學人員」轉「編制內專任」。 請填寫轉任前最早到學校服務之日期 定義文字調整 任職二年以上全職至國內外大學進修、研究、學術交流者--> 任職二年以上全職至國內外大學進修、研究與學術交流者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1-1 教師基本資料表 依統計處的需求增列檢核 針對出生年月日欄位,為增加資料正確性,增加檢誤條件 : 表1-1 教師基本資料表 依統計處的需求增列檢核 針對出生年月日欄位,為增加資料正確性,增加檢誤條件 : 絕對錯誤 禁止以下教師資料填入 1. 18歲以下 2. 年齡40以下之86/3/21前聘任助教(舊式助教) 3. 出生年月日未填寫 以下情況,系統將列出檢核清單。請學校於檢核清單填寫特殊狀況的說明或註記原因: 1. 專任教師 教授、副教授:年齡30歲以下 助理教授以下職級:年齡24歲以下 2. 兼任教師 所有職級:年齡22歲以下 3. 專任、兼任教師:年齡85歲以上 可能錯誤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1-5 教師升等資料表 升等類型選項增加「其他」,並請學校填寫升等類型。(依台灣評鑑協會需求調整) 升等類型: 作品申請 著作申請 表1-5 教師升等資料表 升等類型選項增加「其他」,並請學校填寫升等類型。(依台灣評鑑協會需求調整) 升等類型: 作品申請 著作申請 技術報告 展演申請 學位方式申請 體育成就 其他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1-14 職技資料表 聘期達一年以上 聘期滿一年以上係以當年度3月15日(10月15日)為基準,僅列計已發生之聘約已滿一年(含)以上者方可列入。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3-7 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明細表 刪除定義 請各校自行留存校外業界教師鐘點費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俾利「私立技專校院獎勵補助工作小組」查核。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4-4-1休、退學人數暨原因資料表 休學資料加入檢核規則 : 總休學人數=0 ,列出請學校確認。(非絕對錯誤) 上一個學期的總休學人數(A) +本學期新休學人數(B)-本學期休學減少人數(C)的範圍 落於本學期總休學人數(D) +-70 的數據內,若超出列出請學校確認。(非絕對錯誤) 新休學的人數>0 ;但總休學人數=0,列出請學校確認(非絕對錯誤,但此情況錯誤 率極高為填錯狀態,請學校確認)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4-7 & 表4-7-1 依獎勵補助工作小組的需求調整增修定義: 表4-7 實習學生人數資料表 合約上具有學校與業界雙方之公司大小章 表4-7 & 表4-7-1 依獎勵補助工作小組的需求調整增修定義: 表4-7 實習學生人數資料表 合約上具有學校與業界雙方之公司大小章 表4-7-1 學生校外實習總時數調查表 校外專業實習定義:應為正式或長期固定或常態性質的才計算在內。所謂長期在外指至少一個學期不在學校、三明治教學、物流科系的實習、二專 (一學期)、五專 (一年) 為主。 註: 1.發票章不具簽約效力。 2.如與海外公司簽約,海外公司負責人簽名,即具效力。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7-1 & 表7-1-1 & 表7-5 表7-1 非教育部補助之學生事務與輔導經費資料表 工讀助學金 (含勞健保) 表7-1 & 表7-1-1 & 表7-5 依台灣評鑑協會需求調整增修定義: 104年起學校針對工讀生投保勞健保的金額, 填報時請納入於統計數據中。 表7-1 非教育部補助之學生事務與輔導經費資料表 105年三月:公校填寫104年度 105年十月:私校填寫104學年度 工讀助學金 (含勞健保) 表7-1-1 教育部補助學生事務生輔導經費資料表 105年三月:填寫104年度 表7-5 助學措施統計表 105年十月:填寫104學年度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14-9 學校師生創新創業明細表 請分別勾選企業商業組織型態係屬公司、行號或其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設立並從事商業行為之組織) 表14-9 學校師生創新創業明細表 請分別勾選企業商業組織型態係屬公司、行號或其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設立並從事商業行為之組織)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新增表冊 臺教技(四)字第1040178524號函文辦理,本期新增二張新表。 本期首填104下學期-填報依105年3月15日之現有資料為填報基準。 表4-4-2 學生延長修業年限統計表 表4-4-3 學校降低延修比率具體措施及說明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4-4-2 學生延長修業年限統計表 新表-10503首填104下學期。學校每年3月、10月填報,並以3月15日、10月15 日為資料調查基準日,例如105年3月填報105年3月15日之現有資料為填報基準 本表不包括選讀生、學分班、保留入學資格、休學生或無學籍之學生 學年度 學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延長修業學期數 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因素 延修生人數 非原住民學生 原住民學生 小計 (系統自動加總) 男 女 (1) 因畢業學分未修滿因素 (2) 因未通過畢業門檻(條件)因素:係指學生已修讀完畢業學分,但因畢業論文或畢業門檻之語文檢測或證照考試或實習或服務學習…等未完成,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3) 因修讀雙主修因素:係指學生因修讀雙主修其他系所 (4) 因修讀輔系因素:係指學生因修讀輔系其他系所 (5) 因修讀跨校學位因素:係指學生因修讀國內跨校學位 (6) 因出國學習因素:係指學生因出國當交換學生、交流訪問及雙聯學制等因素 (7) 其他因素: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30字為限)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4-4-2 學生延長修業年限統計表 請依學校學則及相關規範,填報調查時間點,學生辦理延長修業學期數。 學年度 學期 學院 系所 學制 延長修業學期數 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因素 延修生人數 非原住民學生 原住民學生 小計 (系統自動加總) 男 女 (1) 因畢業學分未修滿因素 (2) 因未通過畢業門檻(條件)因素:係指學生已修讀完畢業學分,但因畢業論文或畢業門檻之語文檢測或證照考試或實習或服務學習…等未完成,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3) 因修讀雙主修因素:係指學生因修讀雙主修其他系所 (4) 因修讀輔系因素:係指學生因修讀輔系其他系所 (5) 因修讀跨校學位因素:係指學生因修讀國內跨校學位 (6) 因出國學習因素:係指學生因出國當交換學生、交流訪問及雙聯學制等因素 (7) 其他因素: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30字為限) 請依學校學則及相關規範,填報調查時間點,學生辦理延長修業學期數。 請以阿拉伯數字填寫延長修業「學期」數: 如1代表一學期;2代表二學期(一學年);3代表三學期;4代表四學期(二學年);5代表五學期 ;6代表六學期 7代表七學期…等期限 若A學生於資料調查時間(105年3月15日)為「休學生」,則無須填報A生為「延修生」 惟未來A生休學後復學時,屆時於調查時間依其延長延業的原因進行填報。 本表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延修生人數與「表4-2」之「延修生」人數相符。依【系所/學制】檢核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4-4-3 學校降低延修比率具體措施及說明 本表會作為教育部政策參考,並會資訊公開。 新表-10503首填104下學期。學校每年3月、10月填報,並以3月15日、10月15 日為資料調查基準日,例如105年3月填報105年3月15日之現有資料為填報基準。 請以全校性整體措施進行勾選與說明。一間學校填報一筆資料。 學年度 學期 學校 學校降低延修比率之具體措施(項目) (可複選) 降低延修比率之具體措施說明 建立學校學生學習輔導系統: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定期就學生選課(包含通識課程、系所學程課程等)機制加以檢討改進 建立學生學分預警或畢業資格預審制度 提供學生完整充分之修業規定及畢業條件資訊 針對延修(畢)生另訂定其他項目之合理收費標準 其他:改進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30字為限)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本表會作為教育部政策參考,並會資訊公開。 請學校針對所勾選之降低延修生比率措施,進行400字(包括標點符號)之全校性、整體性說明,以利後續運用與公告。(必填)
停止蒐集表冊 表12-5國立技專校院校務基金 「收支餘絀及人事費支應情形表」 本表於本期(10503)停止蒐集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下期預告 表2-1-2 各種招生管道外加名額資料表 表2-1-3 各種招生管道內含名額資料表 表2-1-2 各種招生管道外加名額資料表 表2-1-3 各種招生管道內含名額資料表 表2-1-4 碩士(含碩士在職)班、博士班總量內核定招生情形調查表 表4-4-1 休、退學人數暨原因資料表(10603) 表4-9-1 學校學生宿舍狀況資料表 表5-1 學校各類圖書資料分布資料表 表8-3 學校租用學生宿舍資料表 表8-5 校地校舍面積統計表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2-1-2 & 表2-1-3 學校反應,經與教育部技職司確認後更新(10510期異動更新) 表2-1-2 各種招生管道外加名額資料表 表2-1-3 各種招生管道內含名額資料表 目前已無此入學管道招生,選單移除以下二管道: 五專申請抽籤入學 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2-1-4 碩士(含碩士在職)班、博士班總量內核定招生情形調查表 學校反應,經與教育部技職司確認後增修欄位(10510期異動更新) 新生招生名額增加「逕讀」欄位 增加「增額錄取實際註冊人數」欄位並區分已在職(全職/兼職)、未在職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4-4-1 休、退學人數暨原因資料表 ★ 提醒預先規劃因應。 10603期調整預告: 學期內新增辦理休學人數/因學業志趣因素拆分為「因學業因素」及「因志趣因素」蒐集 至學期底總休學人數/因學業志趣因素拆分為「因學業因素」及「因志趣因素」蒐集 因學業成績因素:係指因學業困難而休學者(106年3月開始增蒐) 因志趣不合因素:係指因志趣不合而休學者(106年3月開始增蒐) 因其他原因:另請簡述原因,並以20字為限 學期內退學人數: 增加蒐集「因病因素」及「因工作需求因素」 因病因素:係指因為身心狀況不佳而退學者(106年3月開始增蒐) 因工作需求因素:係指因工作而辦理退學者(106年3月開始增蒐)
表4-9-1 & 表8-3 表4-9-1 學校學生宿舍狀況資料表 配合統計處需求,10510期調整。 表4-9-1 & 表8-3 表4-9-1 學校學生宿舍狀況資料表 配合統計處需求,10510期調整。 蒐集單位由月改為學期宿舍收費標準,改以「學期」為單位蒐集(原:按月為單位)。 宿舍費係以每學期計算而非學年,且不含寒暑假之住宿收費 若採單一收費者,收費標準-最高及最低欄位均需填列單一收費金額,勿漏填。 表8-3 學校租用學生宿舍資料表 配合表4-9-1基準調整,經表8-3資料應用單位(總量管制、整合平台)確認不影響需求,調整為一致單位。 宿舍收費標準,改以「學期」為單位蒐集(原:按月為單位)。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表4-9-1 & 表8-5 配合統計處需求,10510期調整增加檢核: 表4-9-1 學校學生宿舍狀況資料表 表8-5 校地校舍面積統計表 表4-9-1 & 表8-5 配合統計處需求,10510期調整增加檢核: 表4-9-1 學校學生宿舍狀況資料表 表8-5 校地校舍面積統計表 絕對錯誤 表8-5床位數 < 表4-9-1 縣市別 為單位的床位數 以縣市別為檢核單位,若A < B,則列出請學校修正 A:表8-5 :學生宿舍床位數(包含自有及租賃) B:表4-9-1:床位數:男+女 (權屬別:自有+租賃)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例如: A:表8-5 學生宿舍床位總數填364床 B:表4-9-1 自有床位數364床,租賃床位數156床, 共520床 上述得到結果A<B 為明顯錯誤 (表8-5漏填租賃部分的床位數)
表5-1 學校各類圖書資料分布資料表 配合統計處需求,10510期調整: 圖書館服務 / 上學年圖書(含視聽資料及其他館藏)借閱冊數 --> 圖書館服務 / 上學年圖書(含視聽資料及其他館藏)借閱冊次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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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第一次資料修正 05/30~06/03 開放學校提出修正【當期及歷史資料】 05/30~06/03 開放學校提出修正【當期及歷史資料】 06/06~06/15 開放學校修正【當期及歷史資料】(含瀏覽修正前後對照表) 06/20前 學校函文及寄送修正表冊光碟檔(郵戳為憑) 5月份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6 月份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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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 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網址:udb.moe.edu.tw)已於104年8月10日起開放各界使用。 大專校務資訊公開平臺各項校務資料來源及校內業管單位如下: 1.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一般大學填報) 2.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秘書室) 3.全國大專校院境外生資料管理資訊系統:(研發處) 4.大專校院定期公務統計報表:(秘書室) 5.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研發處) 6.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台:(學務處) 請填報各資料庫或系統時,務必注意填報數據之正確性
重點提醒 教育部相當重視資料的正確性。校務基本資料庫資料的正確與否攸關「獎補助」、「總量管制」及「評鑑」,故資料正確性重於一切,務請相關單位審慎填報與加強檢核。 近期許多異動表冊均是人數區分男、女,故提醒未來單位舉辦會議或活動,建議蒐集性別欄(區分男、女),以利未來填表所需。 資料檢核 104年3月起填報針對項目進行重點檢核,懇請填報完畢後加強檢核。 (1)附前期重點檢核項目,請每年滾動檢核 (2)系統輔助檢核(秘書室系統管理者自系統查詢檢核結果,若有異常轉知填表單位加強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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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342601 連絡資訊 校務基本資料庫維運小組 分 機 5360 5362 分 機 5361 5363 表冊問題 系統問題 新分機號碼 (自103.10.16起) 表冊問題 分 機 5360 5362 系統問題 分 機 5361 5363 煩請確實依分機功能來電洽詢,可節省等待時間
校務基本資料庫維運小組 電子郵件 tvedb@yuntech.edu.tw tvedb3@yuntech.edu.tw 表冊 定義 tvedb3@yuntech.edu.tw 系統問題 tvedb2@yuntech.edu.tw 系所設定 煩請確實依信箱功能分類Mail問題,可節省轉信時間
連絡資訊 本校系統管理者(秘書室) 業務行政主管:蘇基福主任秘書 系統管理者:秘書室簡碧瑜 校內分機:1110 電子郵件:so@fy.edu.tw 校內說明會簡報下載處:(秘書室網頁) http://ese.fy.edu.tw/files/40-1013-98.php
問題反映 系統管理者(秘書室) 若有填表問題請填寫問題紀錄表後傳送至秘書室彙整,俾利詢問雲科大校務基本資料庫小組。 第一次彙整問題:請於3月10日前將問題紀錄表傳送至本室信箱 。 【問題紀錄表電子檔已傳送至各單位信箱】
意見交流 Q & A
感謝參與 祝填表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