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入团,我们生命中的一个里程碑! 佩上团徽,意味着我们的少年时代将成为历史,意味着我们将步入青年的行列,意味着我们肩上的责任感和使命更大更重了……
什么是权利? 权利,简单地讲就是公民或法人依法可以作的行为和享有的利益,这种行为和利益是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予以保障的。
什么是义务?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这种责任表现为负有义务的人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如果公民不履行这种责任,国家就要强制其履行,情节严重的,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团员的义务 1. 努力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 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 的本领。 列宁说:“在一个文盲的国家内是不可能建成共产 主义社会的。” 2.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 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 发扬共产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 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 身而出,英勇斗争。 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 4. 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仍将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 中进行。
5. 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意见要求。 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共青团员扎根于青年群众之中,用自己的模范作用去团结影响广大青年,是团组织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基础。 6.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 自觉维护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之一,也是团组织保证其肌体健康、增强战斗力的有力武器
二、团员的权利 1. 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 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选举权 指每个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未满的团员除外)都有选举出席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和选举团组织领导人的权利。 被选举权 指每个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未满的团员除外)只要他得到大多数人的信任,都有当选为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和被选举到团的基层和领导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表决权 指每个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未满的团员除外)在通过组织决议、决定和接收新团员、处分犯错误团员时,都有表示赞同或反对的权利。
3. 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 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 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既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和光荣感,又可以交流思想,开阔思路,扩大视野,提高立足全局、分析研究实际问题的能力。 4. 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 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团员保留个人意见,是团章规定的团员的正当权利,不能把团员保留自己的意见,误认为是坚持错误。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力。 5. 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 并且可以申辩,其它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团员犯了错误,团的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目的是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使犯错误者受到教育,使其他团员引以为戒。 6. 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 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力。
怎样理解团员的义务与权利之间的关系? 团员的义务是光荣的,团员的权利是神圣的。正确认识团员义务与权利的关键在于把握两者之间相互联系、互相依存的关系。 共青团组织应把团员义务和权利作为团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引导团员从入团之日起,自觉地履行团员的光荣义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同时,对团员履行团员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团组织还应帮助团员正确认识和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注意保障团员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害,并积极为团员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积极履行团员义务, 努力维护团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