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與創新管理 第十八章 智慧財產權 陳澤義 教授 國立台北大學 國際企業研究所 chenty@mail.ntpu.edu.tw 科技與創新管理 第十八章 智慧財產權 陳澤義 教授 國立台北大學 國際企業研究所 chenty@mail.ntpu.edu.tw (02) 2673-6270; 8674-6786
第十八章 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的意義與範疇 專利權的保護 著作權與商標權的保護 營業秘密的侵害及保護 學 習 目 標 第十八章 智慧財產權 學 習 目 標 智慧財產權的意義與範疇 專利權的保護 著作權與商標權的保護 營業秘密的侵害及保護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的意義與範疇 智慧財產權的意義與特性 智慧財產權的種類 專利、商標、著作權與營業秘密之基本差異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1.智慧財產權的意義 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可說是從人類思想、創意到研發成果的智慧結晶的統稱。 基於智慧結晶咸具有一定的市場價值,故需要透過授予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機制,期能阻止他人以不正當的方式來使用或擁有此一智慧結晶。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2.智慧財產權的特性 地域性: 法定時間性: 可複製性: 公開性: 另有無形性與專有性兩項特性: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二) 智慧財產權的種類 專利權 著作權 商標權 營業秘密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三) 專利、商標、著作權與營業秘密之基本差異 專利權的收益較大,且須耗費相當的成本。社會成本最高。 著作權的成本最小,相對的收益較低。 營業秘密其成本較諸專利權與著作權均要來得更低,其收益則幾近乎零。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專利權的保護 專利權的意義 專利的分類 專利權特定問題探討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專利的分類 第一是發明(invention) 第二是新型(utility model) 第三是新式樣(new design) 另有聯合新式樣一詞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著作權與商標權的保護 著作權的保護 商標權的保護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一) 著作權的保護 著作的意義 著作權的種類與要件 著作權的救濟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1.著作的意義 特權恩惠說: 出版所有權說: 精神的所有權說: 人格權說: 無權財產權說: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著作的意義 二元說:著作權的內容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二者,並認為著作權是一種雙重權益的併立。 一元說:著作權具有其單一性,既非單純人格權,亦非單純財產權,而是一種特殊複合形式的單一性權利,亦即是複合的特殊權。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著作權的特質 所有權: 有限性: 排他性: 屬地主義: 公益性: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2.著作權的種類與要件 著作權的內容形式,包括: 重製權、出租權、 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 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 公開展示權、 改作權、編輯權等。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受保護著作的要件 須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 須具有客觀化的表現形式: 須具原創性(originality): 須具特定的存續期限: 須非不受保護的著作: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3.著作權的救濟 行政救濟:可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提出檢舉。或逕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海關等單位申請協助。 刑事救濟: 民事救濟: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二) 商標權的保護 商標的意義與功能 商標法與商標權 商標權的主體與客體 侵害商標權的救濟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1.商標的意義與功能 商標(trademark)係指一種標章字記,意指營業範圍內所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批售或經紀之商品的圖樣。 此圖樣所用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組合或其聯合式,應足以使一般商品購買人認識其為表彰商品之標識、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相區別。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商標的功能 區別功能: 表彰來源的功能: 品質保證功能: 廣告功能: 保護消費者功能: 節省採購時間功能: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2.商標法與商標權 商標法的法理 避免混淆:商標就是一種供辨識的符號,擁有商標權者,法律則賦予商標權人所有權以及排他的權能。 保障消費者的認知:商標既然是傳達訊息的符號,故需避免消費者認知產生不正確的解讀。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商標權在法律上的性質 人格權說: 精神所有權說: 折衷說: 無體財產權說: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3.商標權的主體與客體 商標權的主體為商標權人,而商標權人可為原始取得商標權的註冊人,亦可為繼受取得商標權繼承人或受讓人。 商標的侵害的客體則為商標專用權。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商標權侵害的類型 使用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註冊商標的圖樣,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因而購買該商品或服務,使得原商標權人遭到銷售減少的損失與利得的損害。 於有關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之廣告、標帖、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文書,無法律上的權源,竟附加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註冊商標圖樣而為陳列或散布者。 明知為侵害他人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意圖欺騙他人而為販賣、陳列、輸入或輸出者。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商標侵害的認定 商標侵害的認定,則是所謂的商標近似的態樣問題。 商標近似態樣可分為三種: 讀音近似。 外觀近似。 觀念近似。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商標是否構成近似的認定原則 一般購買人普通注意的原則: 通體觀察及比較主要部分的原則: 異時異地隔離觀察原則: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4.侵害商標權的救濟 行政救濟: 刑事救濟: 民事救濟: 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提出檢舉 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提出檢舉 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 向海關申請協助 刑事救濟: 民事救濟: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營業秘密的侵害及保護 營業秘密侵害的型態 營業秘密的管理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營業秘密的意義 營業秘密(trade secret)為任何應用在營業中資訊之公式、形式、裝置或編輯等。 而營業人對於此等資訊之利用,可使營業人在面對對手競爭時,因競爭對手不知道該項資訊、或未能利用到該項資訊的情況下,致取得優勢機會。 營業秘密可為某種製造過程、原料處理或保存、化學成分或公式、機械形式或裝置,或是顧客名單等。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一) 營業秘密侵害的型態(3W) 何種營業秘密被侵害(what): 何人侵害營業秘密(who): 如何侵害營業秘密(how):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
(二)營業秘密的管理(3M) 人之管理(man): 物之管理(matter): 金錢之管理(money): 營業秘密保有者內部人員之管理。 營業秘密保有者外部人員之管理。 物之管理(matter): 金錢之管理(money): 科技與創新管理 Chapter 18 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