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指組精進作為:社團志願服務與服務學習的整合 報告人:朱 朝 煌
大學的目的在教學、研究及服務 服務社會是大學的目的之一,大學不應只是狹隘的服務企業與創新知識而已,更應該善盡服務社會的功能,養成大學生服務社會的觀念。
志願服務法的實施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總統 (90) 華總一義字第 9000011840 號令施行 。 整合社會人力資源,使願意投入志願服務工作之國民力量做最有效之運用,以發揚志願服務美德,促進社會各項建設及提昇國民生活素質,特制定本法。
本校服務學習教育課程 九十一年三月二十日九十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將勞動服務教育課程自九十一學年度更名為「服務學習教育課程」,正式推動本校服務學習的課程。 目的:培育學生勤勞工作之態度與服務學習之人生觀;並培育成大人之團隊精神,以營造整潔、溫馨、且充滿人文關懷之校園環境。
服務學習是什麼? 服務學習是一種哲學思想、教學法及方案計畫(Program) 。 服務學習(Service Learning)是合併社會服務(Community Service)和教室學習(Classroom learning),以增強二者,並產生比其中任何一項學習的總和還大的整體效果(沈六, 1999)。
服務學習的哲學思想 服務學習是「服務」與「學習」的相互結合,也就是在「服務」過程中獲得「學習」的效果,正如美國教育學家杜威(John Dewey)所說的「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青輔會,2001)。
服務學習是經驗學習理論
服務學習的特質 協同合作(Collaboration) 互惠(Reciprocity) 多元(Diversity) 以學習為基礎(Learning-Based) 社會正義為焦點(Social Justice Focus)
服務學習關係的類型 以學習目標為主,服務成果不重要 以服務成果為主,學習目標不重要 服務與學習彼此目標沒有關聯 服務與學習目標同等重要 service — LEARNING 以學習目標為主,服務成果不重要 SERVICE — learning 以服務成果為主,學習目標不重要 service , learning 服務與學習彼此目標沒有關聯 SERVICE— LEARNING 服務與學習目標同等重要 (資料來源:Sigmon, 1996)
不同服務方案的經驗教育 資料來源:University of Maryland 2002 Faculty handbook
服務學習不同於志願服務 依據我國志願服務法的定義:「志願服務」乃指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服務學習不同於社會服務 社會服務(Community Service)與美國的文化有很深的根源,被認為是一種合作倫理。我國傳統教育中,社會服務不是新的教育概念,學生秉持社區關懷的理念利用課餘時間從事教育性、慈善性社區服務工作,在中學與大學社會服務被當作一項課外活動(extracurricular activity),主要存在於學生社團及課外活動裡(沈六,1999;黃玉,2002)。
服務學習不同於勞動教育 勞動教育制度之精神在摒除動口不動手的士大夫觀念、實踐人格平等的真諦、體驗稼穡之艱難、建立正確的價值觀(種瓜得瓜)、堅定服務的信念。結合身體與精神的勞作而成為本身的活動,而達於身體、精神本身活動之自立性教育(呂宗麟, 2000)。
服務學習不同於課程實習 學校基礎訓練為了能提供學生學習機會,透過實習、實習時的觀察及經驗的學習,來發展不斷學習的能力 (蔡窈靜,2000)。因此,課程實習是正規的課程安排,實習以學習為目標。
服務學習的服務方式 單次型服務學習:體驗服務學習的一天或半天活動,如新生訓練進行全校性社區清潔日。 密集式服務學習:以ㄧ學期或寒暑假期間進行社區服務。 課外活動式服務學習:課程以外活動方式,可以包括宿舍、衛生教育等服務。 課程式服務學習:結合課程所進行的服務工作。
有效服務學習方案要素 PSRC Model 準備階段(Preparation) 服務階段(Service) 反思階段(Reflection) 慶賀階段(Celebration) PARE Model 行動階段(Action Service) 評鑑階段(Evaluation)
服務學習的課程範例 l文學院學生教導小朋友英文或作文。 l理學院學生陪伴受虐團體學習元素表與原子結構等。
志願服務與服務學習課程的整合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運用志工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經政府立案團體。 所稱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教育部高教司;訓委會)
志願服務與服務學習課程的整合 志願服務運用者應依志願服務計畫運用志願服務人員。前項志願服務計畫應包括志願服務人員之召募、訓練、管理、運用、輔導、考核及其服務項目。
志願服務與服務學習課程的整合 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下列教育訓練: 一、基礎訓練(志願服務的內涵、志願服務倫理、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志願服務經驗分享、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志願服務發展趨勢共12小時) 二、特殊訓練。
志願服務與服務學習課程的整合 服務學習(三)其服務範圍以由各學系或學生社團所規劃之校內外人文關懷或社會性服務為原則,亦可由學校提供一般性服務工作供各學系選擇。本款服務課程得利用寒、暑假執行,其服務總時數不得低於十八小時。 各研究所亦得參照本辦法辦理之。
志願服務與服務學習課程的整合 本校學生服務學習教育課程之設計、管理及有關行政事宜,均由學系辦理之。為提升服務學習教育課程之教育成效,教務處、學務處、及總務處得提供必要之協助。 本校全體教職員對服務學習教育課程均有參與推動與輔導之義務與責任。
志願服務與服務學習課程的整合 本校學生於申請校內各項獎學金與工讀時,服務學習教育課程成績列為審查條件之一。 服務學習教育課程成績優良者得優先申請工讀。
志願服務與服務學習課程的整合
結論 修改本校獎學金審查辦法,將服務學習教育課程成績列為審查條件。 整合志願服務法與服務學習課程需求的社團社會服務之機制建立。